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加密数字货币的出现,显示数字化对金融产业链、金融组织的边界带来了重构的可能性,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的变革已“扑面而来”。这就需要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新思考。我们必须以此为切入点,深入梳理和分析背后的理论、政策、技术与实践逻辑。
加密数字货币冒出头来,原有的货币概念、理论与运行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挑战,原有的货币数字化路径与新型数字货币的冲击、法定数字货币与私营数字货币、传统场景的“私营货币”与互联网场景的“数字私营货币”,各种概念纠缠在一起,也增加了理解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
对此,笔者认为,以眼下Facebook将推出Libra的热议作为契机,姑且不论其影响究竟有多大,现在必须面对的是,数字化的冲击已从经济社会向金融领域不断延伸。数字化趋势改变了经济组织模式、社会分工架构、产业组织的边界,进而从需求端影响金融服务的模式,也对金融产业链、金融组织的边界带来重构的可能性,由此衍生了大量新兴金融主体、金融业务分工模式等。与此相对应,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也必然受到深刻影响,支付清算体系就是最核心的基础设施。所有这些,都需要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新思考。
声音 |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区块链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具有显著优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由于技术本身的特点,区块链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在金融领域,尽管离大规模商业应用还有一定距离,但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潜力可期。(证券日报)[2020/2/21]
当下最要紧的是,对数字货币,先应在同一语境基础上观察分析。以笔者之见,可从如下几个视角着手详加探讨。
第一个视角,货币与货币制度。数字化新技术的涌现究竟给原有的货币概念、货币边界带来怎样的冲击和影响,给货币所伴随的一系列制度带来什么挑战。据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定义,货币有价值尺度、贮藏手段、交易媒介等功能,而货币的不同功能必须合一,才能形成完整的货币概念。当然也有非主流研究者曾在历史上引发一些讨论,比如新货币经济学研究者,有些就探讨货币功能是否可被分开来,如记账功能和交易媒介功能可否分离。与此同时,各方也都在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重新定义货币的微观基础。着眼这方面研究的人,大概也有两条思路:或在宏观分析中如何确定货币的位置,或讨论其他一些金融资产是否可能替代货币。
声音 |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PE、信托、数字货币等都值得思考:据凤凰财经消息,昨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发言表示,“无论是PE,无论是信托、理财、P2P、数字货币,其实都值得思考。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做不到使得这个领域未来真正在最终有利于居民部门跟企业部门的福利改善,这个创新就没有价值,我觉得还不如不折腾。”[2018/9/15]
由此来看,如果基于货币视角,就需进一步判断,Libra的影响究竟是不是在货币层面,还是距离货币仍然很远。事实上,Libra虽然产生了某些货币萌芽式的影响,但距离货币视角的探讨还相距甚远。
第二个视角,支付清算。长期以来,货币和支付常被混在一起。当我们讨论支付时,或许是货币的一部分功能,但两者的研究重点和内涵并非一致,有时甚至还有较大差异。支付清算作为最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内涵非常丰富。研究支付问题时,一方面涵盖的类型可包括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系统、交易数据库等,另一方面考虑的要素可能包括支付功能、支付服务主体、支付账户、支付监管、支付制度安排等。近年来兴起的支付经济学,研究在整个支付交易机制中涉及哪些定价、交易费用、委托代理问题。若从这个视角来看,就需回答Libra是不是在零售支付特别是跨境零售支付方面带来一定影响。如果有,怎样剖析其带来变化的内部机理。比如,是基于原有的、银行账户为主导体系下的零售支付冲击,还是完全基于去账户的、加密数字货币格局下潜在的冲击和影响。
声音 |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鑫苑Fintech中心副主任:数字货币市场60%回到美国,投资情绪较稳定:8月15日,由UBI主办“全球区块链合作联盟”成立大会上,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鑫苑Fintech(金融科技)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区块链大数据研究所联席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互联网金融实验李志杰博士在介绍区块链行业发展特点时指出:目前,美国区块链项目以33%的占比遥遥领先,在金融科技领域创新能力较高,市场已经孕育出独角兽;在行业分布上,在泛金融领域的布局的企业位居首位,以支付与清算结算为主;整体融资环境向好,投资方对于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持普遍乐观态度。李志杰说,目前加密货币价格将继续调整,2018全球数字货币市场60%回到美国,投资情绪比较稳定;一级市场好的项目仍然具有好的机会。[2018/8/15]
在全球零售支付体系中,跨境零售支付确实是重要的“痛点”领域,存在大量值得优化的地方。不过,跨境零售支付规模有限,Libra在此的拓展空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大。
乌克兰国家金融监测局发布关于加密货币问题的官方立场:乌克兰国家金融监测局(SFMS)已发布其关于加密货币问题的官方立场,该机构指出,预计该国加密货币的法律状况会发生变化。根据该机构公告,正在关注受到定期监控的交易。不仅如此,在强制范围之外的可疑资金的流动也受到监控。该机构认为,该领域的监管工作应侧重于加密货币交易所,以及在传统金融系统和加密货币生态圈之间的钱包提供商和中间商。这些机构应该遵守乌克兰目前的反和反恐融资立法。SFMS还澄清了其他几个监管方面的立场。SFMS承认它目前遵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指导方针。在声明中,SFMS还区分了电子货币(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和虚拟货币。[2018/3/2]
Libra可能在解决跨境零售支付痛点方面有所改善,却并非能产生颠覆式的影响,毕竟仍离不开技术、合规、产品等多方面的约束。或许在某些“弱势货币”、支付效率低下的发展中国家,能赢得一些发展场景。
第三个视角,法律与规制。历史上曾有一批学者认为,货币、金融体系并非自然演进,而是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的必然结果。在自由放任的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不一定存在集记账功能和交换手段两大职能于一身的货币,货币现有的两大职能将由不同的物质分别承担,市场上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最终将被“精密的物物交换”所取代。可见,讨论包括Libra在内的任何金融创新,都离不开所面临的法律环境的变化。客观来看,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给原有的法律规则带来重大影响,在数字化条件下的金融基础设施领域,更是未来遭遇挑战的重中之重。
那么,Libra在货币层面和支付层面对现有法律规则带来什么样的挑战,在未来可能的法律规则变化中会获得怎样的发展空间呢?就眼下的观察,在日益复杂的各国金融监管规则之下,Libra或许能获得与一些“监管沙盒”类的空间,但整体前景并不乐观。
第四个视角,纯粹技术和商业模式。也有人认为,Libra与新技术的结合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似乎并不那么密切,即便采用区块链技术,在实验环境下的指标显然过于乐观,在实际运行中更难以达到。今天,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全面改变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规则。在这个大历史背景下,Libra究竟体现出怎样的新技术特征,又是一个重要研究视角。与之相应,从一款互联网产品的角度看,究竟Libra给Facebook商业模式、商业逻辑带来什么样的挑战,是否促使其更多介入金融领域,都值得深思。至少目前Libra还未充分表现出其背后的技术先进性,似乎更多体现为商业模式变革。
面对数字化时代,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的变革已“扑面而来”。我们必须以此为切入点,深入梳理和分析背后的理论、政策、技术与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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