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0余万人参与、3000多层级、31万余个比特币、917万余个以太坊币等其他数字货币……
由江苏省盐城市局破获的“PlusToken”网络案已进入审理阶段。
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犯罪案。
数字货币究竟有何不同?团伙何以能在一年多时间汇聚起相当于500多亿元的数字货币?犯罪嫌疑人能通过区块链技术逃避法律制裁吗……
号称“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层级关系超3000层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财新网:多地出现以虚拟货币的犯罪手段,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3月18日,全国多地通报的电信网络案中,均出现了当地首例利用数字货币进行的新兴网络犯罪手段,涉案金额均达数千万元。
据报道,福建省莆田市、河北沧州市等均出现电信案嫌疑人将赃款通过微信、银行卡等方式买入虚拟货币后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情况。区块链行业一位高管告诉财新记者,USDT 主要是中国人使用,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跨境监管套利。(财新网)[2021/3/18 18:57:09]
盐城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局发现“PlusToken”平台涉嫌从事互联网犯罪,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2019年6月,在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河北抓捕洗黑钱犯罪团伙,涉案资金30亿元:据保定网络发言人表示,近日河北保定顺平抓捕一个利用「跑分平台」为灰黑产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窝点8个,涉案资金达30亿元,冻结涉案金额6800余万元。
2月20日,据群众举报,民警在保定顺平县一小区内,将利用支付宝收款码进行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案情上报后,市、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大量涉案线索开展调查取证、信息比对,逐步锁定以张某为首利用「跑分平台」为灰黑产的犯罪团伙。(部刑侦局官微)[2020/6/8]
2020年3月,部部署全国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又将涉嫌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调查表明,从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PlusToken”平台在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除了境内会员以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境外会员,层级关系最高达3000余层。在一年多时间里,这个平台收取的会员比特币达31万余个,另外还有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这些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
动态 | 冰岛比特币挖矿硬件大盗案共涉案7人 正面临十项罪名:据Bitcoin.com报道,冰岛近日公布的诉讼显示,冰岛比特币挖矿计算机大盗Sindri Thor Stefansson的案件实际共涉及7人,Stefansson及其他六个人被指控犯有十项罪名。他们被冰岛指控盗窃了价值超过87.1万美元的挖矿硬件,同时,还将面临三家不同的矿业公司提出的170万美元的赔偿。据早先报道,Stefansson于4月份被捕,其盗窃的矿机价值约200万美元。[2018/9/11]
“PlusToken”平台有“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之称,主犯被抓之时,比特币价格一度狂跌30%。
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犯罪案,也是“猎狐2019”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一样的犯罪手法,不一样的交易媒介
印度破获加密货币案 涉案金额达数百万美元:据CCN消息,今日印度金融首府的犯罪部门破获了Flintstone集团的加密货币案,数额高达数百万美元。据悉,Flintstone集团自2016年起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出售房产,除此之外,他们向非洲国家的公民承诺提供投资“即将法定”的加密货币MoneyTradeCoin(MTC)的机会,并向投资者承诺6个月内有20倍的投资回报。但是到期之后公司却找各种借口推脱,拒不退钱。目前正在处理此案件。[2018/6/5]
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彭某是“PlusToken”平台的搭建者。2018年初,3人策划搭建“PlusToken”平台,2018年5月1日平台App正式上线。
“PlusToken,一个集科技与梦想的钱包。”以往犯罪大都会制造一个“高大上”的概念来掩饰其局,此案也是如此。
在宣传推广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将在国内制作的平台说成是国外某知名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可实现数字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南非发生迄今规模最大的一笔比特币局 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美元:据Timeslive报道,南非发生迄今规模最大的一笔比特币局,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美元,受害者超过27500人,其中包括南非人、美国人和澳大利亚人。南非执法机构发言人 Lloyd Ramovha确认了这起商业犯罪案件,并对欺诈公司BTC Gobal发起调查。据悉,该公司一名叫做“Steve Twain”的“大师级交易员”称可以帮助投资人投资加密数字货币,受害者参与投资的金额在1.6-140万南非兰特之间。[2018/3/1]
不过,要获得平台加入资格,必须要有上线推荐。要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益”,又称“静态收益”,必须交纳“门槛费”——至少相当于500美元的数字货币,并开启“智能狗”,也称“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每月收益为本金的6%至18%。
介绍,如果说“智能搬砖收益”还有所掩饰,那么“链接收益”又称“动态收益”,则是赤裸裸的。
“PlusToken”平台设置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直接链接收益”即第一层级下线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0%;“间接链接收益”是第二层级至第十层级下线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
为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PlusToken”平台还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这些“高管”按照发展会员的层级和规模,由低到高依次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世”,其中“大户”“大咖”“大神”依次可叠加获得所有发展下线“智能搬砖收益”5%、10%、15%的佣金;“创世”则是在“大神”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平台盈利分红、月度奖、年度奖,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PlusToken”平台收取的是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但所有收益、佣金却都是以“Plus币”支付给会员。“Plus币”是陈某等犯罪嫌疑人自创的“虚拟货币”,实际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某掌控。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变现为主流数字货币,但是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虽交易媒介不同,但其庞氏局的本质没有变。”盐城市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杨磊介绍,“PlusToken”平台静态、动态奖金制度的设置与过往的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搬砖”的概念,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
区块链“护体”也隐匿不了犯罪事实
“Plus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首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此前参与过活动,对的运作模式较为熟悉,丁某则对区块链技术较为了解。3个人一起搭建“PlusToken”平台就是想利用区块链技术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点组织,牟取暴利,并逃避银行监管和机关打击。
更为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花钱雇佣了两名外籍人员作为“傀儡”,将其包装为平台“创始人”,出席日常各项活动。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则隐匿于团伙之中,在幕后遥控指挥。
在这一团伙内部,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都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个组的人员逐步转移到境外不同国家,令的查处、打击更加困难。
“利用区块链技术试图躲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涉网经济犯罪一个突出特点。”梅继军说。
据介绍,数字货币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流转方式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等。案件侦办之初,办案人员确实遇到了不少难题,比如参与人员是谁?涉案资金流向何处?另外,对一些新潮概念如热钱包、冷钱包等也缺乏了解。
不过,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侦信息化建设成果,最终彻底查明了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并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此案基础上,盐城机关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犯罪打击平台。
梅继军说:“新型涉网经济犯罪手段虽更加隐蔽,但终究无法隐匿犯罪事实。”
在此案中,机关虽查获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还是被团伙用于支付“拉人头”奖励和日常开销与个人挥霍。
特别提醒,在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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