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潜在危机:以太坊转向POS后是否会被认定为证券?两种不同观点

随着以太坊合并日期的逐渐明确逼近,转为 PoS 机制的 ETH 是否可定性为证券又再次成为话题中心。

近期,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的法学教授 Adam Levitin 表示,运行 PoS 机制的区块链网络系统都可以归为证券,理由如下:

“证券”包括“投资合同”。“投资合同”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Howey 案中定义为K,用于对联合投资企业的投资,利润预期“完全来自于第三方的努力”。

Howey 说的是 "钱" 的投资,但这一直被解释为只是指有价值的投资。质押很容易满足这一要素。

联合投资企业的要素也很容易用质押来满足:整个验证系统需要多方参与。这就是集资(即对联合投资企业更苛刻的解释:横向共同性)。

观点:比特币正在失去作为潜在“通胀对冲”的吸引力:金色财经报道,市场分析师表示,比特币正在失去其作为投资者潜在“通胀对冲”的吸引力。

Conotoxia公司的货币交易员Daniel Kostecki称,“在货币贬值最严重的国家,例如日本,美元兑日元自年初以来已经上涨了20%以上,比特币已经贬值了35%。相对于韩元,美元自年初以来已升值15%,而BTC/KRW汇率在那段时间下跌了40%以上。”

Kostecki补充说,“即使是黄金也无法对抗当前的通胀趋势”。(CoinDesk)[2022/9/14 13:29:29]

对利润的预期也非常明确,质押者获得质押奖励。

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尚未就UST的潜在风险举行讨论会议:5月12日消息,两位知情人士透露,尽管最近美国联邦政府表示稳定币可能对美国金融体系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尚未就稳定币UST脱锚的潜在风险举行讨论会议。

据此前报道,领导FSOC的美国财政部长耶伦表示,该代币的崩溃“表明这是一个快速增长的产品,并且存在金融稳定风险”。截至发稿时,财政部发言人拒绝就有关UST的任何内部讨论发表评论。(CoinDesk)[2022/5/12 3:09:01]

这就引出了最后一个要素:预计利润将“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在 Howey,美国最高法院说了几次“完全”。如果这是衡量标准,那么质押者就不符合测试,因为质押者也是参与者。

高盛:仍看好以黄金作为对冲美联储潜在政策失误风险的工具:1月6日消息,尽管美联储释放更鹰派的论调,但高盛集团商品研究部门主管柯瑞仍看好黄金,因其可能对冲任何潜在的政策失误风险。柯瑞表示,如果美联储政策收紧不当,现货黄金价格有可能上涨每盎司100美元。他表示,政策失误可能意味着通胀失控或加息引发经济衰退。“眼下,黄金价格显示的预期是经济会达到刚刚好的状态——美联储政策会进行得完美无缺,”柯瑞说道,“我们现在将继续增持,但这是为了对冲一些负面状况发生的风险。”[2022/1/6 8:30:37]

但下级法院基本上已经从 Howey 案中解读出 "完全" 的定义,至少对于像多级分销金字塔这种,参与者确实必须努力招募更多下线。

动态 | 基于以太坊的分散应用程序333 ETH被标记为潜在加密庞氏局:据cryptoglobe消息,基于以太坊的分散应用程序333 ETH被标记为潜在的加密庞氏局。333 ETH是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开发的一种应用程序,承诺其投资者只要持续持有,每天就会有“3.33%”的回报。正如其它类似的局,333 ETH的开发商声称通过以太坊区块链来保证投资者的终身支付等。State Of The DApps警告说,鉴于合同中的庞式性质和支付实施问题,这个项目可能会出错。[2018/9/16]

基本上,上诉法院(第二、第九等法院)将 "完全" 理解为更可能是 "主要" 或 "着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此没有异议。它在 1975 年的一份意见书中讨论了这个问题,但没有表明立场。

考虑到任何一个单独的质押者相对于企业中的努力的总和所做的贡献可能是相当有限的,我怀疑 "完全[=主要]来自他人的努力" 这一要素是符合的。

但是,这些都无法回答更棘手的问题:当你处理一个去中心化的系统时,谁是 "发行者"。但这是更宽泛的问题的一部分,即如何将去中心化的系统纳入以人为本的法律体系。

而风投合伙人 Adam Cochran 则认为合并后的 ETH 不属于证券,理由如下:

首先,Howey 测试三要素:金钱投资(An investment of money)、联合投资企业(In a common enterprise)、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的期望。

对于“金钱投资”这一点,ETH 符合也无碍,毕竟几乎所有风险资产、商品服务甚至比特币等,都满足这一点。争议较多的是后两点,不同法院有不同衡量标准,其中许多从未被美国最高法院采用。

对于“联合投资企业”这一点的界定,争议较多,而且思想流派也较为繁杂,如横向共同性、广泛的纵向共同性、严格的纵向共同性。其中横向共同性,法院寻找按比例分配利润的特征,或通过资金的汇集将投资者的资产捆绑在一起。具体应用在 ETH 2.0 中,你质押的 ETH 是独立的,跟节点绑定的,与其他质押资金无关,也是根据自己节点的表现情况获得赏罚,也不影响其他节点,因此并不具备横向共同性。而纵向共同性更加强调投资者和发行者/推广者之间的关系,例如投资者和发行者/推广者在 ETH 上不一定是同赚同亏。不过第一个挑战是,以太坊网络作为一个去中心化开源项目,发行者和推广者是谁?更重要的是,最开始为以太坊编写代码的人,并不是当前运行网络的人。

对于“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的期望”这一点,有些案例显示其核心是 "对从他人的创业或管理努力中获得利润的合理期望";有些案例显示利润不能来自自己的努力或者服务;这是一个细微而重要的区别,对于质押来说,它再次严重依赖对联合投资企业的证明。这一块的重要问题是:你因为什么而受到奖励?质押时,为何能够得到奖励?其实终极论据有两方面,一是向用户出售区块空间而得到奖励;这种观点可以被视为联合投资企业,不过不是来自推动者或发行人,因为区块空间是与验证者合作形成的,而且验证者实际上出售的是验证这种行为。那么问题来了,验证者这种验证行为是否属于“自食其力”,其实在以前的案例中,SEC 已经间接给出了答案,即验证者参与网络验证是一种实质性的努力,并因此获得奖励。

综上所述,对于 Howey 测试的三要素,目前 ETH 存在争议的是后两点,虽然“买币质押赚币”这个模式看起来很像证券,但是如果深入了解,质押验证的资金不与他人混合,奖赏独立,不符合第二点;而且验证者是通过自己的在线验证努力获得奖励,也不符合第三点。但是,即使如果 SEC 要将 ETH 认定为证券,那么其实也跟以太坊转换为 PoS 这个过渡无关。

原文链接:

https://twitter.com/AdamLevitin/status/1550990967670554624

https://twitter.com/adamscochran/status/155127822421848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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