今年来,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国人体验到了数字人民币测试版本;在各大金融论坛中,数字人民币也是不可忽视的热点话题。但是,数字人民币作为主权数字法币,在推进过程中,国内外的政企、民众对于数字人民币的认知程度不尽相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各界专家学者将人们最关心的数字人民币不断进行探讨。
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在近日的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 春季会议上表示,数字人民币的诞生,是在数字化浪潮的背景下,中央银行有必要主动创新法定货币发行和流通方式,探索央行数字货币,以优化法定货币支付功能,缓解私人数字支付工具的冲击,提高法定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
4月28日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对数字人民币评价道:“它的真正用处,是帮助政府看到所有的实时交易。比起应对国际竞争,这与他们自身金融系统内发生的事更相关些。”
姚前:基于Libra发行“数字美元”可能性非常大:7月12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腾讯研究院联合打造的“明德为公,智达行果-2020公益数字经济直播讲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监管局局长,信息中心主任姚前进行开讲。在讲课中,姚前认为,在Libra上发数字美元要比以太坊可能性更大。美国有媒体认为,数字美元是基于以太坊发行,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太大。以太坊是一条公链,你看Facebook做了多大合规改进,而以太坊远没有这些合规性改进,以太坊是币圈人的一个期待。和以太坊相比,在Libra上发行数字美元可能性更大,但我不能肯定他们到底怎么做。
如果在Libra上发行数字美元,会非常简单,Libra已经将基础设施架好,无非你只需授权一下,数字美元、数字英镑就出来了。Libra2.0进展非常快,因为代码开源,这个生态体系上应用会蓬勃发展,它不像各国央行做的数字货币试验,藏头露尾,想对接不知如何对接,想开发应用不知如何开发应用,等出来后大家全茫茫然。全球那么多有智慧的人在共建Libra生态,这个非常厉害。很可能Libra体系成为各国央行发行和流通央行数字货币的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平台,是挺让人惊讶的。
Libra从自己要做无国界货币开始,走到为各个国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提供服务,这个转型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转型,从这个角度说,Libra和数字美元是可以结合的,按照Libra白皮书规划,其生产就绪状态并不遥远。在这种状态下,原来将Libra当作假想敌的货币当局,有可能将Libra当作合作伙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性下,公私合营可能性在加大。(碳链价值)[2020/7/12]
姚前认为,“帮助政府看到所有的实时交易”并非中国央行数字货币试验的动机。中国人早已习惯使用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非现金支付方式,在技术上已经实现了所有实时交易的透明化,这也引发了数据隐私保护、可匿名性、垄断、监管透明度等问题,数字人民币对于这些问题也进行了优化。
姚前:数字美元钱包充当“撒钱”的“直升机” 可谓是恰逢其时: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今日在《中国金融》发表文章称,此次疫情发生后经济“停摆”给整个经济社会都造成巨大的影响,企业和家庭首当其冲。在关键时刻,美联储的救助需要直接面向实体部门。数字美元钱包充当“撒钱”的“直升机”,可谓是恰逢其时。为何数字美元最终没有在经济刺激计划中付诸实施,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因为法案提出的要求过于仓促,联邦储备银行和商业银行的系统研发短时间内难以承担重任。根据最新信息,一种可能的技术方案是数字美元将运行在以太坊上。科技将扩展人类的能力,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央行数字货币的创新发展,因数字美元的偶露峥嵘和惊艳亮相,前景更堪期待。[2020/4/22]
总体来说,数字人民币对用户隐私匿名的保护,在现行支付工具中是等级最高的。数字人民币采用的是“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设计,“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其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声音 | 姚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试验:今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所长、中证登总经理姚前在《中国法律评论》发表题为“数字货币的前世与今生”中透露,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试验。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异军突起,我国的账户体系走在全世界前列。但实际上,许多人认为,真正代表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央行数字货币应是基于加密货币技术的央行数字货币,即CBCC。目前学界和业界均在积极开展CBCC模式的探索,许多人认为,CBCC可以让客户真正自主管理自己的钱,而不是交给第三方,真正赋予客户自由的权利。虽然尚不能肯定它一定就是将来的方向,但至少目前来看,这是最热的前沿焦点。此外,姚前还指出,数字货币的发展不仅需要来自实践的经验支撑,还需要多学科跨领域的理论指导,其中也包括法学,像数字资产的法律界定、去中心化应用的法律规范、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区块链技术的数据信息保护和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立法等议题正急需法学研究者的真知灼见。[2019/1/2]
对于央行数字货币是否会挑战美元全球货币的地位,鲍威尔认为总体上不用太担心。姚前认为,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国际贸易和跨境支付目前大都基于美元展开。尽管有些全球稳定币,比如Libra,旨在解决跨境支付的痛点,但削弱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不一定是CBDC的目标,主权货币数字化本身有其内在的逻辑。
精选 | 姚前:区块链系统是新一代通用开放平台的首选技术架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公开发文称,区块链系统天生就适合做成多方协作的平台,是新一代通用开放平台的首选技术架构。区块链技术可为贸易金融平台提供一个更为灵活、开放的系统架构,具有独特的优势。[2018/9/27]
“长期看,数字货币或数字支付工具的出现当然有可能改变现有格局,但那是数字化进程和市场选择后自然演进的结果。”姚前表示。
对于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法币对中国经济是否有更好的管理与控制,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执行院长、金融学教授钱军向本报记者表示,数字人民币在短期内不会完全取代现金,潜在的变化比较大,短期内在中国就将会两套货币体系并行,一方面是数字人民币的高效结算,一方面是现行流通的纸币。在中长期看,技术本身的推出和革新,也需要系统的改造升级以及不同系统的协调;对于货币政策的影响也将在中长期显现。
央行姚前:账本技术现代化是公司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今日在清华金融论坛发表题为《分布式账本与传统账本的异同及其现实意义 | 央行与货币》的文章。文章总结如下:账本技术现代化是公司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DLT有其独特的优势,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它也存在不足,比如扩展性尚不能满足要求,数据隐私和访问控制有待改进,如何与现有会计核算体系相融合,如何更好地将其应用于各类账本编制,需要进一步试错和探索。显然,高阶的DLT账本编制是建立在低阶应用已然成熟的基础上的,比如,若企业层面的账本广泛应用DLT,行业层面和国家层面的DLT账本编制自然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应注意发挥技术应用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出DLT账本的正能量。[2018/6/6]
姚前在上述会议上指出了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需要考量的七个重点。
首先,技术路线是基于账户还是基于代币?
