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清华金融评论》发文表示,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下的重要基础设施。
推动以法定数字货币为核心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互联互通和规范引领作用,以完善的标准体系支持构建高效稳健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机制,助力数字人民币发展行稳致远。
据国际清算银行2020年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球超过80%的央行正在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试验和开发工作,围绕法定数字货币的设计思路、底层技术、应用场景以及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积极探讨法定数字货币的实现路径、具体规则和标准。而随着法定数字货币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未来国际标准的研制进程势必将加快。
对此,李伟表示我国是较早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在数字人民币体系研发之初,人民银行就高度重视标准建设,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欧洲央行行长:潜在的通胀动力依然强劲:3月22日消息,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通货膨胀冲击正在影响欧洲经济,潜在的通胀动力依然强劲。必须并且会将通胀降至目标水平。货币政策将由通胀前景和传导效应指导。[2023/3/22 13:19:34]
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工作机制。2018年1月金标委组织成立法定数字货币标准专项工作组,由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担任组长单位,负责开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编制,从机制上保障我国在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方面的优势和影响力,并为相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央行提供有益借鉴。
二是,初步形成法定数字货币标准框架。在充分结合法定数字货币理论研究和开发实践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法定数字货币标准体系架构,涵盖业务操作、互联、钱包、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有力增强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工作的顶层设计,为建设完善健康的法定数字货币生态体系提供坚实的标准基础。
尼日利亚央行副行长:CBDC是比私人发行的加密货币更安全的选择:9月14日消息,尼日利亚中央银行(CBN)的副行长Folashodun Shonubi表示,该国即将推出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e-naira将是“比私人发行的加密货币更安全的选择”。e-naira将补充目前的支付选项领域,并确保“从长远来看,支付系统的稳定性”。此外,Shonubi建议CBDC将承载与e-naira相同的承诺并具有相同的功能。预计CBN将于10月开始CBDC项目的试验阶段。(News bitcoin)[2021/9/14 23:24:41]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进程。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组织框架下的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在ISO/TC68数字货币安全标准、数字令牌标识等工作组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并担任ITU-T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副主席和生态系统与参考架构工作组组长。同时,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标准与国际接轨,在互联互通平台建设中积极采用ISO20022、全球法人识别编码等国际通行的报文和数据标识标准,为提高跨境支付效率、快速对接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做好技术支撑,更好地提升法定数字货币系统和各相关机构数字货币系统的兼容性和国际化水平。
观点:央行区块链金融应用规范落地有望推动“区块链+金融”增速:7月31日消息,近日,央行下发了《推动区块链技术规范应用的通知》及《区块链技术金融应用评估规则》。业内人士认为,《规则》落地有望推动金融行业区块链应用,不排除未来央行数字货币DCEP落地后与区块链相关应用结合带来潜在市场空间。这意味着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进行区块链技术金融应用时,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系统评估将迎来统一标准,有利于推动金融行业区块链应用。同时,考虑到区块链分布式、安全、稳定等特性,认为未来DCEP落地后,与区块链在更多环节的结合应用有想象空间。?业界认为,DCEP试点后将会面临大规模推广,需要独立的系统支持整套体系的运行,包括支付、转账等场景端的应用。其中数字钱包是重要系统之一,区块链则是关键技术。(证券日报)[2020/7/31]
我国的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正在稳步推进,目前除了第一批的深圳、苏州、成都、雄安以及北京冬奥会场景之外,数字人民币新增了上海、长沙、海南、青岛、大连、西安六个试点地区。
阿曼央行:加密货币在当地不合法 不受央行保护:中东国家阿曼中央银行(CBO)发布了一份通知称,根据国家法律,加密货币在当地是不合法的。阿曼央行没有向任何实体授予交易加密货币或类似产品的许可。因此,使用、持有和交易加密货币和类似产品不受阿曼央行的保护。(timesofoman)[2020/7/20]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其中便提到要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相较于去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中仅提及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而此次正式发布的《目标纲要》中新增加了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可见国家对于数字货币在国际地位上的发展持有较高的重视程度。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28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其中便强调要加快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广,优先选择部分新型消费活跃的城市进行试点,着力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
而3月2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的总体要求,助力构建法定数字货币协同创新研究体系,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对外发布了“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研究开放课题”,旨在构建法定数字货币协同创新研究体系,促进法定数字货币产业生态蓬勃发展。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应用场景的落地显然是国家层面的目标方向之一。
下一步,围绕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李伟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实际需要,持续完善法定数字货币标准体系,围绕业务操作、互联互通、安全等领域不断加强优化标准供给,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更好支持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设计和关键技术的探索、研究与应用。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业标准体系框架,加快金融数据、信息交换、金融信息安全保护、金融科技等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设,加强安全芯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等技术与法定数字货币相结合的创新研究,为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提供良好的技术标准环境,拓展法定数字货币应用场景和生态体系,助力法定数字货币稳妥发展。
二是做好标准与相关法律规则的支撑衔接。随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不断健全,要做好标准与相关法律规则的支撑和衔接,将法定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制度安排细化成金融标准,畅通监管规则援引金融标准的渠道。强化标准在法律法规等制度执行中的作用,更好支持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的研究、测试、试点、评估和风险防范,在法定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应用等方面,要强化标准对反、反恐融资、反逃税以及客户信息调查等一系列监管要求的支撑。
三是更加深入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国际标准研制。加强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等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跟踪研究,以开放包容的方式参与法定数字货币相关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增强我国在相关标准上的国际贡献度。在充分考虑我国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借鉴采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高数字人民币相关基础设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水平,提升业务系统与国际同业系统进行直通的能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在国际上的应用提供便利,更好支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