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分析 |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发行的4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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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DCEP进程从2014年开始启动,从2019年下半年进入应用落地阶段。2021年1月1日,深圳开展数字人民币第三轮大规模试点,向在深个人发放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红包,抽签结果于1月7日正式发布。同时,农行在本次活动中率先推出了ATM机的数字人民币存取现功能,引导市民适应现金的数字化。

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发行是我国突破欧美国家在清算系统方面垄断和封锁的机遇,将助力人民币进一步走向国际。但机遇与挑战并存,DCEP在国内发行将面临多方面挑战,针对法律、流通、金融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均须作出一一应对。本文旨在对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在发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

央行数字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的运用区块链及电子加密等技术构建的全新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价值特征及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以数字化的形态呈现,具有与纸币一样的功能和属性。

分析 | BTC头部较重 重心向下开始下移 短期还会继续下探:据Huobi数据显示,BTC现报9760美元,日内涨幅-0.8%。针对当前走势,金色盘面特邀分析师Terry表示:

大饼昨天反弹到9900后,今天早上出现了跳水。从整体的结构来看,整体的头部现在处于下降的趋势。从筹码分布来看,筹码在头部的分散很严重,或者说锁定的很差。大资金很明显的减仓,BTC大概率还会继续往下看9500附近的支撑,如果9500失守,下个目标位就是9300了,所以目前的趋势还是继续看调整(下跌)。[2020/2/24]

与传统货币相比,央行数字货币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主要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正因为这些区别,我国现行的以传统货币为调整和保护对象的法律体系无法完全适应数字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的要求。

二、央行数字货币面临的问题

分析 | 加密衍生品正蓬勃发展,但其理论交易量数据或具有误导性:CoinDesk研究总监Noelle Acheson发文称,加密衍生品正在蓬勃发展,这表明市场的复杂性和流动性正在增加。然而,市场上的数据可能令人困惑,甚至存在误导性。名义交易量代表衍生品合约所赋予的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但它没有说明预付了多少合约费用,它显示的是衍生品在理论上代表了多少资产。这是加密衍生品交易相较于标的资产的主要优势之一:可以获得比投入多得多的资金。然而,现货市场的交易量显示了这些标的资产的实际价值。在现货交易中,杠杆和信贷是由少数几家交易所提供的,但这还不是一项成熟的功能(很少有交易所拥有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因此,在比较现货交易量和名义衍生品交易量时,我们其实是在比较实际交易量和理论交易量,而理论交易量是无法与实际交易量等同的。这种情况凸显了对更详细的信息共享和报告标准的需求。更详细、更有用的数据不仅能让监管机构适应加密市场的风险,还将帮助基础设施企业制定战略和产品决策。它甚至可以提供更有用的市场人气指标,为投资策略提供信息,并带来一个更高效的市场。(CoinDesk)[2019/10/19]

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需要解决两个首要问题:一是发行的法律依据和法偿货币地位问题;二是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偿性问题。

分析 | BTC人气增速稳定,但期货贴水率连续两日创年内新高:据TokenInsight数据显示,反映区块链行业整体表现的TI指数北京时间06月24日8时报899.04点,较昨日同期上涨4.49点,涨幅为0.5%。此外,在TokenInsight密切关注的28个细分行业中,24小时内涨幅最高的为跨行业平台行业,涨幅为26.94%;24小时内跌幅最高的为医疗应用行业,跌幅为4.87%。

据监测显示,BTC 24h交易额为$208亿,活跃地址数较和转账数分别较前日上升12.34%和18.84%。BCtrend分析师Jeffrey认为,BTC人气增速稳定,但期货贴水率连续两日创年内新高,短期或将延续盘整。

?另据Bituniverse智能AI量化分析,今日行情可开启BCH/USDT网格交易,区间402.58-557.99?USDT,高抛低吸赚取收益。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2019/6/24]

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分析 | TokenInsight:BTC 链上存储地址余额骤降,或有变盘可能:据 TokenInsight 数据统计发现,自15日晚7时至晚10时共3个小时内,BTC 链上存储地址余额下降 1,3940 枚。而该数据的同时段变化一般仅在百枚 BTC 量级。