从公开报道看,数字人民币采用了账户路线,而有一些国家则选择了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加密货币技术路线。基于账户和基于代币两条技术路线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实质上代币也是一种账户,只不过是新型账户——加密账户。相比传统账户,用户对加密账户的自主掌控能力更强。
姚前表示:“在2014年,我们就对包括E-Cash和比特币在内的中心化和非中心化加密货币有过深入的研究,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央行早期的数字货币实验与加密货币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我们期待掌控加密货币的钥匙而不是绕道而走。”
此前,央行曾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开发出准生产级的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但在落地实施的反复权衡中,最终选择从基于传统账户的技术路线起步。
姚前强调:“我们有必要以动态的眼光去看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央行数字货币也会吸纳各种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其技术架构体系。”
其次,对于数字人民币的价值属性判定,央行直接负债,还是运营机构负债?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一栏,记录的是终端用户的央行数字货币还是代理运营机构的准备金。
如果运营机构向中央银行存缴100%备付准备金,以此为储备发行数字货币,那么央行数字货币在国际上被称为合成型CBDC,类似于香港的发钞行制度,这个模式引起了包括中国央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很多机构的研究关注。还有一些国家采用的仍然是传统央行直接负债模式。
第三,运行架构是双层还是单层?
目前,双层架构正逐渐形成各国的共识。数字人民币也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姚前表示,双层运营与单层运营也并非二选一的关系,二者兼容并蓄以供用户选择。
如果央行数字货币直接运行在以太坊、Diem等区块链网络,那么中央银行可借助它们的BaaS服务, 直接向用户提供央行数字货币,而无须借助中介机构。单层运营可以使央行数字货币更好地惠及没有银行账户的群体,实现金融普惠。
第四,数字人民币是否计息?计息或会导致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中央银行,导致整个银行体系信贷能力萎缩,成为“狭义银行”。
姚前分析,近年来,各国央行对于CBDC的狭义银行影响似乎已不再那么畏惧。比如欧洲中央银行的数字欧元报告提出所谓的分级计息系统,以可变的利率对不同数字欧元持有量计息,以减轻数字欧元对银行业、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传导的潜在影响。数字人民币目前不考虑计息。
第五,发行模式是要直接发行还是兑换?
货币发行与兑换的区别在于:前者由中央银行发起,属于主动供给;后者由货币使用者发起,属于按需兑换。
央行数字货币的生成是发行还是兑换?取决于它的定位以及货币政策的需要。如果只是M0替代,那么它和现金一样,是按需兑换;如果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资产购买的方式,向市场主动发行数字货币,则是扩表发行。扩表发行须界定合格的资产类型,以适当的数量和价格进行操作。
第六,智能合约是否会影响法偿功能?
加拿大、新加坡、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等开展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项目均实验了智能合约。
姚前表示,数字货币不能只是对实物货币简单的模拟,而若要发挥「数字」的优势,未来的数字货币一定会走向智能货币。此前由于智能合约安全漏洞而引发的系统灾难的案例,说明该技术成熟度还有待改进。所以央行数字货币应在充分考虑安全性的基础上,宜从简单的智能合约起步,逐步扩展其潜力。
第七,监管考量需要在隐私保护与监管合规之间取得平衡。
一方面,KYC、反、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是央行数字货币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则要充分考虑用户个人隐私保护。欧洲央行对于数字欧元的公众咨询结果也显示,参与咨询的居民和专业人士都认为隐私性是数字欧元最需要关注的设计特征。
姚前强调,在数字世界中,数字身份的真实性问题、隐私问题、安全问题或涉及更大的社会治理命题,需要我们做深入的研究。
姚前进一步指出,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仅仅是技术领域的问题,还涉及到法律法规、金融稳定、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国际金融等更广泛的领域。当前数字美元、数字欧元、数字日元似已蓄势待发,与之相比数字人民币的竞争力在哪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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