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金色前哨 | 20%资本利得税引投资者不满 韩国财长:将按计划推进加密货币征税

据韩联社消息,韩国将按计划在明年对加密货币的资本利得征税。

韩国财政部长HongNam-ki周二表示,尽管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呼吁推迟对加密货币的资本利得征税,但韩国将按计划在明年对其征税。当虚拟资产交易产生资本利得时,我们不得不通过征税来促进税收平等。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政府计划从明年开始对虚拟资产交易的资本利得征收20%的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投资者对该计划表示不满,声称当局应该采用与股票交易相同的税收标准。目前,股票和基金投资者的资本利得超过5000万韩元(约合4.5万美元)就要纳税。

金色相对论 | 中国电信梁伟:区块链将成为新基建领域中的价值基础设施: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针对“国家、企业、个人及如何协同促进区块链产业的健康落地”的问题,中国电信集团区块链与数字经济联合实验室主任梁伟表示,产业区块链是将区块链作为基础技术为众多行业提供服务的一个应用体系,使区块链不再拘泥于数字货币,成为能为金融、医疗、电信等行业提供数据共享、多点协作功能的一个基础技术。产业区块链主要包含的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基础设施平台,能够为个人或企业提供数据、计算相关的基础服务,提高其运作效率;其次是应用服务平台,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智慧医疗、金融服务等行业应用,进一步改善人们的工作生活。而在现在新基建的背景下,区块链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底层基础技术,与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相辅相成,来为后续的一些项目提供信用、安全、价值实现支持。所以我认为区块链将成为新基建——信息基础设施领域中的价值基础设施。区块链产业应用的健康落地也是一个老问题了,相比于区块链产业的资本因素,各方各界其实都应该更关注技术本身或者技术能带来的行业赋能作用,加强对区块链与其他技术的结合创新,积极推动区块链产业应用脱虚向实。我们也正在基于运营商特色应用需求,探索区块链在网络安全、企业财税、电子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2020/6/3]

而在此前,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韩国国税局已经将外国交易者的加密货币交易收益归入到了“杂项收入”。在韩国,“杂项收入”包括奖励、彩票中奖等非常规收入,而来自房地产或股票交易的收益则被归类为资本收益。如果按照韩国国税局现行的做法,意味着每笔加密货币交易所都要收取取资本利得税,同时每年还要再收取一次杂项收入税。

金色晨讯 | 以太坊君士坦丁堡及圣彼得堡成功升级 Facebook代币或于今年上半年推出:1.以太坊君士坦丁堡及圣彼得堡顺利升级 。

2.美国加州议员提出规范加密货币业务的新法案。

3.Facebook代币或于今年上半年推出。

4.泰国SEC:BCH、ETC和LTC被列为加密资产。

5.李小加:港交所将在沪深港通的交易后分配中应用区块链技术。

6.加密货币爱好者发起抵制Coinbase活动。

7.德国政府将在2019年中期推出区块链战略。

8.XRP上线Coinbase零售平台。

9.反组织FATF敦促其成员国监管加密货币交易所。

10.摩根大通正在测试零知识隐私解决方案。[2019/3/1]

将加密货币交易的收入置于资本收益之下,将要求政府从国内交易所获得每笔交易记录。韩国江南大学税务学教授安昌南认为,韩国政府如果要了解每笔加密交易,在现实操作层面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应该将加密资产交易的收益归类为其他资产。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比特币区块链是完全脱离现实的“乌托邦”式的“网络世界”: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全球首届万国区块链技术博览会上,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进行《区块链、数字币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主题演讲。他指出: 比特币挖矿造币的区块链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网络体系,难以解决现实问题,区块链追求点对点的方式。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内主要解决的是比特币的“挖矿”产生及其在体系内转让的验证与分布式记录存储,运行多只有比特币,而没有其他任何资产或价值。比特币区块链是完全脱离现实的“乌托邦”式的“网络世界”,成为耗费巨大能源却难以解决问题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并不受区块链网络的控制,交易平台是中心化的运营平台,也没有受到严格的线下监管,跑路、破产等事件频发,交易平台出问题时,不会影响比特币本身的发展。但因为交易平台是外化的平台,因此有很大的风险。[2018/4/21]

对此,民主党议员卢雄来在4月27日表示,应该把对加密货币投资所得的征税时间,推迟到引入股票转让税的时间(2023年)。他强调说:“目前,加密货币的收入还被视为类似彩票的偶然收入,但加密货币不是彩票,它更接近股票。明年征税为时尚早,而且在确保市场透明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征税相关基础设施还不够。到2023年前,应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除了征税措施,韩国还正在加强其加密货币监管,并对其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所有雇员施加报告要求。目前,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EunSung-soo已命令持有加密货币的FSC官员在5月7日前提交他们的投资报告。据悉,需要报告的FSC人员包括那些管理虚拟货币技术发展的员工,负责起草和应用虚拟货币法律的员工,以及报告和管理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员工。

事实上,不仅是韩国,面对加密行业的热度,不少国家纷纷考虑推出加密征税政策。

近日,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正考虑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的计划,因为公众对加密货币的兴趣日益高涨,尤其是在过去一年。该机构隶属于贸易部,预计政府将对使用虚拟货币的交易征收一种最终所得税,由在Bappebti注册的13家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自动征收。Bappebti负责人SidhartaUtama表示:“目前正在Bappebti进行内部审查,然后将与BKF协调,税率尚未讨论。

去年,菲律宾财政部长卡洛斯·多明格斯也表示该国正在考虑对数字经济公平征税的法案。

此外,俄罗斯财政部对该国即将出台的加密资产法提出了新的修正案,可能会降低对加密货币纳税人的要求。美国国税局在其最近发布的2020年1040号表格“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草案的指导说明中规定,如果纳税人免费收到任何加密货币,包括空投或硬分叉等途径,则必须在加密相关问题中勾选“是”选项。日本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被视为资产化价值,可以进行数字化转移,也可以用于支付。从比特币中获得的利润被视为业务收入。因此,所有者要同时缴纳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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