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冻卡,老生常态,解冻流程也大体相似。只是,不同地区的机关难免有些地方特色。
譬如,一些地区会要求冻友签署一份“训诫书”,或者是“惩戒书”等类似的名称。只要签了,大概一两周便可以解冻。
“训诫书”什么内容?不同地区略有差异。简而言之,告诉你,你的卡被人用于网络犯罪,可能涉嫌一串罪名,罗列相关罪名和刑期。最后表示,念及初次就不处罚了,但如果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情,直接依法处理。
不少冻友,被密密麻麻的文字吓退,连具体内容都没看清,便不假思索签了;另一些,解冻心切,硬着头皮签了。
Blockchain Capital重塑品牌,并推出投后支持项目“BCAP Build”:7月26日消息,加密风投机构Blockchain Capital今天推出了一个专注于为创始人提供投资后支持的新项目BCAP Build,同时还宣布重塑其网站,以展示其投资组合公司网络。Blockchain Capital普通合伙人Kinjal Shah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新项目将专注于人才、市场进入战略及其合作伙伴网络。
据悉,Blockchain Capital成立于2013年,目前管理着19亿美元的资产,并正在积极进行投资。[2023/7/27 16:01:00]
“训诫书”究竟有什么影响?最直接最潜在的责任风险,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远远可怕于网传的征信风险。
V神:潜在的以太坊PoW分叉不太可能获得长期广泛采用:8月8日消息,在周五晚上的ETHSeoul上,以太坊联合创始人Vitalik Buterin表示,潜在的以太坊PoW分叉不太可能获得长期的广泛采用。在问答环节中V神谈到了这种硬分叉对以太坊网络的潜在影响。V神表示,他没有看到该计划的有机方面,并声称这只是几个基本拥有交易所的局外人,主要是想赚快钱。不认为这(以太坊PoW分叉)会被大量、长期地采用。
但他承认,在此期间,一些市场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并补充说,希望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导致人们赔钱。这可能指的是交易所推出IOU产品,使交易员能够押注分叉代币的价值。目前有三家交易所提供此类产品。
此外,V神还谈到了ETC,称它为支持PoW价值和偏好的人提供了卓越的社区和卓越的产品。(The Block)[2022/8/8 12:10:28]
谈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以说是2020年突然“爆红”的一款罪名。惩处的是那些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典型的帮助行为是提供银行卡作为转移赃款用。一旦查实,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Post Voyager与Ozys达成合作,将在Klaytn和Polygon上推出MOOI代币:7月29日消息,日本手游巨头Cocone旗下区块链分公司、MOOI Network开发商Post Voyager周五宣布与Ozys达成合作,后者是Orbit Bridge和数个DeFi协议(如Polygon生态Meshswap和Klaytn生态KLAYswap)的区块链开发公司。
作为合作伙伴关系的一部分,双方同意扩大合作,以拓展MOOI Network的生态系统。Post Voyager将与Ozys合作,共同推动在Klaytn和Polygon上推出MOOI代币。MOOI代币将于8月8日在Polygon链上推出,并将上线Meshswap。此前有消息证实,MOOI也将在Klaytn上发布,并将于同日上线KLAYswap。(invezz)[2022/7/29 2:45:58]
众所周知,不少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活动,而我国政策也不鼓励普通的虚拟货币交易。导致不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机关,天然的认为但凡是虚拟货币交易导致银行卡被冻的,不可能不知道是黑钱。
但机关办案始终得讲证据,如果说要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前提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问题就出在“明知”。如何去证明是明知的,实务中往往很难。于是,法律规定了一种情形,如果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即可以推定是明知。
这便是“训诫书”背后最大的意图——用来推定明知。换而言之,按照训诫书的说法,如果下一次再因为虚拟货币交易、账户进了黑钱,可以直接推定是在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或许有人会说,清者自清,如果是无辜的,根本不用担心以上问题。但从某种角度说,侦查权是很强大的。有了初步怀疑,加上签字确认的训诫书,遇上行事作风比较豪迈的地区,查一查还是可以的。即使最终能洗脱嫌疑,或许也吃足了苦头。更何况,币圈冻卡,又是常见现象,难保不会无辜被牵连、多次遭冻卡。
除却潜在的涉罪风险,与之相伴的是今年轰轰烈烈的“断卡”等惩戒措施。所谓“断卡”,即对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再次重申了对深入推进“断卡”行动的决心,严打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通知》中还呼吁违法犯罪分子主动自首,若2021年1月15日前拒不投案自首的,从严惩处。
注:内容来自人民网
?冻卡急求解冻,是人之天性。但有些事,签字还需谨慎,至于个中取舍,全看个人了。成年人,对自己签字确认的文书,是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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