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块链技术作为产业金融、电商创新的“必选技术”受到热捧,但金融科技进化到如今时点,有其特殊性。为了协助区块链技术提供方,不被产业金融和电商大平台“忽悠”,飒姐特撰写这篇文章,供老友参考。
内 容 提 要
1.近期产业金融与电商创新的特点
2.技术公司与帮助犯
3.保护自己的必备条款
所谓“产业金融”,还是围绕供应链金融,在核心企业上下游形成一个圈子,圈内的企业可以凭借其与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创造一种“信”。而这种信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固定。
这本身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某些企业出现了将信作为ICO所发出的tokens,逐渐引入了不合格的投资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金色相对论|启航在即,论Filecoin挖矿的机遇与挑战:5月20日19:00,金色财经邀请到嘉楠区块链技术负责人彭上坤、IPFS中国社区创始人楚航、原力区(荣来)首席技术官黑哥、星际大陆董事长李彦东、Coinsummer实验室负责人-K-做客「金色相对论」,跟你一起聊聊filecoin挖矿的机遇和挑战,敬请期待![2020/5/20]
电商的创新,主要有两个风险点:
一是涉嫌组织领导;
二是涉嫌开设。
读者莫要惊讶,电商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对于客户传播的行为进行奖励,而这种奖励很容易突破“三层”的限制,导致该行为滑向违法,甚至犯罪。而开设就更为隐蔽,有些旅游网站、机票网站,将飞机延误险作为标的,还设计了赔率。前几年流行的“一元夺宝”模式,今年以来又开始抬头。
金色财经挖矿数据播报 | BSV今日全网算力下降7.83%:金色财经报道,据蜘蛛矿池数据显示:
ETH全网算力183.264TH/s,挖矿难度2352.38T,目前区块高度10067886,理论收益0.00862981/100MH/天。
BTC全网算力111.613EH/s,挖矿难度16.10T,目前区块高度630409,理论收益0.00000780/T/天。
BSV全网算力1.978EH/s,挖矿难度0.26T,目前区块高度634940,理论收益0.00045493/T/天。
BCH全网算力2.437EH/s,挖矿难度0.35T,目前区块高度635160,理论收益0.00036923/T/天。[2020/5/15]
如上模式,如试图用区块链技术的方式进行实现,也就是在传统IT技术之外,加入加密技术。区块链技术服务公司就充当了服务提供商。如甲方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技术公司乙方应当甄别风险,保护自己。
金色财经行情播报 | BTC局部上升趋势依旧延续,但多头整理需求已经显现:据火币行情显示,截至10:00,今日BTC行情在凌晨0点扩大整理后一举突破7200压力位,形成上升楔形突破,局部上升趋势依然延续。从4小时图看连续收涨7根K线,多头过于强劲,有一定整理需求。[2020/4/7]
所谓帮助犯就是帮助他人从事犯罪行为。实践中,最难区分的是“中性业务行为”与“帮助犯”,区块链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到底是中性的业务行为(也就是卖刀的)还是“帮助犯”(明知他人杀人,还卖刀给凶手)值得探讨。
金色晨讯 | G7财长会议:支持各国开征收数字税 FB无权创建货币 Libra测试网进行了第二次重置:1.G7财长会议:支持各国开征收数字税 FB无权创建货币。
2.美国财政部长:将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管。
3.7月18日Libra测试网进行了第二次重置。
4.G7会议草案概要:稳定币必须符合最高标准的金融监管要求,必须解决监管鸿沟问题。
5.伊朗信息和通信技术部长:伊朗法律并未禁止加密挖矿业务。
6.比特币财产侵权纠纷案在杭州开庭宣判 法院确认比特币“虚拟财产”属性。
7.V神:中继注册燃烧机制是以太坊在隐私解决方面的关键一步。
8.日本或将成立一个类似SWIFT的国际性的数字币支付网络。
9.美国国税局正对未正确申报虚拟货币交易收入的人采取行动。[2019/7/19]
对此,飒姐的观点是:要看这个所谓的中性行为到底有没有创设“法所不容许的风险”。以给黑客送披萨为例,明知食客是国际上通缉的黑客还卖给ta披萨,卖披萨的行为是中性业务行为,虽然客观上帮助了黑客,但没有创设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而区块链技术公司接到服务订单,要看自己用技术帮别人实现了哪些需求,这些需求到底是不是法所不容许的,也就是说,到底有没有帮别人实现“不法”需求。
这就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从形式上,若非常明显就是、、欺诈等不法业务,那就不能帮助实现客户的这些不法要求;若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还为虎作伥,实行行为人已符合犯罪的,则帮助行为人也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技术服务商应要求甲方承诺自己的商业模式合法。这条属于防君子不防小人,是为出现纠纷后,留个证据(或反驳理由)。
当然,技术方,也就是乙方,也必须有一定的鉴别能力;若明摆着就是涉及、、等还为其服务,那么,自身的法律风险就择不清了。
其次,利润分成尽量一次性卖断,不要与甲方盈利挂钩。这主要是从办案实际出发,若与甲方利益直接挂钩,很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带走审讯,徒增家人的担心和烦恼,尽量不要这样做。若是做了,就面临一个解释问题,若确实没有为虎作伥,也没啥大事。
再次,仅提供技术服务,切勿提供增信。在乙方义务中,仅写技术参数、算法等,不要涉及技术之外的服务,既然是区块链技术合同那就干干净净。
最后,尽量不要让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公司老板及高管姓名。有些创业公司喜欢“攀附贵”,对老百姓或投资方宣传时会挂上,我们在人保投保了,我们使用的是北京XX大牛的公司做技术,我们没问题,快来投资吧。声誉风险还是要防的,否则,早晚会演变成法律风险。
在真实的办案中,飒姐经历的云南某案、河北某案、北京某案中,外包技术团队甚至学术团队都被办案机关讯问,甚至上门“请到局里坐一坐”。
为防止不必要的询问和检查,还不如一开始就把法律风险堵住,踏踏实实地做好技术工作。
今天师弟的父母到律所找我,说他一大早被带走了,他是典型的技术男,曾经在出事前找我聊过一回,我建议他把飒姐手机号给父母留下,可是他是孝子,怕父母担心,也存有侥幸心理。
还是劝一句,凡事早做准备,不要谋什么概率。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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