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解读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新规:提及虚拟货币 做理财要小心 损失需自行承担

吴说作者|火小律

本期编辑|ColinWu

对于机构而言,应慎用理财、许诺投资回报等字眼;对于个人,新规也不再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受损的个人。

近日,国务院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737号文,共5章、40条,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注:图片截自国务院新闻办官网

737号文,说了什么,会有什么影响?具体看看。

常见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737号文明确了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分析 | 币安中签解读:最新中签率显示持仓逐步分散 机构投资者或有一定撤离:据TokenGazer观察BNB最新的中签信息,TokenGazer猜测机构投资者可能已经有一定程度撤离。

本次elrond中签率仅为11.07%,大幅度低于one的30%和matic的58%;

总签数10833,共计锁定978.5万BNB,约占BNB总体供应的10%,远远高于之前锁定2%左右的量,说明BNB的持仓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分散。

而币安自6月中宣布在9月隔离美国用户后出现较大幅度的跌幅,时间点上和本次Launchpad抽签时间段重合,可能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监管有所顾虑已经出现一定程度撤离。[2019/7/2]

2016年之前,非法集资主要集中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为高发领域。近年来,逐步向股权众筹、财富管理、新型投资等转移。737号文,则是点名“股权债权、基金、保险产品、虚拟货币、融资租赁”等高危领域。

动态 | “区块链”一词入选“汉语盘点2018”国际词解读:人民网刊文《“汉语盘点2018”国际词解读》,“区块链”一词,与贸易摩擦、板门店、伊核协议等一起入选。文中称, 2008 年首次提出区块链概念以来,这项技术快速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在全球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时代,区块链代表了一种新的技术发展方向,为推动世界经济与国际合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2018/12/11]

737号文5月1日正式施行。可想而知,下半年较大可能有一波来自监管部门的排查活动。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引起重视了,尤其是经营范围中提及“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的。很可能成为排查的重点对象,提前做好合规工作是当务之急。

真融宝吴雅楠解读区块链:风险与机遇共存:21日讯,真融宝董事长吴雅楠谈到区块链的重要性和关键地位,他表示,区块链是互联网金融的底层技术架构,互联网金融的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同时,吴雅楠指出,人行在三年多以前,就组织关于数字货币的研讨会,随后成立了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从投资角度而言,他表示,个人投资者要特别关注虚拟货币作为资产的巨大波动性,主要是技术应用没有专注于数字货币在零售支付方面的应用,而跑到虚拟资产交易方面需要更加慎重;对于机构投资来说,应该着眼于以产业为背景,能够用区块链改变传统产业痛点的、并且能建立生态的共链。[2018/3/21]

哪些人遭到处罚?

赵长鹏解读钓鱼网站运作方式: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再发推文,剖析了钓鱼网站运作方式,他首先配图指出钓鱼网站的域名中两个字母下方比正确地址多了两个点。他还表示,用户在钓鱼网站登录后跳转到真的币安。此外一旦登录后,用户就不能再进入钓鱼网站,而是自动跳转到币安(即使登出账号后)。[2018/3/8]

主要处罚2类人员,非法集资责任人&非法集资防范义务人。

非法集资责任人,细分为2种。第1种是非法集资人,即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第2种是非法集资协助人,即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注意,此处明确要求是获得经济利益的,即排除免费义务帮助的。

非法集资防范义务人,范围更广,至少涵盖3大群体——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支付结算机构。这3大群体,对非法集资的大范围扩散和顺利进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他们的要求也更高。

如果违规为非法集资活动打广告、或者网络平台发现非法集资广告等而未能有效防止传播扩散、或者支付结算机构发现大额可疑转账而未能做好风控报告义务的,都有可能被处罚。

如何清退?

对普通公众而言,最关注的莫过于能不能拿回本金。

集资资金的处理原则是“积极清退、不能获利、损失自担”。怎么理解?有余钱的,退还集资参与人;无法退还的部分,只能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可能会有人问,有余钱的话,能不能退利息?不能。因为这是非法集资活动,不被认可不受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从非法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这是基本原则。换而言之,全部清退仍有余钱的,先交罚款再没收。

清退资金从哪里来?主要来源还是2类人——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任何和非法集资活动有关的资产都可能成为清退资金,包括广告费、代言费、佣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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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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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_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_,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_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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