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东枣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虚拟货币案的起诉书。庞氏局预警平台了解到,福建省罗源县女子王某某伙同他人共谋搭建网络平台,以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为名,大肆开展活动。至案发,该平台发展会员数万人,吸纳虚拟货币200余万个。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9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与林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李某等人经共谋后搭建“sumtoken”网络平台,以进行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以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取得加入资格,设置静态奖、动态奖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历史上的今天 | 北京市互金协会:防范以虚拟货币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2019年3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文章称,协会再次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一、请在京各相关机构、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共同抵制和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ICO”、 “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为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及传播活动。二、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通证经济”、“众筹”、“共识经济”等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2018年3月21日,据CNBC报道,IBM启动区块链计划,推出允许初创公司以低廉价格创建分布式账本的产品。IBM的区块链启动计划凷处于beta测试模式,开发者可以免费使用到商业版发布。IBM区块链的总经理Marie Wieck周三表示,“对于想在IBM区块链平台上构建解决方案的人来说,这一新计划非常适合试点项目和早期开发工作。IBM区块链平台目前拥有超过250个活跃的区块链网络。[2020/3/21]
“sumtoken”网络平台规定,参加者下载“sumtoken”网络平台APP,设立账号存入主流虚拟币,开启“智能云”后个人账户内主流虚拟币自动存入平台总钱包,根据存入总钱包内主流虚拟币金额多少可以每日获得存入金额不同比率的静态奖,锁仓则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动态 | 捷克中央银行禁止以虚拟货币名义使用“硬币”一词:据Coinpost消息,捷克国立银行(中央银行)向该国非营利组织“Paralelni Polis”发出警告,要求其停止使用“硬币”一词。据悉,“ParalelníPolis”是一个组织,结合最新技术和社会科学执行各种项目,主题是创建一个分散的,独立的社会。它将比特币作为价值标准发行自己的虚拟货币。捷克国家银行解释说,把“硬币”一词用于虚拟货币的名称是个问题,“硬币”一词仅应由银行使用,如果ParalelníPolis不停止使用将被罚款。据报道,捷克共和国是虚拟货币的保守国家,国内法规比欧盟更为严格。[2019/11/5]
存入金额分价值100至800美元、价值800至4000美元、价值4000至10000美元三档,静态奖分别为2%0、3%0、4%。
安徽芜湖市开展宣传活动,对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形式伪装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特别提示:大江晚报5月31日报道,安徽芜湖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此次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将对以“数字货币”“区块链”“一带一路”“物联网”等形式伪装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特别提示。[2018/5/31]
除了静态奖以外,参加者层层发展下线,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上级会员可以每日赚取下线会员的动态奖,第一代会员收益的100%,第二代至第十代会员收益的10%。发展人数及存入虚拟币数量达到一定要求,晋升为不同等级的合伙人,可以获取更多收益。静态奖与动态奖均以“sumtoken”网络平台自己发行的虚拟币SUT支付。
按照该平台发起人的约定,王某某占有该平台10%的股份。为了筹集启动资金,该平台进行本平台虚拟币SUT代持活动,以较低价格发行SUT币以换取以太坊等主流虚拟币,王某某团队积极进行SUT代持活动为平台筹集启动资金。
2019年1月底,王某某因故脱离该平台,王某某脱离该平台,仅其个人账号下共发展下线2912人。
同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被滕州市局刑事拘留。截止被查处,该平台共发展会员39110人,吸纳比特币(BTC)1235.451519个、以太坊(ETH)388398.9708个、柚子币996386.5823个,获利比特币(BTC)691个、以太坊(ETH)183340个、柚子币606030个。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组织、领导以进行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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