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A:加密货币的税怎么收?各国纷纷出招成焦点-ODAILY

吴说作者|谈叔

本期编辑|ColinWu

涉及加密货币的征税难题

根据朝日新闻(1),东京税务机构最近公布了一起逃税事件,东京的一家照相馆,在三年的时间里,通过加密货币帮助三个中国人转移了270亿日元到日本用于该国的房地产投资。

由于中国的外汇管制,个人每年兑换的外汇有五万美元的上限,因而有意投资海外房地产的投资者往往采取别的办法兑换外汇。对于东京的税务机构来说,中国投资者采取何种方式兑换外汇并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这给他们的征税带来了难题。

上述照相馆帮助客户将加密货币兑换为日元,并收取一部分作为佣金。然而该照相馆申报的年收入只有1000万日元,税务机构在核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账户存在着巨额的资金流水。因此,从税务机构的角度出发,该公司显然逃避了大量的税款。

而该公司的所得无法正常向税务机构申报,因其显而易见地违反了中国关于外汇管制的规定。在这个问题上,已经退休的税务官员,如今担任日本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主席的角田沈宏指出:

eToro加密货币顾问:加密货币正接近底部:金色财经报道,?eToro的加密货币顾问Glen Goodman表示,加密资产可能会在再次反弹之前接近底部。?Goodman在 7 月 13 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当你开始在报纸上看到比特币已经死去的头条新闻时,加密市场已经结束,你可以推断这可能意味着我们接近底部。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我们现在就在底部,但我们接近底部,然后我们会到达顶部,?

根据古德曼的说法,当前的比特币价格走势并不新鲜,并且在修正之前反映了资产的历史上涨趋势。?[2022/7/15 2:14:21]

“此案例表明,中日两国税务机关需要合作,彻底解开资金流向,澄清此类交易中涉及的问题,并实施处理问题的措施。”

然而因为涉及到两国对待加密货币截然不同的态度,合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加密货币的天然“避税”属性

美国的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长久以来,税收天经地义已经根植于美国人心中。因而“逃避纳税”这一话题可谓西方语境中的禁忌,一般很少有人公开讨论。

Instagram网红Jebara Igbara因涉及加密货币局而被起诉:金色财经报道,美国司法部周三宣布,被称为“Jay Mazini”、拥有100万名粉丝的Instagram网红Jebara Igbara因涉及与加密货币局有关的电汇欺诈指控而被起诉。联邦检察官表示,Igbara提出以电汇的方式向其粉丝汇款,以换取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他们的比特币。他声称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因是加密交易所限制了他可以购买多少比特币。虽然受害者向Igbara的钱包中发送了价值超过300万美元的比特币,但他从未向发送者全额支付,而是向他们发送虚假的银行转账声明。[2021/3/25 19:15:39]

但当加密货币出现之后,事情出现了一定的转机,虽然逃避纳税的话题仍然属于禁忌,但许多加密货币用户对于这一新生事物的“避税”功能心照不宣。在此期间,也有一些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公然宣称当前的税收政策不合理,其主要辩解是,美国的税收有一部分用来打仗,然而作为爱好和平的人,不愿意花钱支持打仗,所以除非政府能够区分开来哪些税款用于战争,否则人们可以拒绝纳税。

当前加密货币总市值约为2626.82亿美元:金色财经数据显示,全球加密货币总市值为2626.82亿美元。加密货币市场中占比排名第一的是比特币,市值约为1705亿美元,当前市值占比为64.90%;以太坊排名第二,市值约为253亿美元,市值占比为9.61%;USDT排名第三,总市值约为95亿美元,市值占比为3.60%。[2020/6/21]

持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是被称为“比特币耶稣”的(2),此人虽然是美国公民,但由于其极端的自由主义态度,最终主动放弃了美国国籍,当然,“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身为美国公民,放弃国籍的前提之一是缴清所有税款。

中美税收结构的显著差异

RogerVer补缴了多少税款,外界无法得知,他持有巨额的比特币,由于比特币距他买入之时已经涨了太多,因此他面临着巨大的“资本利得税”。从这个角度来说,由于比特币价格持续上涨,较早地放弃美国国籍反而为他解约了一些税款。当然,他是否向美国税务机构如实申报了自己加密货币的持有量,或者美国税务机构是否有能力查清楚他实际拥有的加密货币数量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美国MV导演:最近一个月通过加密货币交易赚取450美元:美国MV导演Joseph Kahn在推特透露,在过去一个月,他通过尝试加密货币交易成功赚取450美元。Joseph Kahn曾与Lady Gaga、Taylor Swift等巨星合作。他表示,在隔离期间日间交易加密货币成为他的新爱好。(U.Today)[2020/6/1]

“资本利得税”这一美国很平常的税中在中国缺稍显陌生。简单地说,一个人买入一项资产后卖出,只要卖出的价高于买出的价,对于相应所得部分就应当缴纳资本利得税,这与资产的状况无关,无论该资产是股票、债券、房产或是加密货币这样的新生事物都适用。(关于资本利得税的话题,可以参阅吴说Real此前发表的文章:拜登加税为何引发币价大跌中国炒币是否需要纳税?

