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央行拟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10月23日,央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并为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同时,还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征求意见稿》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为更好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稿》从全局出发,明确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

欧洲央行有望从基于前景的策略转向基于结果的策略:安盛投资管理公司首席经济学家Gilles Moec表示,预计欧洲央行将转向以结果为基础的政策策略,这意味着未来的政策举措更多地取决于实际通胀数据的变化,而不是任何预期的上调。Moec预计欧洲央行将明确表示,“潜在通胀变化”指的是结果,而不是前景。他补充称,这种转变将使欧洲央行的言辞更接近美联储。安盛表示,欧洲央行的战略评估为未来疫情结束很久之后(如有必要)保持超常规宽松立场的可能性提供了基础。 (金十)[2021/7/19 1:02:55]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银行的新职责要求。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了人民银行的职责,明确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三个“统筹”、组织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等职责;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

独家 | 金岩石: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 必然进一步激活数字经济的发展:近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文《中央银行数字货币:4个问题和解答》讨论央行数字货币好处及挑战。对此,独立经济学家金岩石在接受金色财经采访时指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优点至少有三点:其一是纸币无纸化,节省费用替代人工;其二是赋能数字经济,顺应科技创新的大趋势;其三是创造数字资产,助推数字化的新实体经济。挑战有两个层面,最简单的是技术,深一层是观念。

最具争议是问题是央行数字货币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佛里德曼说: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问题。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几乎必然提高实际流通的货币总量,却未必引发恶性通胀。因为在数字经济的生态圈儿内,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和数字金融三为一体,相互依存,还将自发的流出国界,进入全球化市场。这就自发的产生了两个增量资产,其一是隐形存在的数字化资产,其二是跨境存在的全球化资产。所以说,法定数字货币进入流通不是恶性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趋势没有终止,但下降趋势有所减缓,但在同时,数字经济逆势增长,去年数字经济的贡献已经接近35%。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必然进一步激活数字经济的发展,助推中国经济的全球化扩张。[2019/12/19]

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征求意见稿》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为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征求意见稿》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声音 | 央行前行长周小川:私营部门也可以参与金融基础设施 但要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11月18日消息,央行前行长周小川今日在第九届财新峰会表示,由于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出现,使得技术提供商与传统金融机构在技术路径选择上存在部分分歧。在其看来,部分技术应用提供商没有将潜在的金融服务能力发挥出来,而是把眼睛瞄向圈钱,“看中存款账户的钱,模仿银行吸收公众储蓄”。周小川担心,IT行业、互联网行业会出现“赢者通吃”的现象。这种现象“跟我们原本的目标是有所不同的”,周小川强调,市场应实现竞争性发展使得最好的技术能够凸显出来,最终被加以使用。私营部门也可以参与金融基础设施,比如支付体系和数字货币体系,但需要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需要具备公共精神,考虑到安全性、稳定性,还需要考虑到货币传导机制。[2018/11/18]

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监测分析、并表监管以及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实施。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规定。明确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认定、检查评估和监管。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信息报送规定。

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明确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包括监督问题机构实施自救、对债权人依法实施债务减记、提供流动性支持、设立特殊目的实体等。

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完善人民银行的治理制度。继续坚持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原则。为保证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持续健康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银行制定中央银行会计制度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持公开透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完善财务缓冲和利润分配制度,增加对金融风险的应对能力。

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依法履职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在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提升法治能力,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全文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星链

[0:15ms0-0:53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