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内蒙古五部委发出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的通知

据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的五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出的名为「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将集中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IDC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该文件称,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就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以支持的精神,自治区发改委、厅、工信厅、金融办和大数据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该类企业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该检查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9月3日至9月25日为各盟市自查自纠阶段,并在9月30日前反馈于工信厅;第二阶段,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组合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并形成清退督查整改情况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已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缔,全区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对监测发现的186个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内蒙古日报)[2021/12/20 7:50:30]

内蒙古:基于区块链的“蒙”字标质量管控体系上线:金色财经报道,据人民网消息,“蒙”字标质量管控体系已正式上线,通过“一链两平台”,即区块链平台、“蒙”字标认证平台和服务企业平台,利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通产品全生命周期,通过质量码赋予产品唯一“数字身份证”。[2021/12/1 12:42:30]

内蒙古发改委就\"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5日消息,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内蒙古发改委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2021/5/25 22: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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