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监管中心,具有发展现代金融业和金融科技产业的良好条件和现实需求”,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劲松在日前举行的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北京将持续推进建设法定数字货币实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
今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其中在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一项中明确,将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并提出“支持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
早在2014年,我国央行就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专门研究小组。今年1月10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盘点央行的2019金融科技”一文称,央行在坚持双层运营、M0替代、可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法定数字货币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元宇宙专委会执行会长罗军:布局元宇宙产业,做好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金色财经报道,10月13日,在谈到元宇宙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更清晰地理解和认识元宇宙时,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元宇宙专委会执行会长罗军表示,目前全世界对元宇宙的定义还没有标准答案,而且很难有一个标准答案。元宇宙是5G通讯、物联网、人工智能、人机交互、区块链等众多先进技术融合的产物,与现实世界保持及时链接的虚拟空间。元宇宙的实质是互联网,是下一代互联网。现在的互联网是二维的、平面的空间结构,而元宇宙则是三维、四维,乃至多维结构,是立体的互联网空间表现形态。元宇宙经济就是互联网经济,是数字经济新的外延和内涵。
罗军还提到,元宇宙的本质是游戏,核心是软件。之所以说是“游戏”,因为元宇宙立足于互联网空间,是虚拟存在的,我们把所有虚拟的网络活动都称之为“游戏”。在元宇宙空间,虚拟人、数字孪生、云渲染无处不在。[2022/10/15 14:28:09]
今年以来,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进程明显加快。特别是在10月9日,深圳市面向在深个人以“摇号抽签”形式发放1000万元“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数量共计5万个。此次测试可以说是目前为止我国数字人民币首次公开的大范围测试,也是迈向实际应用的一个重要节点。
声音 | 链人国际CEO:区块链人才建设发展需加强顶层设计:金色财经报道,链人国际CEO杭斯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区块链产业人才建设发展而言,应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考虑。首先,应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模式的持续发展。其次,完善区块链产业的人才评价体系。及时推出符合区块链产业特点、人才队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再次,鼓励地区间的人才流动,加强与国际的接轨。最后,要明确行业人才的道德准则。部分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项目”的名义、搞资金盘,造成了社会的负面认识,阻碍了人才学习区块链、进入行业的积极性。为了肃清产业环境,在监管政策不断加强和细化的同时,也应为区块链产业的从业人员建立统一的道德准则,强化法律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2019/12/18]
“我国数字货币已经完成了早期技术指标等测试,目前正在一些城市区域层面进行试点。而这些试点基本上是在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范围,以及限定的场景里进行一些应用的测试”,中央财经大学数字财经研究中心主任陈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近期深圳的测试情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未来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试点城市也都会开始推广,进行一些相关的小规模测试,但是距离大规模测试还需要一些时间。
声音 | 单志广:区块链服务网络BSN顶层设计要点1基1核7性:12月1日消息,今日上午,首届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合作伙伴大会在杭州召开。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介绍了区块链服务网络BSN,介绍了BSN顶层设计要点:1基1核7性。1基:以联盟链架构为基础;1核:以支撑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为核心;7性:开放性、公用性、扩展性、开源性、多门户、低成本自主性。[2019/12/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加速的原因在于,过去数年时间,关于数字货币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技术研发等已基本完备,特别是技术环节,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申请了65个专利,涵盖生成、流通、回收等。
“不过,我们当前看到的仅是简单的使用,数字货币其他的功能还要靠后续的试点。横向比较来看,我们是领先全球的;纵向来看,我们还属于发展的早期阶段。”盘和林认为。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3日,央行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对于当前虚拟货币所存在的风险,区块链与数字货币研究者杨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具有无限法偿性,而虚拟货币则是非官方组织发行且不具备法偿性,因而其价值存在较大的波动,将可能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损益。
“虚拟货币除了因价值波动大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外,还可能因发行方式、运营模式而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活动罪,罪,罪等。”杨俊认为,作为普通投资者,首先要识别各类虚拟货币发行方或交易平台的拉新活动是否存在风险,若为典型的发展超过(包括)三层下线且层层返佣则可能已涉嫌违法;另外,普通投资者还需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谨防因7×24小时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模式造成投资损失。
在陈波看来,一方面,虚拟货币往往和一些活动相关联,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往往很难进行准确辨认。因此,不应该预期通过虚拟货币来获得任何的收益,这一点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投资者在数字货币方面的教育,提高相关的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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