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肖飒:数字藏品交易乱象 早晚会有风险提示

今天的文章可能会动一些人的奶酪,但为了呼吁老友们悬崖勒马,谨慎对待法律风险,还是得说。如今一些平台做的很野,内容低俗,图片剽窃且无独创表达,放任炒作工作室收割韭菜,不交割藏品......乱象频出,支付公司分期付款加了杠杆。略待时日,飒姐认为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会针对NFT炒作进行风险提示,咱们拭目以待。建议数字藏品从业机构,自查自纠,减小法律风险冲击。

NFT交易行为模式

数字藏品交易行为,分为偶发交易行为和经营交易行为,前者顾名思义是数字藏品占有者与购买者之间基于对IP热爱等原因偶发买卖行为,通常法律并不禁止,除非买卖标的物有朝一日被法律定性为“违禁品”或出现黄等内容问题。

后者指的是以销售数字藏品为业的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次销售;允许多次转卖。从现有法律框架和目前政策走向看,NFT的一次销售受到广泛认可,大厂也多有请示,结论是一次销售并无重大法律瑕疵。然而,多次转卖的情形,客观上造成了NFT价格攀升,甚至出现炒作,更有甚者,购买人并不是为了买藏品而来,仅仅是为了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肖飒:近来数字藏品NFT行业被属地“处非办”约谈更像是一个摸底和基础普法:11月11日消息,近来数字藏品NFT行业常常被属地“处非办”约谈,各地采取的方式不一样,但“力度把握”相似,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是属地民警上门宣读924文件的办法,先了解项目情况和实控人情况,然后进行普法教育;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办法是属地金融办联合其他执法部门组成专班,先了解业务情况和实控人情况,再了解股东情况,采取穿透式监管的思路,查的较细。但,对比P2P网贷行业的约谈,本次NFT约谈更像是一个摸底和基础普法。(肖飒lawyer)[2021/11/11 6:46:05]

允许T+0-5交易的平台,基本上会采取两种模式应对合规挑战,一是与各类文交所或交易中心合作。其逻辑很清晰,即:连续竞价、拍卖竞价等频繁发生NFT转移,容易落入37号文和38号文的窠臼,为防止被划入非法交易范畴,借用交易所牌照(不少地方交易所牌照自带拍卖的营业范围)进行规避。但就飒姐承办的某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案件的实战经验,此案为部督办,涉案平台也是被该省金融办保留的交易所,起诉罪名为罪,求刑无期,辩护后改为非法经营罪,一审判7.5年。鉴于此,地方交易中心之类金融牌照,并不能挡住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风险。

肖飒: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合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目前持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金融监管规定、司法实践均认可比特币是合法的“虚拟商品”,但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关于对比特币的买卖、炒币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在法律实践中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个人偶发行为,是合法的;二是以交换比特币为业,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此外,肖飒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审理的国内首例比特币矿机买卖纠纷案,也确认了买卖比特币矿机合同的合法性。(证券日报)[2021/3/29 19:24:37]

二是自己干,采取信息撮合模式。为了实现不与交易所合单干的目的,NFT交易平台多方探寻,终于仿照二奢平台采取了寄售模式,从中赚取手续费5%-10%甚至更高,恰巧飒姐考取了二手奢侈品鉴定师,对该圈模式熟稔。当下二奢平台的玩法是寄售和回收混搭模式,接待人员一般会怂恿顾客低价将奢侈品卖给平台,平台清洗包装后高价卖出,但是,回收二手奢侈品的正主是拥有典当牌照的典当行,目前一些省市为鼓励二手商品交易给了“地方粮票”——二手生活物资流转(营业范围中添加此项业务)。

声音 | 肖飒:海外监管机构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肖飒今日发文称,随着海外监管机构与交易所、项目方打交道越来越多,寻求金融消费者与金融创新的平衡,监管机构态度起了变化,目测未来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外部监管趋严,有些华人伪“出口”的ICO项目势必回流。一定要小心“组织领导罪”的风险,不要直接或间接授意一些组织或社区参与币的销售活动。[2018/9/5]

类比NFT,二手的数字藏品算不算生活物资呢?平台还能否扮演最大的做市商搞活NFT二手交易活跃度呢?生活物资勉强可以解释进去,可在营业范围中做添加。那么,活跃度和市值管理就是严肃的问题了。

市值管理要不得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ICO代币权益无法获得保护:近日,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示风险称,从中国法律项下对于ICO这种非法融资方式而来的代币,是否是属于“财产性利益”有待探讨。她表示,根据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对于ICO认定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对于ICO而来的代币,作为一种类金融产品,不一定会参照比特币虚拟商品的定性,而是认为代币只是一堆价值不高的数据,无需给予较高程度的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加密货币被盗不能受到抢劫罪的法律保护。[2018/6/20]

一般而言,对于NFT价格若进行控制,利用利好消息或培训师带节奏等影响某款NFT价格走向,若达到20-40倍增幅(这是飒姐与某学者探讨案件时的观点,但并不是说低于20倍就不是违法犯罪),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甚至。

通过观察,除非资金盘,目前市面上的NFT交易平台主观上并无欺诈的想法,只是单纯想把盘子搞活。这就出现了一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纵:一些专职炒作的工作室进入NFT交易场所,拉高价格,收割韭菜,平台赚取手续费,不支持也不反对。然而,割韭菜的行为是“零和博弈”,炒作工作室赚的钱就是参与NFT投资的人的钱,其拉升价格的行为带有明显的目的性,一旦韭菜们被收割得十分惨烈,就会出现涉众问题,在ICO时代类似问题会被按照罪处理,P2P时代会被按照集资罪处理。好了,平台放任的行为,成为割韭菜的必要条件,加之NFT自身法律定性模糊,平台自身没有很硬的牌照傍身,在民警眼里这也许跟帮助别人钱没有啥区别,一方面可能成立主犯的帮助犯,另一方面,还可能出现帮信、等问题(鉴于平台常来白嫖不付律师费,飒姐不展开论证)。看到这里,大厂的朋友也许在暗自庆幸,其实转赠中也有风险,在单个藏品价格高昂的情况下尤其可能发生。

风险提示可能的方向

飒姐认为,对比前几年的炒鞋热,与当年的风险提示会比较类似,但会增加公链和金融属性提示。

一、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这就要求不能买空卖空,每笔交易都要完成交付,对于NFT而言要注意控制权的转移。同时,不能采取连续竞价交易,在没有拍卖牌照的前提下不可进行拍卖。

二、部分第三方支付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助长金融风险。取消信用卡交易,尽量不做分期付款服务,降低藏品单价,防止出现高杠杆和泡沫问题。

三、防止黑箱操作,平台和大玩家突然跑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数字钱包理财领域,之前出现过很多黑箱操作,也引发过一些风险。NFT领域主要担心大玩家或庄家囤积居奇,饥饿营销,加之多数平台著作权授权合同都有漏洞,在多种因素共同夹击下,一旦出现平台断货或玩家消失,涉众风险分分钟就会出现,且很难通过平台一己之力化解。

四、NFT若与海外公链相结合,将NFT提到数字钱包再到海外平台销售,可能会引发资金外逃,外汇管理体系被架空等问题。

写在最后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引起从业机构重视,及时化解风险,做好KYC,驱逐恶意玩家,减少涉众风险。只有全行业都越来越透明清爽,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期待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经营,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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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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