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律师刘扬:比94公告更狠的来了

编者按:本文来自?互联网刑事犯罪研究,星球日报经授权发布。

本来都准备睡了,深夜一则消息让我瞬间清醒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大年三十,过年是第一位的,在此仅结合币圈对部分条款予以分析,抛砖引玉。

《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行政法规,94公告是七部门发布的,属部门规章,因此在法的位阶上,《条例》比94公告位阶更高,一般情况下,民法意义上的“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对币圈民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刘扬律师: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近日,国务院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刘扬律师表示,《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行政法规,94公告是七部门发布的,属部门规章,因此在法的位阶上,《条例》比94公告位阶更高,一般情况下,民法意义上的“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对币圈民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刘扬律师解释说,如果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有了损失需要自行承担。(互联网刑事犯罪研究)[2021/2/12 19:36:29]

《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币圈人很多看到这条大呼狼来了,我个人认为,这条里面虽然提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部的包含“交易所”等字样,但以币圈的“聪明才智”,随便换个名称不是很简单吗?再者说了,你看哪个头部平台的名字中有“交易所”字样?

声音 | 律师:美国国税局致信加密投资者是为了迫使其遵守规定 而非起诉他们:彭博社报道,美国国税局日前向超过1万名加密货币投资者发出信件,通知其可能因数字资产投资欠税。芝加哥Johnson Moore律师事务所税务诉讼律师Guinevere Moore表示,该机构的可能目标是迫使加密避税者遵守规定,而非起诉他们。但未来的刑事案件可能会对这10000封信件的收件人中的一些人提起诉讼。[2019/8/2]

归根结底,《条例》是为了打击非法集资而出台的,第二条明确解释了什么叫非法集资,即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严格来说,目前币圈头部交易所并不主要从事许诺还本付息和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行为,但部分交易所的“理财”、“挖矿”、“锁仓”、“质押”业务应当注意法律风险。

声音 | 加密律师:如果Kik想对抗美国SEC,将需要花费约1000-2000万美元:据AMBCrypto消息, 美国加密领域律师Stephen Palley最近表示,美国SEC已经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Kik“2017年未注册的1亿美元代币发行”,而不是证券欺诈。“这是美国SEC第一次向联邦法院起诉代币发行商违反1933年证券法的注册条款。”SEC专注于“未注册证券”的策略是一个“明智”的举措,但他也提到“这不是一个无法胜诉的案例”。 Stephen Palley提到,在诉诸法庭之前,Kik就已经花费500万美元,如果案件继续进行,他们将花费更多的钱。“我认为500万美元是不够的……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有时每小时可以赚1000美元以上,取决于证词、是否开庭、上诉费用如何……很容易就要花1000万到2000万美元。我认为如果他们打算坚持到底,500万美元是不够的。”[2019/6/10]

很多币圈人还关注到《条例》第十九条,“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个人认为币圈“带投大哥”以及量化交易平台,网格交易工具的法律风险随着《条例》的出台大大增加了。

其实对币圈真正具有重大意义的,是第二十四条:“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需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查封有关经营场所,查封、扣押有关资产;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追回、变价出售有关资产用于清退集资资金;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决定,按照规定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限制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各位看懂了没?如果没看懂,我们反过来再看什么是“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条例第五条指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说,以前本来机关刑事立案后才能开展的查封、扣押资产、清退资金、上边控等措施,现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就可以干了,在此留给大家足够的想象空间。

与广大币友最相关的,是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再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有了损失自行承担,就别一天到晚喊着维权了。

时间关系,先写到这里,后续再细致学习分享,祝大家牛年快乐。

币圈刘扬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执业律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十三年,曾先后在北京市局刑侦、法制系统、纪检和分局工作,网络安全应急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数据安全咨询专家,北京计算机学会网络空间安全与法务专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校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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