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化交易所:金色观察丨“去中心化交易”能被识别出吗?

金色财经区块链10月8日讯?随着去中心化金融行业爆炸性的增长,大量用户开始使用DeFi治理代币进行收益耕作,与此同时,Uniswap推出治理代币UNI也推动了平台交易量大增,使得Uniswap一直保持着与美国头部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激烈竞争的势头。与此同时,“去中心化交易”热潮也引发监管机构的关注。

就在8月30日,去中心化交易Uniswap迎来了历史性的时刻,日交易额首次超过CoinbasePro。到了九月份,Uniswap交易额已达到153.71亿美元,而同期Coinbase的交易所仅为136亿美元。不得不感叹,去中心化交易所处理的加密货币交易额已经开启了超越主流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时代。

在这之后,尽管收益耕作和治理代币热潮略有消退,许多去中心化金融代币价格也开始下降,收益耕作用户活动不断走弱,但市场研究人员并没有将其视为市场看跌信号。统计数据显示,去中心化交易所交易额在九月份相比于八月份增长了100%,已打破记录,而且九月内每周的交易额都高于八月高峰周的交易额。由此可见,绝大多数投资者还是对以太坊充满了积极情绪的。从始终保持高位的交易额也可以看出,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交易上升趋势是可持续的。

金色晨讯 | 9月5日隔夜重要动态一览:21:00-7:00关键词:纳指、阿里、英国央行

1.灰度资产管理总规模降至55亿美元 此前在9月1日灰度资产管理规模达到63亿美元。

2.纳指创三月美股闪崩以来最大单周跌幅 本周累跌超3%

3.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山东省区块链金融标准培训会

4.阿里巴巴与宿州市政府将通过区块链等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协同

5.英国央行行长贝利:比特币不适合支付,稳定币能减小支付摩擦

6.以太坊核心开发人员就以太坊Gas费用问题进行讨论

7.浙商银行探索区块链等与银行业务深度融合

8.辽宁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希望国内外企业在区块链等领域与辽宁企业密切合作

9.广西浪潮公司将建设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2020/9/5]

其实,去中心化金融治理代币热潮从六月份就开始显露苗头。当时Compound首次提出了发行治理代币COMP的想法,让整个加密社区大吃一惊。现在回过头来看,整个过程其实也相对简单,那就是让用户通过使用各种加密货币来“耕作”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治理代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去中心化金融协议会用去中心化的方式将其治理代币分发给相关用户。而一般去中心化金融用户“收益耕作”之后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持有所得的治理代币,直到这些代币在中心化交易所上线交易。由于头部中心化交易所上线代币往往会评估许多要素,比如市场流动性、往绩记录、开发人员活动等,但对于DeFi治理代币来说几乎不可能满足这些要求,结果显而易见,Uniswap这种去中心化交易所最终成为DeFi代币交易的首选平台,因此其交易额也迅速飙升。

金色晨讯 | 8月21日隔夜重要动态一览:21:00-7:00关键词:以太坊2.0、DIA、纳指新高、Tether

1.CME比特币期货8月合约收涨1.75%。

2.以太坊2.0测试网Medalla已启动并运行。

3.DIA筹集1500万美元以构建DeFi数据平台。

4.纳指再创收盘新高 美股区块链概念股普遍收涨。

5.Tether 10亿枚USDT迁移工作已完成。

6.泰国计划将司法系统记录移至区块链。

7.Gemini联合创始人:比特币已经准备好要爆发。

8.Uber前首席安全官因试图掩盖黑客攻击并向黑客支付比特币而被捕。

9.比特币夜间小幅震荡,最低报11807.42美元,最高报11880美元。[2020/8/21]

金融监管法律适用于去中心化交易所吗?

