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火小律北京盛会召开,“虚拟货币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一文,昨日席卷各大区块链媒体。断章取义式的自嗨?or币圈合规化的预兆?跟随火小律,一起探个究竟。断章取义or确有此事?
“虚拟货币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说法,从何而来?顺时针理下事情脉络。一切源于正在提请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其中的继承编,扩大了现行《继承法》的遗产范围。不再是原来的ABC列举方式,变成了概括的方式,笼统的将遗产范围定义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动态 | 证券日报:两会共15份提案议案关注区块链应用场景:证券日报发文称,今年全国两会上,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关注到区块链技术优势。证券日报发现,从已公开的数据来看,两会代表委员共提出至少15份涉及区块链场景的提案或议案,金融、政务、商品溯源等领域成热门讨论方向。[2019/3/15]
注:图片来自网络看到这,和虚拟货币还没有直接明确的关系。随后,某大学教授接受央视采访,解释为什么会从原来的列举方式到现在的概括表述,哪些又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教授指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型财产形式,将它们纳入遗产的范围,如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合法财物。一听虚拟货币,币圈两眼发光,瞬间,热点出来了——虚拟货币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
声音 | 周鸿祎两会提案:依靠区块链等技术能发现网络攻击: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周鸿祎在两会期间的提案里写着“字母歌”: IMABCDE,每个字母都有所指代,分别是IoT、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周鸿祎呼吁:“网络安全的当务之急就是能发现“攻击”。要看见攻击,就要靠大数据、深度学习、传感器等“字母歌”里的技术,把能拿到的“情报”都拿到,再用人工智能分析判断,简单说就是安全大脑。[2019/3/5]
声音 | 蔡金钗两会提案: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构筑“行政+司法+技术”三位一体的保护机制:据《福建日报》消息,住闽全国政协委员蔡金钗提交提案,建议构筑“行政+司法+技术”三位一体的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监测、确权、维权一体化服务,让跨省维权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用“互联网+”打造诚信创新环境。[2019/3/5]
注:图片来自网络一番报道,有人预言背后的潜台词是币圈合规化有望。真的是这样么?此虚拟货币,非彼虚拟货币
确实,单纯从文章来看,不是标题党。内容有理有据,一步步细化,缩小范围,顺理成章,逻辑自洽。但是不是总觉得有什么问题?对了,核心就在这,此虚拟货币,非彼虚拟货币。为什么?因为“虚拟货币”是个很大的概念,不同圈内的人心中的定义是不同的。举个早年的例子,苹果手机刚兴起时,老一辈口中的苹果就是实实在在吃的水果,只有少数年轻人口中的苹果,才是乔布斯的那个苹果!
注:火小律出品,瞎BB其实,早在16年制定《民法总则》时,网络财产、虚拟货币就已经经历了一番争论。当时,最主要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形形色色的涉游戏装备、游戏币、平台代币等纠纷。这次民法典大修,旧话重提,顺势规整,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所以,币圈不必过于兴奋。真正兴奋的是另一个圈,网络法圈,涵盖了游戏业、平台业等各种。币圈,缺的不止是投资者教育
币圈,依然处于较为初期的状况,有着很多的问题,政策、法律只是其中之一。从法理上说,认可比特币属于虚拟商品、虚拟财产,障碍不大。但从法理到实务,还有一条巨大的鸿沟——从业法律人的教育。想想Q币,2002年左右便产生了,直到数年后,还在讨论Q币的法律属性,实务判决各不相同。是法理上的问题么?未必,更多的是从业者的认知,是一份标志性、有影响力的判决。币圈也如此。纵有18年、19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关于认可比特币虚拟商品属性、虚拟财产属性的2份判决,今年5月上海一中院关于认可比特币合法持有的判决。其他地区,更多的是不予受理。今天,依然“谈币色变”。不少同行律师直言比特币是人的、专用;不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面对虚拟货币纠纷一头雾水。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如果相关法律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真正的、全面的了解“币”,又如何从理论走向实践。一切的一切,任重而道远,慢慢来吧。币圈的狂欢,还早呢。过多的蹭热点,怕引来的只是一系列的“谨防风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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