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发布《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阐明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研发上的基本立场,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
数字人民币试点情况如何?推出有无时间表?数字人民币会不会替代实物人民币和现有的电子支付方式?目前数字人民币双层运营体系各层如何分工协作?对于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多位相关人士在于16日下午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予以回应。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于16日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表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受邀白名单用户已超1000万,开立个人钱包2087万个、对公钱包351万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笔、金额345亿元。范一飞还表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超132万个,兼顾线上和线下,涵盖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政务缴费、税收征缴、补贴发放等领域。参研机构结合试点地区实际,着力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应用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从白名单用户反馈看,数字人民币进一步提升了支付效率,降低了支付成本,社会公众、小微商户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普惠。
津巴布韦央行发行价值140亿津元的黄金支持数字货币:金色财经报道,市场消息:津巴布韦央行发行了价值140亿津元的黄金支持数字货币。[2023/5/12 14:59:47]
范一飞还介绍称,人民银行于今年2月成立了专门的试点工作小组。小组成立以来,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和张家口两地政府协同作战、全力推进,试点场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为便利境外来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游客,人民银行将指导参研机构,按照境外用户的实际需求,推出基于APP的钱包服务和基于硬件的钱包服务解决方案。”范一飞说。
《白皮书》指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不预设推出时间表。将根据前期试点测试工作情况,结合试点测试地区发展规划、地方特点,进一步扩大试点测试应用场景覆盖面,实现特定试点区域内的应用场景全覆盖, 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不断探索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数字人民币应用新模式,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韩国央行发行关于CBDC发行法律问题的书籍:韩国央行(BOK)周一发行了一本有关央行数字货币(CBDC)法律问题的书籍,该书呼吁修改法律,以创造一个CBDC能够成功运作的环境。支持人士表示,CBDC将加密货币的便捷性与货币机构支持的受监管货币的安全性进行了结合:“从现金到数字货币的转变可能会使(韩国)GDP增长3%。货币数字化可以加速货币流通,降低维护成本。这也是实现负利率的有效途径,继而从整体上加强政府的货币管理。”因此,BOK计划今年在有限的环境下测试其CBDC系统的运行,以探索数字货币的潜在用途。专家还呼吁,有必要将央行数字货币的潜在缺陷最小化,如数字信息缺口造成的经济不平等。(Arirang)[2021/2/8 19:13:13]
《白皮书》还指出,社会各界对数字人民币在实现跨境使用、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较为关注。跨境支付涉及货币主权、外汇管理政策、汇兑制度安排和监管合规要求等众多复杂问题,也是国际社会共同致力推动解决的难题。货币国际化是一个自然的市场选择过程,国际货币地位根本上由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金融市场的深度、效率、开放性等因素决定。数字人民币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但当前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要。未来,人民银行将积极响应二十国集团 (G20)等国际组织关于改善跨境支付的倡议,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根据国内试点情况和国际社会需要,人民银行将在充分尊重双方货币主权、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试点,并遵循“无损”、“合规”、“互通”三项要求与有关货币当局和央行建立法定数字货币汇兑安排及监管合作机制,坚持双层运营、风险为本的管理要求和模块化设计原则,以满足各国监管及合规要求。
阿曼央行发布声明:使用加密货币存在高风险:中东阿曼中央银行(CBO)发布声明,警告公民和居民使用加密货币的“高风险”。国会预算办公室表示,加密资产“因其价值的大幅波动以及可能被用于电子盗版和欺诈而充满高风险。”《阿曼时报》(Times of Oman)周二报道了这一警告,特别强调了投资加密货币Dagcoin的风险。BBC最近在一个播客中称,大量来自OneCoin庞氏局的推动者涌入了该加密货币。而去年约旦央行也曾发布过类似的警告,提到了Dagcoin。阿曼央行进一步澄清,它没有颁发任何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而且在该国加密货币无法得到担保。
7月19日消息,阿曼央行发布一份通知称,根据国家法律,加密货币在当地是不合法的。阿曼央行没有向任何实体授予交易加密货币或类似产品的许可。因此,使用、持有和交易加密货币和类似产品不受阿曼央行的保护。任何从事此类加密货币和类似产品交易的人均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CoinDesk)[2020/10/6]
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表示,中国作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多民族融合、区域发展差异大的国家,社会环境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年龄结构、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决定了实物人民币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长期并存。
声音 | 日本央行行长:G20未讨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问题 日本亦无此计划: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周五表示,20国集团(G20)财长“没有关于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讨论”,且日本央行也没有立即考虑发行数字货币的计划。黑田提到:“有必要提高跨境支付和结算的效率。但目前,唯一的问题是如何提高私营部门的问解解决效率。(路透社)[2019/10/19]
对于数字人民币与一般电子支付工具的关系,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也表示,与和实物人民币之间的关系一样,数字人民币将和传统电子支付工具长期并存。“中国一直支持各种支付方式协调发展,数字人民币与一般电子支付工具处于不同维度,既互补也有差异。数字人民币将为公众提供一种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可提高支付工具多样性,有助于提升支付体系效率与安全。”他说,虽然支付功能相似,但是数字人民币也具备它自己的特定优势:一是数字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二是数字人民币具有价值特征,可在不依赖银行账户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转移,并支持离线交易,具有‘支付即结算’特性。三是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
马来西亚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加密货币交易的新法律草案:周四,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官网公布了这一消息,旨在降低通过加密货币进行的与为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行为。拟议的法律要求交易所等企业必须核实客户身份,监管加密货币交易并向马来西亚当局报告任何可疑活动。另外,交易所还必须向央行报告加密货币的使用情况统计。这些规定仅适合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公司与个人,法律虽然认可了加密货币,但不等于承认加密货币是法定货币。最后根据公告,马来西亚央行将在1月14日前回收该法律草案的书面反馈。[2017/12/15]
范一飞介绍,数字人民币采取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目前,参与数字人民币研发的运营机构主要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移动和工行,联通、电信和中行分别成立联合项目组参与研发,蚂蚁和腾讯两家互联网企业旗下网商和微众银行也参与研发。招商银行近期亦已获准加入。
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陈建新也表示, 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广泛可得,还需充分发挥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厘清责权利关系的基础上,与指定运营机构一起共同提供数字人民币流通服务,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系统开发、场景拓展、市场推广、业务处理和运维等服务,实现数字人民币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将努力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共同建设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白皮书》指出,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特征,还需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与要求。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应以确保法定货币属性、严守风险底线、支持创新发展为原则,目标是确立数字人民币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对指定运营机构监管要求,落实反、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 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营造数字人民币安全、便利、规范的使用环境。
“当前,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也面临一些压力和挑战。”范一飞说,下一步,将研究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研究制定数字人民币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运营系统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
范一飞介绍, 在隐私性方面。数字人民币体系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电子支付体系下业务风险特征及信息处理逻辑,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服务需求。同时,注重防范数字人民币被用于电信、网络、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交易符合反等要求。数字人民币体系收集交易信息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不过度收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内部对数字人民币相关信息设置“防火墙”,通过专人管理、业务隔离、分级授权、岗位制衡、内部审计等制度安排,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管理,禁止任意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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