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雨、吴光于、朱国亮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今年以来,部门打掉了多个利用虚拟货币的团伙,犯罪分子组织“买手”、平台撮合、出售套现……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上,非法所得资金先变为虚拟货币,再“洗白”成法定货币资金。
虚拟货币到底是如何一步步沦为工具的?又该如何打击这种新型犯罪?
资金异常牵出特别的案
声音 | 新华社:区块链等新兴科技产业一同改变传媒业的发展生态:新华社日前发布2019年度“人工智能时代媒体变革与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人工智能与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科技产业一同改变着传媒业的发展生态。传统媒体机构只有不断跨界整合市场中的科技资源与技术力量,在产品融合、终端融合、渠道融合、人员融合等各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才能在信息市场中重握主动权,逐步构建起合理的信息传播生态圈及价值体系。[2020/2/20]
2020年11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某公司被团伙590万元。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现大量资金被犯罪嫌疑人在短时间内快速转移和“洗白”,于是迅速批量冻结了数百个涉案账户。不过,此时有一批账户提出解冻申诉,称只是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真的是“误伤”吗?办案人员加大了追踪调查力度,一个利用虚拟货币为电信网络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声音 | 新华社党组成员宫喜祥:利用区块链等科技提升财富管理业务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2019年天府金融论坛主论坛11月22日下午在成都举行。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宫喜祥在论坛上表示,要加快普及金融科技应用,强化“科技引擎”在金融发展领域的主导作用。加快财富管理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步伐,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5G、云计算等前沿科技,在产业链的各关键环节中提升财富管理业务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中证网)[2019/11/22]
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在上家统一组织安排下,在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地组织数十名“买手”。利用“买手”提供的火币网账户和银行卡账户,犯罪嫌疑人在各地的多个宾馆开设房间,接收上游涉案赃款,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移电信网络赃款。
动态 | 新华社:我国区块链发展处全球第一梯队,但自主核心技术仍有待提升:专家认为,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区块链在我国将开启新征程,核心技术研发和行业应用落地是今后产业发展的主赛道。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在全球仍处于发展早期阶段。从区块链技术角度看,在区块链技术申请专利上,目前我国区块链发展水平处于全球第一梯队。2019年上半年全球区块链专利申请数量上,中国占比达67%,而美国仅16%;另一方面在区块链底层基础技术上,我国则处于相对落后位置,比如目前区块链的主流共识算法,基本都是国外开发,在区块链的拓展性层面,比如跨链、分片等技术开发上也都由国外团队或机构主导,自主核心技术仍有待提升。(新华社)[2019/11/3]
在前期大量侦查掌握相关证据后,在多地开展抓捕行动。截至记者发稿,共抓获嫌疑人29人,其中涉虚拟货币交易的20人,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
动态 | 新华社:区块链概念受热捧,不排除部分公司“蹭热度”的可能:金色财经报道,新华社发文指出,区块链这两天成为A股市场最炙手可热的板块。与二级市场相呼应,上市公司近期也掀起了一股“触链”热潮。麦达数字、爱康科技、美盈森、浩云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纷纷披露了参与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的最新动态。业内人士表示,的确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已着手深耕区块链,但也不排除部分公司“蹭热度”的可能。区块链概念涉及广泛,上市公司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各异,技术应用和盈利的能力也存在较大差距。对此,投资者应注重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把握投资机会的同时避免盲目“跟风”。[2019/10/29]
西昌市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蒋鹏飞告诉记者,自2020年10月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一些犯罪分子改变了过去通过国内银行卡取现的传统方式,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
声音 | 新华社:区块链技术是计算机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据新华网报道,区块链技术是计算机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去中心化等技术正在革新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2018/7/20]
无独有偶,江苏盐城建湖也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案件,徒在网站上一掷千金,均是使用虚拟货币下注,之后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不法收益套现为法定货币。2020年12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在上海、广州、安徽滁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涉案虚拟货币130余万个,价值2600余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反局局长巢克俭介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无国界、点对点等特点,不法分子将非法所得兑换为虚拟货币,利用匿名性掩盖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在全球各地快速转移,给监管和执法部门追踪带来一定难度。
虚拟货币如何一步步将赃款“洗白”?
虚拟货币到底是如何突破法律法规,将赃款“洗白”的?分析已侦破的几起案件,可以大致摸清“洗白”过程。
——组织“买手”,线上培训虚拟货币买卖。记者从了解到,团伙往往通过微信、QQ群发布“刷单”“跑分”“提供账户就挣钱”等信息,在多地组织“买手”,要求他们下载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手机应用软件,并利用个人和他人信息注册账户。随后犯罪嫌疑人将“买手”引导到加密聊天软件上进行线上培训,详细指导虚拟货币的买卖操作。
——非法资金转入“买手”账户,平台撮合场外交易。团伙将准备好的收款账户信息提供给上游犯罪嫌疑人,待、等非法所得资金转入收款账户后,犯罪嫌疑人组织“买手”带好手机和银行卡进行线下操作。
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撮合下,“买手”在平台上寻找到虚拟货币卖方,利用平台沟通信息,与卖方私下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方式完成支付,再通过平台将虚拟货币提出到指定的钱包地址。
——逐级提转汇至境外,平台出售进行套现。为躲避侦查,犯罪嫌疑人会将获得的虚拟货币通过不同钱包地址账户逐级提转,有时利用在线“热钱包”,有时甚至利用离线“冷钱包”,最后汇至境外犯罪嫌疑人的钱包地址。
在汇集大量“赃币”后,犯罪嫌疑人又将“赃币”转至境内负责变现的团伙钱包,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交易出售进行套现。至此,团伙完成了非法所得资金到虚拟货币,再到法定货币的“洗白”过程。
技术风控和制度监管需“双管齐下”
我国相关部门早已注意到虚拟货币交易容易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多次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被基本肃清。
不过,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仍面临不小挑战。一方面,不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为躲避监管,把服务器放置在境外,撮合买卖双方点对点交易;另一方面,虚拟货币的钱包地址不需实名登记,交易过程相对复杂,不通过针对性的解析程序难以溯源。这些都加大了监测和防控难度。
“虚拟货币转移与境内金融体系的资金划转相分离,境内金融机构只能看到国内个人之间的人民币转账,虚拟货币交易的识别难度较大。已发现的虚拟货币案例主要是从上游犯罪调查后分析发现的。”巢克俭介绍,随着近期相关打击力度的加大,境内虚拟货币买卖的资金交易模式日趋分散化,隐蔽性进一步提升,追踪监测难度增大。
蒋鹏飞说,技术的难题需要新的技术去破解,只有坚持技术风控与制度监管“双管齐下”,才能斩断虚拟货币黑色产业链。虚拟货币交易的实现有赖于买卖双方的信息发布和交流,可从信息流入手采取有效的监测和封堵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提出,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等犯罪活动。
提醒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要轻易出借、出售给他人;保管好自己银行卡账户、收款码等相关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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