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消息,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布省市两级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督及举报电话。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9号要求,加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山东特开通整治监督及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敬请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山东将推动济南市社会信用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区块链平台建设:3月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坤道介绍,《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影响着政策传导和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一是在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重点强化平台支持,推动济南市社会信用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区块链平台建设。
二是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扎实推进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等,为推动科创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是在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方面,要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稳妥有效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2022/3/31 14:28:37]
山东枣城破特大“虚拟货币”局,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2020年5月27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案起诉书。该平台“iBank智能钱包”的讲师罗某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该检察院提起公诉。据了解,截至案发时,该平台以数字货币为名义,发展会员10万余名,涉案资金高达3亿余元。人民检察院认为,罗某某组织、领导活动,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道道网)[2020/6/2]
动态 | 顺丰与山东省商务厅签署战略合作 推进区块链等科技与供应链的融合:齐鲁网6月28日讯,今日,山东省商务厅与顺丰速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利用各自优势,拟在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顺丰将提升科技化信息系统使用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供应链融合,发展智慧物流,创新标准化供应链体系建设。[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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