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区块链项目,需注意哪些司法新动向?

近期,与办案机关交流链圈和币圈的事宜和案件较多,对于区块链项目的法律风险和现实发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诸位,切勿在特殊时期“顶风作案”,远离法律风险,真正用技术成就美好生活。

文章脉络:

积极学习区块链、虚拟货币法律知识;

检方了解币圈,对token不会一概认定涉嫌;

某些区块链项目,被当作的“新标的”。

虚拟币法律知识的更新

继沿海几座大城市的网警朋友积极学习区块链技术和相关法律知识之后,内陆的经济警察也开始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

我们发现,浙江某市的区块链内部研讨会议和技术复盘会议中,也出现了警察叔叔参与讨论,而且其对技术本身的研究颇深,出乎大家意料。这与两年前在人民大学与公检法朋友们沟通时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朱幼平:新基建包含区块链可以大大提升行业景气度:4月20日,区块链经济学者、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表示,我们曾说DC/EP疫后会提速,果然;我们说区块链迟到但不会缺席,也果然…区块链作为新基建,以及DC/EP提速(DC/EP也是新基建),标志着经过去年1024总书记讲话后,在国家层面,区块链从理论动员到全面落地应用了。新基建包括区块链是必然的。

有人讲,DC/EP也好,新基建也好,是国家的事,跟区块链行业没啥关系。此言差矣!国家重视区块链,至少提升行业景气度。要知道这个行业,全球虽然干了十多年,从业者、从业规模等仍然不温不火,还有很多负能量。这个行业生存和快速发展是最突出的问题。这个行业立住了,快速发展了,大家才有得玩。

当然,我们相信区块链改造世界的逻辑是成立的。区块链最终大发展是必然的。我们认为有国家力量的推动,这个行业才能发展的快。不然,可能整个行业还要在黑暗中多摸索很多年,还要走更多弯路。

新冠经济,我们要大力使用一切积极因素。区块链是适合当下有利于长远的创新。有些负面,但会在发展中被克服。新冠疫情后,我们看到了举国体制的力量。我们相信,举国体制疫情防控能赢,区块链革命也一定能赢![2020/4/20]

这充分说明,已经有案子出现了,并且呈现一定活跃态势,司法机关严阵以待,提前用相关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以便更好地适应或许会出现的涉币案件潮。

声音 | 中信证券:在区块链方面已尝试研发:中信证券(600030.SH)18日在互动平台介绍,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实践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应用场景的落地,目前公司在区块链方面已尝试研发,尚处于技术跟踪和探索阶段,暂未形成业务场景落地计划。[2019/11/18]

反观链圈,几乎每一个区块链项目方都有“发币”的冲动,虽然我们理解“激励机制”对项目自身的作用,然而,一旦发币ICO,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会被定性为“非法的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或非法经营罪等。

懂币圈的人越来越多

曾几何时,我们以为坐在对面的检察官朋友对币圈不甚了解,近期发现,并非如此。为了办案准确,他们深入调研,甚至暗访;对于token的价值,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认为如果token对应有权益等,则token自身是有价值的,不能把发行代币的行为认定为“”,在实务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动态 | 上海杨浦区引入区块链人才储备将给予补贴:8月29日消息,杨浦区副区长赵亮就区块链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区块链技术创新峰会的筹备工作表示,杨浦区正积极筹建“基地+基金+智库+社群生态+培训”的区块链创新示范基地,并具体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杨浦区对重点引进的区块链技术核心专业高层次人才,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最长时限可达3年;对于入住特定人才公寓的区块链人才,将会给予最高租金额度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同时,对区域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区域贡献,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2018/8/29]

同时,在认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上,检方对于“投资者特定与否”的认定相对严格,如果确实“私募”,那么,不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不一定会按照无罪处理,而是有可能选择计算机类犯罪予以补白。

韩国从事计算机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的公司宣布利用区块链技术来加强安全防护:韩国专门从事韩文和计算机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的Hancom Inc.公司于22日宣布已经推出基于区块链的安全解决方案‘Blockchain Security Suite’。该解决方案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Hancom Inc.公司现有的密钥管理,PKI(公钥),FIDO(fast identity online)生物识别认证和综合认证等安全解决方案来加强其安全性。[2018/3/22]

对于“境外发币,境内无实质销售”的行为,当下,司法机关采取的方式还是相对宽容的,基本不会主动“穿透式审判”,而是“等子弹再飞一会儿”。因此,类似的项目方暂时可以喘息,记住万不要回国内进行“路演”等销售活动,以免遭遇刑事风险。

组织领导罪,浮出水面

与飒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职兼职硕导的资深检察官,谈到其学生在某区按摩店门口窥见一群老人家认真听课:什么是区块链什么是虚拟币及如何投资。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起数年前的P2P线下推广,十几年前的纳米技术线下推广,新瓶装旧酒,还是那个配方:行为。

诚然,行为本身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构成犯罪的。其中,读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活动中的“讲师”应归属于“组织者领导者”的范围之内,应当受到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的处理。

目前,在内陆一些城市拿区块链技术蒙投资者的不法活动有所抬头,相信办案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传说中的“剿匪”工作势在必行,务必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在此,飒姐也提醒诸位读者,不要轻信项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报”,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写在最后

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有一个:提醒区块链项目方,不要以为司法机关还在懵懂之中,也不要以为这一轮技术更迭会像P2P一样遇到监管红利,不会的。

目前法律的态度非常坚决,发币是非法公开融资,涉币交易所不允许在境内存在,一旦发现立刻取缔。

同时,针对区块链项目的备案,已经如火如荼进行中,但备案不是许可,并不能因此获得“法律金钟罩”,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该处理的时候绝不会手软。

本文来源于“肖飒lawyer”。

与飒姐同在一所高校任职兼职硕导的资深检察官,谈到其学生在某区按摩店门口窥见一群老人家认真听课:什么是区块链什么是虚拟币及如何投资。

这不禁让我们联想起数年前的P2P线下推广,十几年前的纳米技术线下推广,新瓶装旧酒,还是那个配方:行为。

诚然,行为本身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构成犯罪的。其中,读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活动中的“讲师”应归属于“组织者领导者”的范围之内,应当受到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的处理。

目前,在内陆一些城市拿区块链技术蒙投资者的不法活动有所抬头,相信办案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传说中的“剿匪”工作势在必行,务必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在此,飒姐也提醒诸位读者,不要轻信项目方的忽悠,您看中的是“回报”,人家看上的是您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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