作为衡量 BTC 价值的重要维度,存储地址资金的流入一般意味着投资者认可其价值,反之则说明投资者认为 BTC 价格虚高。独立分析师 James 认为,15 日下午 BTC 的暴涨可能引发大户抛售,投资者需注意变盘风险。[2018/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条规定,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分析 | 金色盘面:BTC/USDT 持续反弹:金色盘面综合分析:BTC/USDT延续午后强势,继续反弹,从30分钟K线图可以看出清晰的3浪上攻,目前要注意6日MA线的阻力,这里成交量放大不明显,尚未确认反转,谨慎看多。[2018/8/7]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目前我国对货币的定义仍停留在纸币和硬币层面,货币发行制度也仅针对纸币和硬币的特性而设计,DCEP并不属于人民币范畴,现有的法律也无法为DCEP的发行与法律主体地位提供依据和保障。

因此,若要响应DCEP的全面推进,应当立法先行,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或者由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将数字货币发行权授予中国人民银行,并对人民币的定义作适当调整,明确DCEP是人民币的一种表现形态,与现行的记账货币、纸币、硬币具有相同的国家货币的法律地位。

央行数字货币的法偿性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与《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均规定,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上述规定明确了人民币的法偿性,但是央行数字货币尚不属于人民币的范畴,无法受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保护。同时,受数字货币的流通技术限制,使用人必须拥有接收数字货币的终端设备,并依赖网络技术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将来数字货币的法偿性权威。

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央行数字货币将与传统纸币、硬币共存。对此法律需要就二者的共存问题作出回应,以便消费者和企业知道哪种货币是有义务接受的法偿货币,公司需要知道在收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选择哪一种货币单位,经济主体需要知道对于特定货币形式有哪些法律限制。同时,有必要增设例外条款,明确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接收数字货币的,应兼顾实际需求,可以免除处罚。

央行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较之传统的纸币和硬币,数字货币的无形性使得其所有权的转移较难认定,央行作为唯一能够提供中央银行货币的最终性机构,无论数字货币的法偿性权威如何,都应当确保其所有权转移系统能够具备法律上的最终性,即交易的确定性,不可撤销和不可逆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所有权转移,民法上一般要求必须以法定形式对外公示,如动产的占有和交付,不动产和权利的登记。相对人基于公示信息进行交易,即使公示的权利状态与实际不符,法律亦认可该交易效力。民法典规定的公示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登记,其共性在于均能明确体现出所有权人对特定物独占、排他的支配。对数字货币所有权转移的认定,也应当结合公示方式予以确认。

实践中,数字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主要有两种:

一是“交付转移”,转让人将数字货币与相应的私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二是“登记转移”,转让人向中央银行数字机关登记机构发送转让货币的指令,登记机构验证转让人所有权人身份,再变更数字货币中的身份代码信息与受让人私钥相匹配。

由此看来,DCEP的所有权转移系统似乎并非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平台,而更适合搭建一个许可型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由中心机构负责交易验证和账本更新,采用相对简单的共识机制。此种技术结构的设计正是为了确保数字货币交易结算的最终性,方便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对交易进行验证和监管,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

央行数字货币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央行数字货币需要借助分布式账本技术,以纯数字化形式发行,结合身份代码信息和私钥确定所有权归属,全程以信息传输方式进行,必然面临严峻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个人丧失对数字货币的控制,损害财产权益。

对此,除了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以外,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保护制度。首先,通过立法明确电子认证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和信息保护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数字货币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数字货币金额、秘钥、交易记录等信息。其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非法采集个人信息行为作出效力性禁止规定。此外,针对数字货币匿名性可能因其的、腐败和逃税等金融犯罪问题,应当设置专门的查询条件和查询程序规定。

中国目前推行的DCEP是主权区块链的代表形态,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数字货币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因此,在法律层面亟待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提供最完善的立法保障,积极应对未来的挑战。

References

?刘向民.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中国金融,2016(17):17-19.于品显.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法律问题探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20,27(02):88-102.?李南宇.央行发行主权数字货币的机遇及其法律问题——兼论全球监管合作构想.特区经济,2020(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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