美国联邦法律《银行保密法》是一部监管美国金融机构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交易所必须进行KYC检查,要求他们有义务收集客户身份和交易的某些信息,并在《可疑活动报告》中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报告所有可疑交易。这些上报的相关数据起初只有从事传统金融服务的企业,如保险公司和银行,但后来其监管范围拓展到了当铺、、加密货币托管机构和交易所。而根据CoinCenter反复论证,《银行保密法》唯一能够触发对加密货币监管义务的对象是:对他人或其客户的加密货币具有实际控制权,并代表他们行事活动的一个人或企业。

金色财经挖矿数据播报 | BCH今日全网算力下降11.38%:金色财经报道,据蜘蛛矿池数据显示:

BTC全网算力120.659EH/s,挖矿难度17.35T,目前区块高度639569,理论收益0.00000792/T/天。

ETH全网算力190.784TH/s,挖矿难度2385.03T,目前区块高度10473868,理论收益0.00895807/100MH/天。

BSV全网算力2.528EH/s,挖矿难度0.32T,目前区块高度644017,理论收益0.00035595/T/天。

BCH全网算力2.851EH/s,挖矿难度0.40T,目前区块高度644221,理论收益0.00031563/T/天。[2020/7/17]

然而所有这些数据收集、保留和报告完全是在没有担保或其他特定情况下进行的。与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监管相似,受监管的银行对个人美元账户拥有实际控制权,而加密货币行业也应这样:仅要求托管钱包和中心化交易服务提供商遵守《银行保密法》,而那些“非第三方托管方”并不应该受到《银行保密法》的约束,包括个体加密货币持有人、软件开发人员、矿工、完整节点、多重签名提供商。也就是说在金融监管法规层面,如果你设计了一个促进去中心化交易的软件,而且永远不让第三方托管加密货币,仅仅匹配P2P交易的用户,那么该软件的开发商不会受到《银行保密法》约束。

金色午报 | 6月1日午间重要动态一览:7:00-12:00关键词:ETC、对冲基金、云南、浙商银行

1. ETC已到达Phoenix硬分叉升级区块;

2. 证券日报:币圈交易平台频爆雷 加强虚拟币监管势在必行;

3. 观点:加密货币基金需求强烈 机构将比特币视为另类对冲基金

4. 云南德宏州限期拆除64个项目 发文规范矿场;

5. 浙商银行南昌分行通过区块链平台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6. IDC:新基建背景下 区块链技术存在的挑战有望得到克服;

7. BM:已经发布更好的资源模型代码 等待社区启用;

8. Glassnode:超60%的比特币近一年没有移动;

9. BTC现报9566.25美元,加密货币当前总市值为2703.62亿美元。[2020/6/1]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加密行业应该与统一法律委员会合作开发模型语言来定义托管行为,这样就不会混淆法律约束范围了,因为只有那些“能够具有代表客户单方面执行或无限期阻止加密货币交易能力”的人和企业才应该受到监管。不仅如此,虽然这个模型语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但其实在任何与加密货币托管和控制相关的情况下都能适用。

金色相对论 | 启明星:减半行情在所有的“题材”里是属于最具有想象空间的题材:在今日举行的《危机向左,信仰向右》的比特币减半特辑之行情篇的直播中,针对“金融危机下,BTC涨跌的逻辑到底是什么”的问题,KEX首席分析师启明星表示,BTC的行情从来就没有结束一说,作为近十年最成功的投资产品,BTC的高波动性让无数的投资者为其着迷,而高波动性所伴随着的,就是种种的“行情”,今天可能是减半行情,明天可能是机构入场行情,后天则可能是战争避险行情,“放水牛”行情等等。所以说所谓的行情,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当然,以上提到的种种行情,基于它们的炒作性,持续性,想象空间等,也都各不相同。其实大家可以把以上所说的种种行情,理解为投资领域的“题材”概念。市场里的种种题材是永远不会终止的,每天都会有新的题材新的概念产生。所以大可不必纠结于一些所谓的题材的终结。当然,题材也分大小,而减半行情在所有的“题材”里,是属于最大,最有操作性,最具有想象空间的题材。像这种行情基本上是以年为级别来运行操作,所以我认为减半行情并未结束。接下来还有很大的操作空间。[2020/5/12]

其实早在2013年,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监管指南中就提到,如果软件用户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那么这些用户不会受到《银行保密法》约束。到了2019年5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发布指南又明确指出“对客户资金没有独立控制权”的实体将不受《银行保密法》的注册和监管要求约束。具体条款是这样说的:如果某人仅提供支付汇款的交付、通讯或网络访问服务,那么他将不会被认定是“货币转移服务提供商”。与此豁免相一致的是,如果可转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仅提供一个论坛,让可转换虚拟货币的买卖双方在这个论坛上发布价格和要约,而交易双方自己则通过外部场所进行交易结算,交易平台不会被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法规认定为“货币转移服务提供商”。由此看来,这也算是金融监管与去中心化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取得的一些成果吧。

证券法规适用于“去中心化交易”吗?