其他国家也是类似的做法,例如奥地利计划于明年3月开始对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资产征收27.5%的资本利得税。韩国称将在明年1月开始对加密货币征收20%的资本利得税。

声音 | 外媒:中东地区大规模采用加密货币进程缓慢:金色财经报道,Finance Magnates 1月1日发文分析,虽然加密货币在中东的大规模采用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该地区的几个国家已经真正注意到了这一点。从阿联酋到沙特阿拉伯、巴林和黎巴嫩,一些私人和公共实体愿意承担风险,比其他实体更早接受新技术。然而,也有其他国家决定打击任何涉及加密货币的行为。话虽如此,在分析这一新兴产业时应该考虑的重点之一是,该地区的采用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机构和传统银行虽然历来被认为是最慢的技术采纳者,但它们是直接进入加密货币转型的主要参与者。尽管该地区的电子商务在稳步增长,但货到付款仍然是首选的付款方式。这主要归因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在线欺诈的担忧。因此,对于加密爱好者来说,观看阿拉伯投资者对加密现象的反应速度缓慢可能会有些沮丧。[2020/1/2]

在一些国家,并没有资本利得税这种东西,比如新加坡,因此新加坡也成了一定意义上的“避税天堂”。对于中国来说,也不存在资本利得税,比如100块买进茅台股票,2000块买出,对于资产增值的1900元完全无须缴税。

当然,中国并非“避税天堂”,中国的税收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方面。对于中国的个人投资者来说,虽然没有资本利得税,但由于中国人的财产大多在房产方面,所以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中国有一个房地产增值税,比如100万买入的房子,500万卖出,对于增值的400万部分需要缴纳大约5.3%的增值税。

对于税务机构来说,征税也必须考虑到投入产出比,比如美国人的财富主要在股市,因而针对股票投资的资本利得税很重要,中国人的财富主要在房产,因而针对房地产的相关税收来源很重要。

对于一个国家,国防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支出均来自于税收,但作为纳税者,天然有少缴或者不缴税的动力,因而这很考验各国税务部门的收税能力,美国IRS的收税能力在全球政府可谓最强,但人们仍然能找到各种办法避免缴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身为富豪,在2016和2017年都只缴了750美元的税款,曾引起轩然大波。对于资产远不及富豪的普通人来说,通过加密货币的方式“避税”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毕竟按照设计,税收的作用之一是为了减少贫富差距而非扩大。

就中国而言,由于改革开放只有四十多年,对于收税能力,仍然在建设之中。此前诸如刘晓庆或是郑爽之类明星逃税的事件虽然在新闻可见,但普通人始终觉得此类事件离自己太远,远没有达到像美国人那样需要雇佣专业会计师帮自己报税的程度。不过事情也在慢慢改变,2003年,“金税二期工程”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增值税假发票。前不久,“金税三期”完成,使用过个税申报app的读者应该能感受到其信息准确程度。

目前中国国内尚且没有资本利得税,因而对于加密货币的投资者而言,暂时还不需要考虑因为出售加密货币获取利润的税收问题,需要考虑的反倒是“出售加密货币”这一事件本身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中国税务部门也在关注加密货币

10月19日国税总局旗下中国税务报刊登文章《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引发轩然大波。不过在924之后,央行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试图全面清理这一行业,因此暂时围绕其收税是不可能的。文章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境外交易所此前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视为“法无明文禁止”,但必须按照我国税法,就其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各虚拟货币交易所此前的交易额与收入情况测算,交易所行业总体税收规模相当可观,其余相关行业税收更有待进一步厘清。文章称,尽管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无法确定。同时,在当前法律框架内,我国对于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未禁止,而虚拟货币的交易被定义为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却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从税收角度上来看,对于国内企业和居民参与虚拟货币的境内外交易,我国应加强部门协作与国际多边监管合作,重点防范资金违规跨境流出和利用虚拟货币在境内外避税,并将虚拟货币账户纳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之列。同时,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追踪。在罚没收缴、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司法领域,要对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予以明确,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此外,税务部门应当主动与央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用于地下经济、走私、、逃税等非法行为。

根据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吴说内容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复制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星链

[0:15ms0-1:81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