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据《南华早报》报道,央行强调了STO本质上仍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据报道,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一次北京峰会上表示,尽管去年全国范围内清理了加密货币市场,但一些通过STO和ICO进行非法融资的行为,仍然很猖獗。
英国央行副行长:数字货币可能会削减支付成本:英国央行副行长坎利夫:数字货币可能会削减支付成本,数字货币可能会削减银行存款。[2021/6/7 23:18:13]
潘功胜还表示,如果政府不介入,混乱的密码市场可能会扰乱中国整体的金融稳定性。
瑞士央行副行长Zurbruegg:目前不考虑发行官方数字货币:瑞士央行副行长Zurbruegg指出,数字货币不会很快取代现金,目前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比较低。瑞士央行对现金和无现金支付一视同仁,目前不考虑发行官方数字货币。[2018/2/14]
他还指出,“最近浮出水面的STO业务在中国基本上仍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潘功胜还重申了加密货币与犯罪活动相关的立场:“虚拟货币已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共犯。”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提出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四点考虑:日前,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表示,提出了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四点考虑。一、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双层投放”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有助于分散化解风险,可以避免“金融脱媒”;二、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三、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四、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2018/1/25]
文章指出,通过ICOs在中国开展的大部分融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
文章还提到,大约一周前,金融工作局长霍学文对STO发出了警告。他说:“我想警告那些在北京推动STO筹资的人。别在北京这么做。如果你这样做,你会被踢出去的。”
另一方面,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在中国相对受欢迎。正如《CoinTelegraph》最近报道的那样,一家中国互联网法院已经开始使用区块链来保护在线作者的知识产权。
这一法律基础可以假定为中国最高法院9月份的裁决,该裁决确定了区块链可以成为合法鉴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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