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数字人民币”初露真容 不是虚拟货币,不是网络支付,不是电子钱包

郭德鑫作

移动支付高速普及,令人们对“无现金社会”产生丰富遐想。中国是全球移动支付应用最广泛的国家,也是最接近“无现金社会”的国家之一。然而,仅仅依靠移动支付还无法满足数字金融时代的变革要求,着眼于更深层次的“数字货币”概念应运而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表示正在进行数字货币系统开发,“数字人民币时代”即将到来。央行为何要推出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网络支付及所谓“虚拟货币”又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数字货币有啥不同?

美国SEC删除了对冲基金规则中对“数字资产”的第一个正式定义:金色财经报道,周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删除了最新的对冲基金规则中对“数字资产”的第一个正式定义。虽然 SEC 最初在其 2022 年改革对冲基金强制披露的提案中包含了该定义,但证券监管机构在委员会批准的最终规则中取消了该定义。该机构包括一个脚注来解释自己,委员会和工作人员正在继续考虑这个术语,目前不会将数字资产作为该规则的一部分。

这一修订引起了业界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五名委员中两名委员的尖锐批评,是最近几项旨在明确将加密纳入现有规则的政策举措之一。SEC 在 2 月份还提出了另一项提案,可能禁止投资顾问将资产存放在加密公司。[2023/5/4 14:41:20]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表示,央行下属的数字货币研究所早于2018年就开始了数字货币系统的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已是“呼之欲出”,随后引发了互联网和金融界广泛热议。

邯郸邯山区:法院首次依法冻结“数字货币”:金色财经报道,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一名被执行人账户内的数字人民币,这在邯郸法院尚属首次。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邯山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郝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邯山区法院在执行查控中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近日,邯山法院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郝某名下可能有数字人民币进账。执行干警立即到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开通了新的银行账户,并且卡内有3万元的数字货币。

经向银行确认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后,邯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作出冻结裁定。由于数字货币属于新的财产类型,对于银行来说,冻结“数字货币”的业务也是首次发生,经办银行网点需要逐级向省行汇报和沟通。在执行干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一天之内圆满办结了首次“数字货币”冻结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23/4/7 13:49:58]

央行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并非一时之举。据悉,从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进行了5年。2017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目前,该所已经申请了74项涉及数字货币技术的专利。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积极推动国际化央行间的“数字货币替代物”建设:6月30日消息,在近日举行的2020第四届金融科技与金融安全国际云峰会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介绍,目前,全球有四种数字货币,包括各国央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超主权性质的数字货币、民间稳定币和一般加密数字货币。就我国来看,未来有几方面值得关注。一是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特殊性,可强化央行的交易信息把控和反能力。二是积极推动国际化的、央行间的“数字货币替代物”建设,为将来可能的超主权数字货币奠定初步基础。三是适当支持私人部门参与国际性的稳定币探索。四是对于众多的加密数字货币,重点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抓手。(经济参考报)[2020/6/30]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科技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全球涌现出不少所谓的“虚拟货币”,如近年来争议较大的比特币、莱特货币等。那么,此番央行提出的数字货币与这些商业“虚拟货币”有何不同?

美国民主党经济刺激草案提议创建“数字美元”:金色财经报道,美国众议院民主党正在制定大规模经济刺激法案,以应对冠状病的流行及其经济影响。3月22日发布的法案的一个版本包括一个段落,如果获得通过,将创建一个“数字美元”,用于提供刺激性付款。目前尚不清楚该数字美元条款是否将被纳入法案的最终版本。[2020/3/24]

从货币属性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并非货币。“虚拟货币”不像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撑,其投机性受到监管趋紧和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价格常常大起大落,并在很大程度上干扰本国乃至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正常秩序。

从货币流通原理看,为保证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宏观调控,只有国家才能对货币行使发行的最高权力。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

真能替代流通现金吗?

中国电子支付已十分发达,央行为何还要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穆长春表示,以往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而央行数字货币可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通俗地讲,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也可以实现可控匿名。

据了解,现有流通中的现金容易匿名伪造,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又不能完全满足公众对匿名支付的需求。因此,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主要针对流通中现金的替代性,既保持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也满足人们对便携性和匿名性的需求。

央行研究局兼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主要是对现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替代,将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

由此看来,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既不是当下流行的电子钱包或网上支付,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取代现有的人民币体系,而是对流通现金具有一定替代性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伏军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会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能提升对货币运行监控的效率、丰富货币政策手段。

据悉,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指出,研究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研发处于“赛马”状态

近年来,商业虚拟货币饱受争议,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未来数字货币发展趋势还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各国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据了解,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正式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包括英格兰银行、加拿大央行以及瑞典央行在内的多国央行正在进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计划根据特别提款权机制推出一个全球数字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

目前,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还处于加快研发阶段。比如,央行8月2日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而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据了解,未来央行将不会直接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是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前期或先在部分场景试点,待较为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出于稳妥考虑,会做好试点退出机制设计。

穆长春透露,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处于“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都可以。无论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电子支付或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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