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首席执行官Brian Armstrong今日在推特转发网友“香港将于今年6月正式对所有公民开放加密交易”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金色财经查证发现,此消息或系网友推测,而消息源头来自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1月在香港举办的web3会议上的讲话。
陈茂波当时演讲表示,“香港已经完成了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设置发牌制度的立法工作,新制度将会在今年六月实施。在新制度下,虚拟资产交易所在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要求与目前适用于传统金融机构的要求保持一致,相信能为虚拟资产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场认可。在满足相关监管条件下,金融中介机构和银行在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时将能够与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合作。”
多个信源确认,香港将会在2023年六月对虚拟资产交易发牌。
近日香港律师事务所Hauzen合伙人Basil Hwang发文总结了获得香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需要哪些条件、虚拟资产交易所可以向哪些交易者提供服务、违反监管将会有什么处罚等问题。
金色财经0xnative编译如下:
金色晨讯 | 11月21日隔夜重要动态一览:21:00-7:00关键词:NYSE、IMF、新加坡、Aragon
1. NYSE副主席:正“加速”与希望上市的加密公司进行对话;
2. IMF官员:多个国家发行数字货币可能会带来全球利益;
3. 新加坡央行高管:新加坡央行正专注于开发批发CBDC;
4. Aragon关于ANJ合并转换为ANT的提案已通过;
5. 观点:交易所鲸鱼比率指数显示BTC价格将继续上涨;
6. G20公报草案:不应在监管要求满足前发行“全球稳定币”;
7. Visa首席执行官:Visa期待就CBDC与各国央行合作。
8.贝莱德首席投资官:比特币可在很大程度上取代黄金。[2020/11/21 21:33:15]
任何人如欲从事虚拟资产服务业务,将很快需要获得香港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 )牌照,否则即属犯罪。
在现行发牌制度下,在下文所述的新规则实施之前,只有两家加密平台,即 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 和 Hash Blockchain Limited,已获发牌为香港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它们将需要过渡到新的监管制度在规定的过渡期内。
金色晚报|7月17日晚间重要动态一览:12:00-21:00关键词:Filecoin、北京比特大陆、比原链、ETC、美联储、以太坊2.0
1.Filecoin官方矿工会议将于7月22日上午9点开启。
2.北京比特大陆:依照现行法律架构,我司股东纠纷一事最终将归结于开曼。
3.比原链发布延迟满足智能合约锁仓计划。
4.安全研究员:Twitter攻击事件或与SIM卡交换攻击有关。
5.ETC亚太社区经理:CoreGeth作为ETCCore官方维护客户端继续服务于ETC网络。
6.Gemini联合创始人:是谁黑了Twitter还不知道,但美联储确实“黑”了美元。
7.杭州上线区块链技术电子印章应用平台。
8.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将币安添加至投资者警示名单。
9.以太坊2.0PoS经济分析:ETH质押量等三大变量决定网络的安全性。[2020/7/17]
目前以《2022年反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形式的VASP制度实施法例规定,虚拟资产服务的发牌制度将于 2023年3 月 1 日开始实施。与香港监管机构协商后,香港政府决定将新法的生效日期移至2023年6月1日。
金色相对论 | 黑哥:短期内ASIC很难实现: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针对“Filecoin主网上线后普通人可以在家利用自己的存储设备参与Filecoin挖矿”的问题,原力区(荣来)首席技术官黑哥表示,个人在家利用自己的设备参与Filecoin网络,我们把这种叫做平民矿工,根据官方的规划是存在平民矿工的可能的,但是主网上线以后的短期时间内不会出现平民矿工。而根据现在Filecoin网络所采用的预期共识来看,平民矿工能够得到区块奖励的机会是很小的。所以平民矿工的利益主要是存储空间共享的存储费用。关于ASIC的说法,昨天官方已经给出答复,官方暂时是不支持ASIC的做法的。尤其是现在的很多关键条件很没有确定,即使确定了在主网上线后也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方向的不确定导致ASIC研发的方向也是不能确定的。个人认为短期内ASIC是很难实现的。[2020/5/20]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之前向南华早报表示,“在听取了香港银行公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馈后,我们决定将虚拟资产牌照制度的法律变更生效日期移至2023年6月1日。这将使行业有更多时间有足够的时间准备遵守新的监管要求。
分析 | 金色盘面:BTC震荡整理 等待方向:金色盘面独家分析:btc的1小时走势图,处在通道上轨,如果要突破,会面临一个顶背离的压力,而不突破是无法实现变轨,所以多头主力有些两难。好在大级别周期多头趋势良好,整体看市场在走强,我们维持一个谨慎乐观的态度,保持观望,等待趋势明朗。上述分析仅限技术交流,不作为交易参考,投资者需要理性看待市场价格波动,做好风险控制。(登录金色财经APP—发现,查看更多币种的独家点评。)[2018/10/5]
该条例下的虚拟资产(Virtual assets,VAs )是指加密学保证的数字价值表示,形式为经济价值的记账单位或存储,并且被用作或打算用作,被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支付商品或服务、清偿债务,或投资;提供权利、资格或访问权,以就与任何加密学保证的数字价值表示相关的事务的管理、行政或治理进行投票,或就适用于任何加密学保证的数字价值表示的任何安排的条款的任何变更进行投票;并且可以电子方式传输、存储或交易。
金融服务及财政部部长也可将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规定为VA。
根据该条例拟议的新第 53ZRA(2) 条,VA的定义不包括中央银行发行或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的数字表示;有限用途的数字代币;或构成证券、期货合约等。
