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讯,1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内蒙古首例“区块链证据核验”案件开庭审理:3月2日消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首例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的案件。近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中,银行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案件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开庭。经过在线举证、质证以及认证后,案件仅历时1小时便顺利审结完毕并当庭宣判。判决书仍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当日即送达双方当事人。(内蒙古日报)[2022/3/2 13:31:39]
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022/1/26 9:15:05]
动态 | 内蒙古“虚拟货币”挖矿联合检查重点在“逃税漏税”而非清除矿场:据自媒体“吴说区块链”今日消息,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虽然此次检查发生在局集体学习区块链与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从淘汰目录中删除之后,各界担忧政策风向有变。但据悉,此次检查是8月30日清理整顿挖矿企业的第二步后续工作,并非突发事件,并且较原定时间延迟了11天,检查将着重放在清查“电费优惠”与“逃税漏税”等行为,而非清除矿场。此前11月1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检查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持续到11月25日。[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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