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韩国金融当局拒绝“允许证券公司发放加密资产实名账户”的提议

3月3日消息,韩国金融当局决定不将加密交易所需的加密资产实名账户发放机构扩大到银行以外。金融行业人士提出了允许证券公司发放加密资产实名账户的方案,但金融当局与此划清了界限。该国金融当局表示,3月2日举行了负责银行改革的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讨论了上述内容。工作组当天讨论了允许向证券公司发放虚拟资产实名账户的方案。金融当局认为,证券公司等与银行相比,防止的能力相对较低,再加上在交易所出现亏损、关闭等情况时,开设账户的金融公司也有可能会产生各种负担,因此有必要由拥有充分财务能力的机构来负责。另外,允许证券公司发放虚拟资产实名账户与严格的政策方向性背道而驰,而且由于可以进行韩元交易的交易所的激增,有可能会发生投资泡沫等。据悉,实名确认存取款账户制度是韩国在2017年末实行“虚拟资产交易实名制”时首次引入的方案。目前,韩国只有银行发放实名确认账户。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将加快加密货币立法:8月11日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委员长金柱铉在周四的国民议会会议上表示,由私营部门专家和相关部门部委的工作团队将“加快对虚拟资产法案的审查程序”。(Forkast)

此前消息,韩国执政党和金融当局将于8月11日与美国和欧盟官员在韩国国会举行“韩美欧数字资产全球政策会议”,讨论加密资产相关立法。[2022/8/11 12:18:49]

韩国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必须让发行人和经办公司对代币白皮书负责:韩国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顺浩30日在一份题为《虚拟资产监管监管方向》的报告中表示,应规定包含虚拟资产(虚拟货币)业务信息的白皮书格式,并完善制度,以便让发行人等遵循白皮书。

研究员首先强调,为提高虚拟资产领域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必须彻查使用散布虚假事实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要求。

此外,发行虚拟资产时发布的白皮书应该透明披露,以便市场参与者能够准确评估虚拟资产的价值。应该明确白皮书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详细。如果业务没有按照白皮书的描述进行,需要制度安排,让发行人和经办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虚拟资产具有多种特性,部门之间的有机合作对于监管很重要。由于它们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因此还需要政府范围内的应对和稳固的国际合作体系。

未来虚拟资产的发展方向很难预测,区块链等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新技术对未来行业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也不容易估计。法规不应成为绊脚石。

对虚拟资产投资所得的利润征税是合理的。即使是非法行为,所得也要视为其他收入来征税,因此虚拟资产交易是否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只会改变收入的性质,征税对象是明确的事实。(韩联社)[2021/5/30 22:56:28]

韩国金融委员会咨询机构委员:对于无法先行监管加密货币市场感到遗憾:韩国金融委员会5月20日召开了的政策评价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金融委员会政策咨询机构金融发展审议委员会委员、工业与创新小组委员会主席表示:“年轻投资者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损失正在扩大,但是我们却没有先发制人地对市场进行监管,这一点令人遗憾。”金融委员会此前一直坚持自己的立场,认为加密货币不属于金融商品的管辖范围。(韩国中央日报)[2021/5/23 2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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