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发布。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近期,区块链技术大热。一时间,多种数字货币价格上涨,资本应声狂欢。从幕后走到台前,区块链技术火热背后,另一场“盛宴”也在暗流涌动:蹭热点投资者、炒作数字货币“割韭菜”、发行“空气币”、打着区块链旗号、……借区块链之名的招摇撞行为大有抬头之势。区块链是一种网络数据分布库,具有传统数据库不可比拟的透明高效、防篡改、去中心化等优势。作为一种具有颠覆性的核心技术,区块链广阔的应用场景,在吸引资本进入的同时,也让不法之徒嗅到了的“商机”。这其中,尤为惹人注目的莫过于区块链幌子掩盖下的。从此前破获的不少典型案例来看,每起“区块链”涉案人数之多和涉案金额之大,都超乎寻常,凸显了对其依法打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作为传统的升级版,“区块链”的性和诱惑性更大,最容易让人受上当。但不论其怎么精心包装,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我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以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按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罪名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即使穿上了区块链马甲,也必然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鉴于“区块链”的巨大危害性,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收到了良好治理效果,在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多发势头的同时,也为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积累了宝贵司法经验。不过,与司法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的下游治理效果相比,公众更多关注是否能从技术上对“区块链”进行事前防范。所以,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换言之,打击“区块链”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客观而言,“区块链”因高技术的运用,给监管增加了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只能束手无策。实际上,多数以区块链为名的项目,都会在网络上频繁传播、留痕,监管职能部门只要加强监管,就不难发现线索。监管部门只要上心,即能按图索骥揪住者的尾巴。对此,监管部门必须秉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治理思维,切实创新监管手段,采取精细化应对措施,从源头上织密技术防范大网,从而最大限度地让穿着区块链马甲的犯罪没有窜出笼子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让对“区块链”犯罪的打击收到上下游同时发力的治理效果,从根本上遏制该类犯罪的多发蔓延势头。当然,在给“区块链”套牢法律和技术双重辔头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公众在诱惑面前,必须保持“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清醒头脑,从而以理性的认知态度,让不法之徒利用区块链之名行之实的伎俩不能得逞。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男子因在家改装电表偷电“挖矿”获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虚拟币“矿工”华某私自改装电表,以“多用少计数”的方式窃取电力,窃取电力价值总额在26050.46元以上,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具有悔罪表现、补缴欠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以来,我国对比特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逐渐趋严,多地全面清理关停以各种名义建设的比特币“挖矿”项目,比特币“挖矿”的热情有所下降。法院表示,利益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为降低“挖矿”成本而窃取国家电力资源。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窃电者不仅需要承担补缴电费、违约使用电费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财联社)[2021/8/19 22:24:23]
人民法院报:比特币被用作交易等价物值得警惕:人民法院报今日刊文《司法利剑斩“魔”》,文中提到,作为虚拟货币的比特币被用作交易的等价物值得警惕。这些利用虚拟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手段增强了犯罪的隐蔽性,必须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2020/6/29]
声音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倪德锋:区块链可用来界定民事案件电子证据真实性:据人民网消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倪德锋表示,在互联网案件中,很多证据都是以电子数据呈现,所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审查,是互联网法院躲不开的问题,而且民事诉讼不可能像刑事诉讼那样花大精力去界定电子证据真实性,源头解决格外重要,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尝试通过区块链技术解决这一问题。[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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