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网警普法|虚拟货币交易背后的罪名

2021年9月24日,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从真实案例出发,了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风险和犯罪活动。

1.吴某杰等人涉嫌集资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局根据上级网安部门移交线索,立案侦查了一起借YunSM数字货币进行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

经查明,吴某杰、朱某青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共取8万余名集资者2千余万元,还利用发展“联创人”的方式进行自转移资金。

纽约投资银行:看好Coinbase的前景:金色财经报道,纽约的著名投资银行 HC Wainwright 的分析师宣布“加密冬天”结束。该银行已开始对美国加密货币交易所 Coinbase 给予“买入”评级,称该公司将从全球不断增长的加密货币行业中受益。根据这位分析师的说法,市场“现在可能已经进入 BTC 的下一个牛市价格周期,这在历史上导致了加密货币总市值的显着增长、零售和机构采用的增加以及加密货币交易量的增加。”[2023/4/27 14:29:54]

2021年9月,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集资罪、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向景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首家元宇宙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南开大学推出:金色财经报道,中国首家元宇宙新闻与传播学院今日在南开大学推出,根据南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秀山堂现实物理空间虚拟复制的数字空间正式上线。南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刘亚东表示,通过元宇宙沉浸式教学,有利于学生实时掌握新一代信息传播技术前沿进展,全面提高新闻传播技能和本领。刘亚东说,今后将进一步秉承百年南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联合南开大学相关院系以及元宇宙领域先进的技术公司共建元宇宙联合实验室,通过制作虚拟教授数字人、在虚拟现实空间建设虚拟课堂、在元宇宙空间开设网络前沿大师课等,逐步充实和加强元宇宙新闻与传播学院特色。[2022/10/17 17:29:08]

此案为什么涉嫌集资罪?

答: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杰等人借虚拟货币投资为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谎称YunSM数字链项目是以某里、中科院倪某团队为开发背景,致力于解决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的大项目,诱投资人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购买泰达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入犯罪嫌疑人虚拟货币钱包地址里。

Coinbase Cloud推出Web3开发者平台Node:9月21日消息,区块链基础设施平台Coinbase Cloud宣已正式推出其Web3开发者平台Node,允许用户免费构建新的去中心化应用程序。Node允许用户在访问以太坊区块链和索引器的同时创建和监控Web3应用程序,提供分层级订阅收费模式,以面向不同程度的开发者。

Coinbase Cloud表示,Node可以更快地创建Web3应用程序,同时降低复杂性和成本。这为平台提供更广泛的服务提供了支持,其中包括对支付、身份、交易和数据基础设施的一站式访问。[2022/9/21 7:11:51]

犯罪嫌疑人为彰显团队实力和投资的真实性,还制作了宣传视频,将YunSM数字链字样P图添加到飞机、高铁、代表性建筑物上,并上传到APP内诱用户注册投资。

加密分析师:比特币最糟糕的时期可能已经过去:金色财经报道,加密货币分析师Jason Pizzino表示,由于市场“迟疑不决”,交易员和投资者将在9月份度过一段艰难时期。Pizzino称,加密熊市尚未结束,短期内不太可能出现任何“爆炸性收益”。但是他表示,比特币最糟糕的时期已经过去,牛市最终会回归。(The Daily Hodl)[2022/9/3 13:06:30]

可真相是犯罪嫌疑人将取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兑现后用于团伙运营或直接分赃,投入实际交易的部分虚拟货币因设置了“锁仓”规则,想赎回基本无望,投资可谓有去无回。因此,此案涉嫌集资罪。

此案为什么涉嫌罪?

吴某杰将集资所得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在澳门、珠海等地兑换成人民币750万、港币50万占为己有,其行为涉嫌《刑法修正案》规定的罪。

17名“联创人”因明知他人实施金融犯罪,用本人实名银行卡支付结算转移资金,并收取过卡金额3%-5%的好处费,其行为涉嫌罪。

此案为什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涉案犯罪嫌疑人暴某等明知吴某杰犯罪团伙从事非法活动,仍然为其开发提供YunSM数字钱包APP,并在后期继续提供技术运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瑞波银联”组织、领导活动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局平川分局接到上级网安部门移交线索,查明张某、王某等人自设“瑞波币”APP投资平台,采取拉会员赠币、分级分红等方式,吸引多地4万余名人员参与,层级达10级以上,投资“瑞波币”800余万个,涉案价值3000余万。目前,该案仍在深入侦查中。

为什么涉嫌组织、领导活动?

张某、王某等人通过网络推销“瑞波币”,要求投资人购买“瑞波币”,并且按照拉会员数和购买瑞波币的数量将投资人分为高级合伙人、中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按照介绍会员购买“瑞波币”的数量以会员投资金额的10%、8%、6%进行奖励,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因此涉嫌组织、领导活动。

敲黑板

虚拟货币交易的四点本质属性:

1、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通知》指出像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这些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投资虚拟货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今天的知识有点儿难

但能让你避踩很多坑

网警再次提醒

不要轻信网络虚假宣传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警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

、等违法行为

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来源: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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