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全球多地对加密货币征税,2018成加密货币征税全面落地元年:澳洲《星岛日报》近日刊文称,澳洲税务局(ATO)将进行逾36万宗个人税务审查,在新的报税规例下,超过1万澳元“比特币”(Bitcoin)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易,亦可能被税务局审查。报税时,比特币被列作资产,投资者须缴资本增值税。金色财经独家分析,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2017年底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从无人问津变得炙手可热,全球相关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众视野,加入到加密货币领域的投资者也日益增加,不论从市值还是从交易量上,加密货币都逐渐从世界经济的边缘向中心逐步靠拢,拥有了一定的比重和地位。至此,原本野蛮生长的模式不能够再继续下去,高速增长的产业同时也引起了监管者的注意。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宣布对加密货币征税,美国国税局就在今年宣布加密货币交易与其他形式的财产一样需要纳税;日本国税厅也宣称虚拟货币需要“报税”;南非国家税务局(SARS)发布的一份声明显示,虽然加密货币在该国不被认定为法定货币,但交易、投资加密货币,以及矿工仍需为此缴税;以色列税务部门将以20%到25%的税率征收资本利得税,而个人挖矿或商业交易加密货币必须增缴17%的增值税;泰国对加密交易将征收7%的增值税(VAT),以及15%的资本利得税。这样开来,全球范围针对加密货币的税收行动全面展开,2018将成加密货币征税全面落地元年。[2018/4/9]
业界对“有限用途的数字代币”的定义进行了很多讨论。有人建议,可能会排除当前市场上提供的一些非同质化代币。在该条例的宪报中,第 53ZR 条阐明,任何类似于客户忠诚度或奖励积分或游戏内资产的数字价值表示,发行人无意将其转换为货币或其他公众接受的交易媒介是一种“有限用途的数字代币”。法案委员会指出,“非同质化代币”(“ NFTs”)通常是存在于区块链上且无法复制的唯一加密代币,并且发行人无意将某些 NFT 转换为货币或公众接受的其他交换媒介。作为收藏品数字表示的NFT不太可能符合VA 的条件。
任何寻求进行虚拟资产服务的人都必须从证监会获得VASP牌照(条例第53ZRD 条)。该条例的附表 3B 列出了VA服务的含义。VA服务是指运营 VA交易所——即通过电子设施提供服务,用户将在其中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交易以买卖或购买 VA,并且用户的资金或VA将直接或间接被VASP服务提供商掌控。提供此类VA服务的人必须从证监会获得 VASP 牌照。
VASP牌照的申请人、其负责人员、持牌代表、董事和最终所有者将需要满足适当人选测试(请参阅证监会发布的适当人选指引)。VASP 申请人必须任命至少两名负责人员,他们通常负责监督获得牌照的VASP的运营,并确保遵守法律和其他监管要求。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FO),对VASP负责人员的要求与对持牌公司负责人员的要求相同,并要求: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是VASP申请人的执行董事;
如果VASP申请人有多于一名执行董事,则他们必须全部被任命为负责人员;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通常居住在香港;和
必须始终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监督VASP服务的业务。
在香港拥有永久营业地点的香港注册公司和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将有资格获得VASP牌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例如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个人和未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将无法获得VASP牌照。
根据金融服务及财政部发布的立法会简报,VASP 发牌申请人将被要求遵守证监会作为发牌条件施加的一套强有力的监管要求。投资者保护将包括但不限于:
考虑VASP牌照申请人的公司和管理结构;
业务模式健全,有详细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其他上市及反市场操纵措施;和
VASP牌照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尚未指定最低金额)。在牌照制度的初始阶段(持续时间未指定),获得牌照的VASP 只能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金色财经注:个人专业投资者需持有港币8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投资组合;信托法团需持有港币40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总资产;法团或合伙需持有港币8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投资组合或港币4000万(或等值外币)以上总资产】。将此规定作为发牌条件,可让证监会在需要调整时灵活作出更改,而无需修订该条例。
2022 年 1 月,香港证监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业监管机构)(“金管局”)就中介机构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发布联合通告 。该通告展示了香港证监会和金管局对与增值税相关活动的不同监管方式,并对以下类别的增值税相关活动规定了不同的要求:产品分销、提供交易服务和提供咨询服务。
例如,在产品分销方面,复杂的VA产品可能只提供给专业投资者,中介人一般需要在中介人平台交易前评估客户是否对VA相关产品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此规则的一个例外是客户是机构专业投资者或合格的公司专业投资者。该通告规定了在指定交易所交易的交易所交易VA衍生产品的例外情况,以及在指定司法管辖区授权或批准由相应监管机构向散户投资者发售并在指定交易所交易的基于期货的VA ETF——仅限专业投资者的限制不适用于这些产品的分销。
香港证监会将获得广泛的监督和干预权力,包括以下权力:
进入获得牌照的 VASP 和相关实体的营业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并要求出示文件;
调查违规行为;
如有违规行为,将实施行政制裁(包括谴责、补救行动令、民事处罚以及吊销或吊销牌照);和
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获得牌照的 VASP 及其关联实体的运营施加限制和禁止。
未获牌在香港经营 VA 交易所,或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向香港公众积极推销(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其他地方)未在香港获得牌照的海外VA交易所的服务,一经公诉定罪,可处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七年,如属持续罪行,则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港币100,000元。即席判决(金色财经注:即席判决是普通法中的一种可以不必起诉而由法官依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将被处以500,000港元的罚款和最长两年的监禁,并在犯罪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10,000 港元。
以下是新VASP监管制度的当前预期时间表。
1、任命负责 AML/CFT 合规的负责人员,因为每个 VASP 申请人都需要至少有两名负责人员来监督获得牌照的VASP的运营,并确保符合 AML/CTF 和其他监管要求。
2、制定内部反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即了解你的客户要求)、持续监控客户、可疑交易报告、记录保存以及对员工进行充分的监管要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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