既然《银行保密法》无法约束去中心化交易所,那么是不是“去中心化交易”就无法被监管了呢?要知道,美国还有一部《证券法》,该法规中对于交易所的定义比《银行保密法》中的定义更为广泛和灵活,不仅不依赖第三方托管的概念,而且还扩展没有托管权但匹配买卖双方或促进交易结算的人。也就是说,证券法规可能适用于利用去中心化交易所进行某些活动的人。如果代币被视为证券,就不能再未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的注册证券交易所或替代交易系统上合法交易。因此,一旦有人使用去中心化工具交易的代币被认定为证券,那么这款工具就可能会受到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约束。

对于交易方来说,《证券法》只在你所交易的资产被认定为“证券”时才适用,而“证券”的定义即复杂又灵活。自2015年以来,监管机构和行业智库就一直在研究是否应该将数字货币视为证券。如果没有发行方、且持有人依赖获得未来利润的代币将不会被视为证券,反之则会被认定为证券。比如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18年的时候发现,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EtherDelta上交易的几个代币就属于证券类产品,所以即使EtherDelta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托管业务,也不受《银行保密法》和其他金融监督法规约束,但根据《美国证券法》依然会被认定为非法证券交易。

由于没有“中央发行方”来管理网络,发行方也没有促进和出售初始代币,因此比特币及类似的加密货币都不属于证券。所以类似支持比特币这种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才能即不受美国《银行保密法》也不受《证券法》的约束,不过在现实情况中很少有交易平台能够做到。不过,在去中心化网络上存在着一个灰色地带,那就是某个网络最初销售的代币可能属于证券产品,但随着网络逐渐去中心化,最终在网络上运行的代币可能不属于证券。比如EOS,EOS发行方已经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和解,他们承认预售的代币是一种证券,但当前在网络上运行的代币并未被视为证券来监管。

此外,如果开发人员正在向公众创建和发布去中心化交易软件,同时开发人员也未提倡非法使用该软件,只是向使用该软件的人收取费用,但最终却被其他人用来交易证券而被指控违反了美国《证券法》或其他金融监管法律,那么此软件发布应该会受到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和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要分清工具与实体

说了那么多与“去中心化交易所”有关的政策,其实并没有一个被称为“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东西,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这一类事物,有的只是交易软件、开放式区块链、以及互联网,你不过是利用这些工具做了一笔去中心化交易而已。当我们使用免费软件和开放式区块链网络直接与另一个交易者互动,将一个代币兑换成另一个代币时,其实就已经参与了去中心化交易。

我们正在把软件工具错误地描绘为具有代理和法律义务的个人或企业。要知道,只有具有法人或自然人代表的公司、以及个人实体才具有代理和义务,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软件工具没有,也不需要对任何行为负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某种方式使用这些工具的人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但同时也不能因为有人使用这些工具从事非法活动就打击这些工具,就像互联网本身不能被视为监管对象一样。因此,我们应分清工具与实体,不要使用“去中心化交易所”这个术语来描述任何服务或事物,“去中心化交易”只是一个动作,不应把其当做一个实体名称。

我们发现,2019年去中心化交易市场的政策正在发生转变,监管机构已经期望从一种加密货币到另一种加密货币的任何交换都通过受信任的第三方进行。由于需要受信任的法人实体来维持银行业务关系以处理主权货币,因此主权货币与加密货币之间的交换方式不太可能改变,但同样的情况可能不会发生在加密货币与任何其他区块链资产之间的交易上。

本文部分内容编译自雅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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