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理性对待|评国内银行禁BTC交易

近日,某银行发布声明,以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风险为由,禁止用户将该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否则将采取终止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这一消息在币圈内引起波澜——银行是否有权作出该等声明、能否代表监管态度、虚拟货币是否得到了否定性的法律定性、对币圈会造成何等影响等问题接二连三被提出,本文旨在对此作出分析,供各位读者参考。

声明是否代表我国官方态度?

首先需要明确,商业银行系具有特殊金融牌照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四大行,国有资产参股不会改变其作为商事主体的本质属性。银行出具的文件或声明不属于广义的法律,更不能与我国官方态度直接等同。

火币研究院:Filecoin经济模型激励矿工理性对待“自我交易” 鼓励有用数据存储:8月28日Filecoin公开了其经济模型一系列参数细节,网络存储基准1EiB并每年200%增速,挖矿按简单挖矿(按时间指数衰减释放)和基准挖矿(按存储基准线性释放)3:7比例进行混合机制释放,网络基准达到前降低区块奖励释放速度;对扇区根据存储数据质量设置空间权重高低,并引入了具体的抵押代币函数和扇区故障及终止费用机制。

火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卢军认为,Filecoin的经济模型还需要通过实践验证,近期Filecoin大矿工太空竞赛已经展开,作为主网上线最后预备阶段,竞赛结果也将为官方最后对主网上线经济模型参数进行调整提供参考,此次Filecoin公开经济模型细节可以反映Filecoin官方对存储挖矿和存储服务价值的定位,设置参数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和驱动矿工为已验证的真实存储用户提供高质量和长周期的存储服务,而非短期不理性的“自填充数据”挖矿竞赛行为。Filecoin要打造一个安全可靠、有一定竞争力的分布式存储经济体,需要激励更多矿工按这一价值主张参与生态建设。[2020/8/28]

早在2014年起,就有银行已发布过类似的声明,截至当下,已有十余家否定用户将银行账户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行为。

分析 | coindesk分析:比特币尚未突破关键阻力 需保持理性:据coindesk分析,今天比特币出现了上涨,但仍需保持理性,目前仍有关键的阻力位尚未能成功突破。从技术面看,当前比特币走势处于头肩底的上沿,只有成功突破3760美元,才能持续上涨至4030美元;如未能突破3760美元,将消减看涨的可能,若跌至3530美元,则可能反转下跌至近期低点3300美元附近。[2019/2/18]

如果说近日的声明能够代表官方态度,那么这个态度在各银行公告前多部委于2013年联合出台并施行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第二条便有显现:“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央行的数字货币能使区块链行业会更理性的发展技术: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向新京报记者分析指出,对于消费者来说,数字货币是一个新的支付中介的改变,原来大家都用纸币支付,同时会用刷卡或银行转账,后来有了移动支付、微信和支付宝等,实际上改变了大家的消费支付习惯。数字货币有一套完整的支付模式,会对承载终端和具体的形式都带来新的变化,比如每个人的手机里,可能需要装一个线上钱包,如果是大额支付,可能需要配备一个硬件钱包,用来保管数字货币和线下大宗交易支付。对于区块链行业来说,央行的数字货币,可能给诸多的区块链资产进行定价交易,一部分对虚拟货币的需求,就会转移到对央行数字货币的需求,区块链行业会更理性的发展技术,而不是一味的追逐炒作虚拟币价。[2018/4/10]

飒姐团队认为,从效力上看,近日某银行的声明只是效仿在前发声明的多家银行的公告,为避免监管机关追责,对“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进行些许扩张解释,并不存在新的官方态度或倾向。

快的打车创始人陈伟星:中本聪不出现保证了比特币的物理性:2月20日消息,今日,泛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快的打车”创始人,“保险师”董事长陈伟星在区块链第一社群“三点钟无眠区块链”里,就“中本聪为什么不在出现呢?”发表观点称,中本聪不出来的好处是保证了比特币的物理性(无人为影响)和保证了中本聪本人的安全。[2018/2/20]

某银行是否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某银行的声明中明确,发现用户将银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将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飒姐团队认为,商事主体有权选择自己的合作对象,但应当承担违反约定所须担负的民事责任,除非有法律法规进行限制。

因此,银行可否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关键便是,《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能否涵盖禁止用户购买并持有比特币的意思。

如结合体系解释与立法目的,飒姐团队认为,既然通知将比特币认定为虚拟商品,允许公民购买与持有比特币正是通知的应有之义,银行不应一刀切得禁止其账户用于购买虚拟货币。

但如做文义理解,用户通过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购买比特币,金融机构对此知晓或应当知晓但不予监管的,确有提供比特币相关业务的嫌疑。

为避免承担责任,宁错杀不放过的惯性思路致使各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选择后一种解释,我们对此持保留态度。

限制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

声明所称限制账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三:保护公民财产、维护人民币法币地位与反。但购买虚拟货币,特别是购买定性为虚拟商品的比特币,并不会直接侵害公民财产或破坏人民币的法币地位。

飒姐团队认为,限制虚拟货币交易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反的需要——由于虚拟货币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与匿名性,某些犯罪行为人会利用数字货币作为的工具。

在公民参与虚拟货币与法币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所的法币交易多为点对点的交易模式,公民出售数字货币所取得的法币可能是犯罪行为人原本持有的赃款,却无法追溯源头。

更进一步说,如该名公民明知犯罪行为人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却仍参与其中的,可能会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罪,或第三百一十二条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虚拟货币的看法

目前虚拟货币的定性并无定论,根据各虚拟货币交易价值、使用价值的不同,存在货币、数据、财物、商品等各种说法。根据其定性的不同,在应用上受到的法律评价会千差万别。但是,结合通知的规定与实务的判决倾向,飒姐团队抽离出可以相对明确的两个合法行为,供了解:

其一,公民持有主流的虚拟货币与持有虚拟商品无异,如比特币、ETH,并不违法。

其二,偶发的主流虚拟货币OTC交易系公民购买虚拟商品的行为,并不违法。

至于币币交易、Defi等类金融业务,根据定性不同,结论不一,未来飒姐团队将结合最新的实务与学界观点展开论述。

写在最后

解决虚拟货币的带来问题,应当依靠监管体系的搭建,而非忽略一个确实存在的产业,甚至作出一刀切的否定性评价。

以反为例,自然人购买或出让数字货币多在数字货币的交易所上进行,买卖双方均为自然人,如标的较小,以银行为主体核查涉数字货币的法币交易将十分困难。如将交易所纳入监管体系,根据其KYC的记录将地址与交易主体关联并及时向有权机关报备,相较于当下的态度无疑对了解事实、收集证据更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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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链

SANDSHIB:ZD上线Shib/USDT

尊敬的用户: ZD创新板已上线Shib/USDT交易对。 币种简介: 英文简称:Shib 发行量:1,000,000,000,000,000流通量:1,000,000,000,000,000受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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