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人民法院报发文《谨防“区块链”沦为“区块”》。文章指出,伴随着区块链的热潮,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乱象,不少企业借势或造势,有的甚至玩起了术。伴随着区块链的热潮,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不少企业借势或造势,有的甚至玩起了术。为防止被“区块链”术蒙蔽双眼,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不能让其野蛮生长。对那些以“区块链”之名,行钱财之实的要坚决进行严厉打击,铲除不法“区块链”生存土壤;另一方面,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可或缺。参与商事活动,首先要做足功课,真正弄懂之后再加入,否则稀里糊涂盲目跟风,最终只能得不偿失。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噱头经济。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只有恪守法律才是正道,以“区块链”之名行坑人钱之实,既为人们所不齿,也为法律所不容。
人民法院报:比特币被用作交易等价物值得警惕:人民法院报今日刊文《司法利剑斩“魔”》,文中提到,作为虚拟货币的比特币被用作交易的等价物值得警惕。这些利用虚拟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手段增强了犯罪的隐蔽性,必须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2020/6/29]
人民法院报:应充分借助区块链拓展司法服务平台服务功能:5月8日,人民法院报刊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题为“关于区块链运用热下的冷思考”的文章。文章表示,就现有经验来看,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集中在电子证据存证、版权保护与交易等方面,通过固证和确权为司法裁判提供准确且高效的依据。区块链技术在司法服务领域应该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对于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是十分有利的工具。特别是当前,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背景下,法院应该充分借助区块链技术,拓展司法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目前集中于取证、存证、示证等方面,技术的革新颠覆了传统司法取证模式,区块链的技术与理念值得肯定,但同时对其存在的问题(比如隐私保护问题)也需扬长避短,配备技术支持,加强多方合作。相信不久的未来,区块链技术定会在司法领域大放异彩。[2020/5/8]
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23日下午,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发言称: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几千万到几十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从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互联网++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极易形成跨区域大案。[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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