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采用区块链技术的影响,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常常被认为是数字货币的标配技术。现有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试点或试验中,也都无一例外地以验证区块链技术
为主。作为一项创新性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许多特点和优点。例如,以区块链技术为例,其技术基础是分布式存储数据库,点对点交易不依赖于集中式的一个或若干节点,数据存储、记
录和更新都是基于分布式网络。
这有利于数字货币分发,降低传统金融体系集中式支付、结算和清算的系统压力,提高货币支付系统的弹性和容量。区块链系统采用非对称加密,信息更新需要全体节点验证,并用时间戳
技术标记数据更新,确保区块链信息不可篡改和数据记录的可追溯,有效保障了区块链系统和数据安全。但这些特点和优点是一把双刃剑,即使不考虑分布式账本技术运行在存储容量和能
印度拟禁私人加密货币 推央行数字货币:11月28日消息,印度正在准备一项监管加密货币的法案2021 年加密货币和官方数字货币的监管法案,该法案将在 11 月 29 日开始的印度议会冬季会议上提交,旨在禁止印度的所有私人加密货币,以促进印度央行(RBI)发行的官方数字货币。尽管法案中提出了私人加密货币的概念,但印度监管尚未对其进行明确定义,这让该国的加密货币服务商倍感困惑,而恐慌性抛售也出现在印度市场。
11月24日,在该国知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WazirX上,比特币(BTC)一度从430万印度卢比(约5.76万美元)附近最低跌至335万印度卢比(约4.49万美元),日内最大跌幅22%;更明显的是美元稳定币USDT的抛售,该稳定币从75.9 印度卢比(约1美元)跌至60 印度卢比(约0.8美元)。
从新法案的措辞上看,印度监管给加密货币留了一些空间,更大的意图或为即将到来的央行数字货币扫清市场障碍。[2021/11/28 12:36:57]
源消费上的弊端,其未知安全风险和技术缺陷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日本执政党议员:若日本发行央行数字货币需修改日本央行法:日本执政党议员Yamamoto表示,如果日本央行要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需要修改日本央行法。如果日本央行的法律被修改,新的法律应该将2%的通货膨胀设定为日本央行的政策目标,并增加就业机会。日本央行计划下个财年开始央行数字货币试验“太晚了”。(金十)[2020/10/12]
首先,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性有待验证和完善。现代经济中货币支付频次高、规模大,技术安全性和可靠性极为关键。分布式账本技术诞生不过十余年时间,尚未经过大容量、高频次商业
应用验证,尚存在诸多未知风险。有研究发现,在系统安全方面,区块链技术的底层代码、密码算法和共识机制等都可能成为影响安全的风险因素。例如,区块链底层代码开源,存在系统
漏洞布局容易被攻击的问题,且因为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导致漏洞修补极为困难。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商汤科技达成合作: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商汤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金融科技领域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和应用开发等方面展开合作,双方加快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和落地,包括将共同建立联合攻关创新体,以应用场景为导向,共同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场景中的应用开发,加速推进金融领域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科创板日报)[2020/4/27]
2018年8月,BitCoinABC即因此被构建恶意交易导致其出现硬分叉。在应用层面,尤其需要着重考虑智能合约、数字钱包和隐私保护等安全风险。比特币和以太坊等私人发行数字货币均
发生了类似事件。例如,2016年,以太坊众筹项目TheDao因智能合约中调用行为设计漏洞被恶意攻击,导致黑客盗取了价值6000万美元的约360万个以太币。
挪威央行行长:将扩大对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但现在考虑是否引入央行数字货币还为时尚早:挪威央行周五表示,将继续考虑引入自己的数字货币,作为先进的补充手段,以确保强大的支付系统,并确保货币体系的长期信心。挪威央行行长Oeystein Olsen在一篇工作论文中写道,“现金使用量的下降促使我们考虑是否需要在未来某个时候确定一个对确保高效稳健的支付系统和对货币体系的信心至关重要的新属性。”Oeystein Olsen同时表示,现在判断挪威央行是否应该主动引入央行数字货币还为时尚早;另一方面,工作组尚未发现问题,目前尚不能确定引入CBDC的问题是可以排除的。[2018/5/18]
其次,分布式账本技术存在先天效率“缺陷”。去中心化被认为是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最重要的特征和最大优势,但由于信息需要全网广播和各个节点验证,因此“效率”成为区块链技
术的最大缺陷。以比特币交易为例,交易结算平均至少需要10—60分钟才能确认,有时甚至需要超过1天时间。未来随着更多比特币被挖出来,比特币区块链数量和总账本规模都在增加,
交易验证时间将因账本规模增加而进一步延长。国际清算银行研究发现,即便是与在线支付Paypal相比,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交易效率与现有货币交易方式相比仍然有巨大差距。如果
央行货币完全采用区块链等分布式技术构建,很难满足现代金融活动大规模和高频次货币即时支付和即时结算的需要。
技术系统的安全是央行数字货币技术体系的生命。通常认为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存在“不可能三角”悖论,即安全性、高效率和去中心化三者中只能选其二。央行数字货币是未来数字
金融的重要基础设施,在选择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时,应将技术和系统层面的安全考量放在第一位,并适当兼顾效率需求。考虑到将央行数字货币发行、结算、清算支付构筑在分
布式账本技术上安全风险性,在进一步验证和完善分布式账本技术前应更加谨慎小心。
央行数字货币发行是一种货币形态创新和支付方式创新。创新本身也是有风险和负面影响的,次贷危机即是过度金融创新的典型例子。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经历也表明,如果在创
新中不能规范和及时监管新业态发展,很容易出现违法跨界介入金融业务、非法融资等现象,形成新的风险因素,影响金融稳定。尤其是近年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
非法发售代币、非法融资和金融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货币形态演进是长期趋势,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涉及面广、影响大,短期内更需要从金融市场发展大局出发,把
握好央行数字货币发行的时机、基调、进度和宣传推广口径等,实现有序创新。
从技术本身来看,当前正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加速扩散时期,技术本身的创新和更迭较快。以区块链技术为例,比特币使用的是区块链1.0,以太坊币使用的区块链2.0已经增加了智能
合约技术,正在讨论的区块链3.0则是基于实物资产映射,以高速并行的分布式智能网络计算技术为基础。由于技术本身在快速演进和不断完善,央行数字货币要保持稳定性和确保安全,
必须稳妥推进创新应用,而不是激进式的创新。
由于发行方式变化,数字货币的钱包体系与传统货币的账户体系不同,未来围绕央行数字货币发行、支付、应用必将推动形成一系列创新,甚至导致“颠覆性创新”。“颠覆性创新”很可能
也是“破坏性创新”,受影响最大的除商业银行外,主要是现有应用创新和用户。从支付的角度,我国信用卡和银行卡等便捷支付尚不普及,顺应电子商务需求,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为
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对推动我国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且已为消费者广为接受。
如果央行数字货币完全具备类现金的点对点交易特性,第三方支付很可能成为受冲击最大的应用创新。从用户的角度看,央行数字货币需依托计算机、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产品和物联网设
备等数字产品使用,而某些用户利用智能设备或数字化技术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此外,由于对央行数字货币使用中匿名、隐私保护问题的处理尚未形成共识,部分用户可能对交易身份、地
址和数据等信息保护存在顾虑。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并不意味着对现金和现有电子货币的完全替代,应为数字货币产业链不同类型市场主体预留发展空间,照顾到不同类型用户需求,平衡
好数字机遇与数字鸿沟,让央行数字货币真正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基础设施,惠及所有市场主体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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