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央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拿大央行就数字加元开启公众咨询:金色财经报道,加拿大央行正在探索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CBDC)的可能性,已经开启对数字加元的公众咨询,加拿大人必须在 6 月 19 日之前就如何使用数字加元、应实施哪些安全功能以及公民对发行 CBDC 可能存在的担忧提交评论。 加拿大央行表示,数字加元的目标是“补充现金,而不是取代现金”,虽然该银行认为“现在”不需要 CBDC,但它承认将来可能需要实施 CBDC,因此该银行希望做好准备。[2023/5/9 14:50:58]

《金融稳定法》明确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金融稳定法》压实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义务,加强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用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既有的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进一步筑牢我国金融安全网。必要时人民银行再贷款等公共资金可以为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基金应当以处置所得、收益和行业收费偿还再贷款。

印度政府和印度央行就加密问题进行讨论:2月14日,市场消息:印度政府和印度央行就加密问题进行讨论。(金十)[2022/2/14 9: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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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6月21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中国人民银行)[2021/6/21 23: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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