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网信办发布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

金色财经消息2019年8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该公告是对今年1月10日发布,2月15日正式施行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补充与完善。

该公告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给与了明确的规定。

网信办:在区块链、超算中心相关建设项目和科技计划实施中强化IPv6部署应用:日前,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2021年工作安排》。《工作安排》部署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在优化应用服务性能方面,持续深化应用基础设施IPv6改造,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国内主要内容分发网络、数据中心、云服务平台、域名解析系统IPv6改造,新上线云产品和新建节点全部支持IPv6,开展中国广电融合服务平台IPv6升级改造。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超算中心相关建设项目和科技计划实施中,强化IPv6部署应用。(中国网信办官网)[2021/7/13 0:48:36]

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的全文如下:

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支持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展。(发改委官网)[2020/4/10]

公告

政策 | 网信办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备案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1月10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或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规定》还提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2019/1/1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为落实规定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现就安全评估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完整的认证体系,具备一批已获认定认可的测评机构。相关企业可委托上述具有相关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或自行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开展安全风险自评估,并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部联合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的相关要求,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

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指定或授权任何单位和机构开展区块链安全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

特此公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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