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涉安全评估条款说明的公告

8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为落实规定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现就安全评估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完整的认证体系,具备一批已获认定认可的测评机构。相关企业可委托上述具有相关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或自行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开展安全风险自评估,并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部联合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的相关要求,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指定或授权任何单位和机构开展区块链安全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

声音 | 国家互金专委会秘书长:能否有效大规模应用是区块链发展的最大瓶颈:据中国金融信息网消息,4月10日,“2019中国国际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大会”在深圳召开。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表示,能否有效大规模应用是区块链发展的最大瓶颈,有三个应用难点,不可替代性,非原生数字资产上链和工程可实施性。此外,他认为要正确看待区块链,充分认识当前发展阶段和区块链美好愿景的巨大差距,着力突破技术瓶颈,避免以偏概全和过于夸大,但也要理性看待,未来的想象空间和发展空间是比较大的。[2019/4/12]

动态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8年10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中提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技术协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主要包括服务提供者、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等内容。 根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发布的信息,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2日前登陆该网站进行意见反馈。[2018/10/19]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发布了《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其中针对数字中国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努力方向,报告表示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加强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类脑计算、人工智能、全息显示、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无人驾驶、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促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垂直行业技术深度融合。[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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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BSDT:关于下架部分币种公告

COINBIG平台依据《COINBIG下架协议》,对目前平台内所有币种进行全面分析后,为了提高用户的交易体验,经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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