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义务。
人民银行介绍,反工作形势不断变化,现行反法相关规定存在空白和不足。例如,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特定非金融行业反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工作的有效开展。
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Telegram案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陈实联合撰文《美国非主权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路径》,文章指出非主权数字货币不由国家发行,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并探讨了此前加密货币行业内热议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Telegram案。文章指出Telegram案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投资合同没有纳入证券的范畴,最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二条中证券的范围仅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借鉴域外经验,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出发,把所有具有证券属性的金融工具都列入证券的范围,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监管已出现的基于金融科技的金融产品,如P2P、数字货币ICO,还可以覆盖将来可能出现的金融产品。有必要研究拓展《证券法》中证券的范围,为新型证券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监管机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供法律支撑。[2020/8/21]
为此,此次意见稿明确了风险评估职责,强调须履行反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行业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反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基于风险状况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人大范志勇: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和Libra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聘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范志勇刊文《央行数字货币正式流通后会发生什么》。文章表示,虽然都被称为数字货币,但我国央行正在测试的数字货币和脸书公司正在开发的天秤币(Libra)除了在技术上都没有完全依赖区块链和去中心化技术之外,在稳定机制、用途、使用范围以及监管机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从稳定机制上来看,Libra的发行是以发行公司的资产和销售天秤币的收入作为价值基础的。第二,从基本用途来看,根据媒体已经披露的信息,天秤币预期将基本覆盖货币的全部职能。第三,从使用范围来看,天秤币将业务中心地注册在瑞士,再加上其价值基础是各种货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因此天然具有国际货币的属性。第四,从监管角度看,天秤币是基于私人部门商业行为发行的数字货币,出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目的,需要各国政府联合对其进行监管。[2020/5/19]
意见稿明确的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其他由国务院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风险状况确定的需要履行反义务的机构。
银保监会肖远企:当前我国金融资产估值较低,境外投资者购入人民币资产避险:银保监会肖远企称,近期,境外投资者已经在购买人民币资产,作为避险资产。谈及境外欧美股市大幅震荡,他分析一方面是全球疫情扩散导致恐慌效应放大,投资者信心产生波动。“需求侧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乘数效应,导致推迟消费、推迟投资等。”另一方面或源于技术性熊市。过去十一年,美国股市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牛市,估值已经出现一些泡沫,现在可能正在出现一些技术性回调,这也是正常的。(中证网)[2020/3/17]
此外,意见稿完善了反调查相关规定,扩大调查主体和范围,将反调查主体扩展至国务院反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一级派出机构,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等纳入调查范围。同时,增强了反行政处罚惩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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