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的衍生、变化并不会止步于目前虚拟货币、NFT、元宇宙中的各类物品,其与现实世界存在天然隔离,又具备一定的互通性,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工具。”
11月26日,央行中国反监测分析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苟文均在2021首届陆家嘴国家金融安全峰会论坛上表示:“应明确虚拟资产的非金融属性,完善新兴虚拟资产的监管政策。”
当前,国际社会对虚拟资产尚无统一定义。苟文均表示,从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财政部门、中央银行的一般共识来看,可以把“虚拟资产”定义为:除法定货币和有真实基础的金融产品之
外的,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记录、存储、交易、转移,充当支付媒介或投资标的的一种虚拟化价值载体。
英国央行:不会就CBDC设计原则与技术供应商进行谈判:金色财经报道,关于设计未来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时什么可能和什么不可能,英国央行(BoE)表示不会让任何技术提供商告诉他们该怎么做。英国央行高级金融技术专家Simon Scorer强调,如果英国央行继续开发数字货币,将不会就设计原则与技术供应商进行谈判。Scorer表示,我们不会让技术选择决定设计。相反,我们要做的是决定CBDC需要什么功能,我们的设计原则是什么,然后我们会选择最合适的技术。[2020/5/13]
“虚拟资产在满足一些人的隐私、货币信任和财富增值需求的同时,其去中心化、匿名性、无国界的特点,加之跨境支付所面临的资本管制和反合规性要求,被广泛用于勒索、贩、
动态 | 欧洲央行新提名监事会主席曾建议阻止银行接触加密货币:据欧洲央行(ECB)官方消息,欧洲央行理事会今天向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ECON)主席Roberto Gualtieri通报其提名Andrea Enria为新监事会主席。他是从理事会于9月26日编制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的。若经议会批准并经欧盟理事会确认后,Enria将于2019年1月1日接替Danièle Nouy担任监事会主席。据早先报道,Enria曾于3月表示,阻止银行和其他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将比监管数字货币本身更为有效。监管过度,可能影响金融科技公司创新,但对于银行吸收存款和放贷则应加强监管。[2018/11/8]
、、恐怖融资、逃税、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交易活动。”苟文均谈到。
澳央行行长表示正在权衡发行数字货币澳元 用于银行间支付和结算系统:澳央行(RBA)行长菲利浦·罗伊(Philip Lowe)今日在“2017年澳大利亚支付峰会”上发言时表示,澳央行正在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形式的澳元的利弊。同时“也在研究,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中央银行的比特币是“投机”。他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对于那些想在黑色或非法经济中进行交易的人更有吸引力。因此,“目前对这些货币的迷恋更像是一种投机狂热,而不是将它们用作电子支付的一种有效和便利的形式”。罗伊表示,澳央行未来可能以电子文件或代币的形式发行澳元,用于在专门的支付和结算系统中使用,这“从技术上是可行的”。这些代币可以在私人的、被批准的分布式薄记的成员之间进行交换,独立于央行的实时结算系统,但是在必要时也可用于央行存款的交易。[2017/12/15]
苟文均表示,由于虚拟资产、特别是虚拟货币对国家货币主权、反欺诈、反和反恐怖融资构成日益严重的挑战,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正在强化虚拟资产监管。
2021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基于风险为本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商处置更新指引》,指导各成员国完善对虚拟资产的反和反恐怖融资风险评估要素和方法。
苟文均介绍,目前,已有50多个司法辖区已经或计划将虚拟资产交易纳入监管框架,建立针对虚拟资产服务商的许可或注册制度,并要求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有一些司法辖区将虚拟
资产交易作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
论坛上,苟文均进一步从资金监测角度对虚拟资产犯罪的治理提出建议。他提出,虚拟资产监管趋严是全球性趋势。在虚拟资产风险监管与治理上,应着眼于四方面:
第一,明确虚拟资产的非金融属性,完善新兴虚拟资产的监管政策;第二,加强对虚拟资产交易的监测分析,穿透识别虚拟资产交易的实质;第三,加强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建立虚拟资产
交易溯源和场景追踪系统;第四,加强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形成打击利用虚拟资产犯罪的国际合力。
“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法币与虚拟资产的兑换环节,应实名认证虚拟资产交易方,提升对虚拟资产可疑交易和资金转移渠道的识别能力,把关联性集中的地下钱庄和虚拟平台OTC商户作为
监测重点,及时报告可疑交易。”苟文均提出。
对于如何更好地建立虚拟资产交易溯源和场景追踪系统,苟文均进一步建议,一是广泛布设地址探针,应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对与探针地址直接或间接发生交易的账户标签化;二
是建立交易场景特征值模型,从海量交易记录中通过聚类等技术手段识别不同交易场景;三是在地址标签化及交易场景特征聚类基础上,综合执法部门、交易平台、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等共
享信息,还原虚拟账户对应的现实主体,对现实身份、虚拟资产账户和交易场景进行串联,使资金监测由虚拟场景拓展至现实场景。
谈及反中心在虚拟资产监管方面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苟文均提到,反中心将继续完善虚拟资产及相关犯罪的风险识别特征,加强与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查合作,密切监测
地下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穿透识别虚拟资产交易的实质。
“虚拟资产本质上是全球性的,反中心将继续深化与境外60家金融情报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协查合作,通过对虚拟资产交易的溯源和场景追踪,复原境内外交易的全链条,支持执法部门
追逃追赃、打击各类犯罪活动。”苟文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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