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打击加密矿业与交易文件同时发出 有哪些新意需要注意

吴说作者|ColinWu本期编辑|ColinWu

9月24日下午,发改委与央行牵头的两份文件同时发出,内容非常详细。

具体有哪些新意值得注意。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央行文件发布于9月15日,矿业文件发布于9月3日,此前应该在内部流转,政府部门统一于9月24日下午公开发出。此前社区在15日传闻将有大政策出台,看来所言非虚。

关于矿业文件,有几点值得注意。

1、明确把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众所周知此前发改委曾在2019年列入淘汰产业后又删除。此次明确列入后,行业的地位不再存有任何疑问。矿业正规军的走向海外之路更加明确。2、提出了“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坚持积极稳妥。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作为、稳妥推进,既实现加快退出,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存量如何妥善处理,目前仍不得而知。

韩国与香港加强合作打击加密货币相关的非法外汇交易:2月16日消息,为了打击与虚拟资产(加密货币)相关的非法外汇交易,韩国关税厅决定促进与中国香港海关当局交流外汇犯罪信息。韩国关税厅厅长尹泰植于昨日在香港与香港海关关长何珮珊举行了双边会谈,并就这些计划进行了讨论。

目前,韩国关税厅认为,目前正在调查的涉嫌非法外汇交易资金中,有60%以上流向了位于香港的企业。据此,双方海关当局还决定推动签署打击外汇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交换有关外汇非法交易的信息。(韩联社)[2023/2/16 12:10:27]

3、对大数据产业园、高技术园区内是否存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全面排查,精准区分数据中心与虚拟货币“矿场”,保证本地虚拟货币“挖矿”排查工作不留空白;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等。措施十分具有针对性。

韩国政府打击加密相关欺诈和行动将持续到6月底:4月21日,韩国和政府监管机构联合打击加密相关欺诈和(MLM)分子的新行动将在“6月底”完成,韩国当局表示,首尔将采取行动打击假冒和非法加密运营商。当地媒体报道称,多位副部长于4月19日会晤了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和警察官员,各方誓言要实施打击,并表示将在未来10周内取得全面成果。表示,他们将使用加密“追踪软件”,帮助他们在与真正的加密犯罪有关的案件中抓住犯。同时,公平贸易委员会(Fair Trade Commission)宣布,将仔细审查运营商提供的合同,以确保合同中不包含对投资者不利的条款。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已经创建了许多分支机构,专门处理不同形式的加密欺诈相关犯罪。然而,批评人士指出,此次打击行动的“法律基础”“薄弱”,而且“标准不明确”。(Cryptonews)[2021/4/21 20:42:13]

关于央行文件,更为详细,内容更多。

美国监管机构正在努力打击加密货币相关非法行为,但进展缓慢:金色财经消息,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负责制裁美国认为对其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个人和实体。OFAC最近被控两名中国公民为朝鲜黑客组织Lazarus。OFAC的指认包括这些人的加密地址,这是OFAC 2018年底推出的措施,当时针对两名伊朗人实施制裁。

Chainalysis政策主管Jesse Spiro称,“这一行动特别值得注意,因其针对那些曾帮助先前受制裁的实体Lazarus通过复杂程序转移被盗资金的人而提出的。这表明美国财政部不仅在使用先进的区块链调查技术,还在对以任何方式促进非法活动的人采取行动。”

Spiro称,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正努力工作:“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OFAC甚至恐怖分子融资和金融犯罪政策办公室(TFFC)正在积极加强加密货币方面的工作,并查明和打击滥用该生态系统的潜在不良行为者。”前CIA反恐分析师Yaya Fanusie表示,“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提高速度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在主动跟踪交易方面,OFAC资源有限。Fanusie称,“你必须依靠别人,依靠交易所标记的东西、依靠调查记者。”(Cointelegraph)[2020/3/16]

1、打击力度增大。与此前的五部委、七部委文件相比,此次有10个机构参与,最高法、最高检、部等强力部门参与,此外外汇管理局也参与其中,显示打击与执行力度可能将会更大。

推特CEO承诺打击加密货币账号:推特CEO Jack Dorsey 已经承诺,推特将开始打击越来越多的加密货币账户。[2018/3/8]

2、稳定币受重视。明确提出比特币、以太坊、泰达,此前更多是统称虚拟货币。2021年7月8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一些商业机构所谓的“稳定币”,特别是全球性的“稳定币”,有可能会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带来风险和挑战。说明稳定币开始进入决策者视野,政策风险在加剧。

3、境内工作人员风险增加。通知称,“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4、通知称,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通知并未指所有投资都是无效的,但“公序良俗”比较模糊如何定义,可能是未来的一个焦点。

5、将责任规划到各级政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

6、OTC压力加大,“部部署全国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阅读: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发改委通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9/t20210924_1297475.html?code=&state=123

___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读者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_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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