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D:币圈幻影(二)|“低买高卖”来获利,商户的灰色“生意经”

BBTFINTECH

美联储加息“靴子”落地后,比特币价格连日上调,却仍然难掩高波动的风险。而除了“带单老师”通过拉新返佣获利外,币圈商户这一群体也引起了北京商报记者注意。

通过收售稳定币,币圈商户便能“低买高卖”实现获利,更有商户向北京商报记者承诺,只需缴纳1万元便可以教授操作技巧。

而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币圈商户通过信息差赚取差价,实际是疯狂在违法边缘游走,一旦卷入犯罪或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01中间商赚差价属非法金融活动

“大批入仓,有货,价优”“不要问我在不在,一直都在接单中”……3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在一位币圈用户的“朋友圈”看到这样几条广告。相关内容中提到的接单对象,正是USDT。

C2C的交易模式下,催生了众多依靠交易USDT赚取收益的币圈商户。一名币圈商户王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交易USDT的情况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用户炒币后想要出手离场,这类用户只需要在平台上进行出售USDT的挂单操作即可;另一类是向平台缴纳一定保证金,在通过平台审核后成为个人商户,可通过平台收售USDT,从中赚取差价。

ABIT市场总监:专业币圈券商、期货资产管理公司很快会出现:在本期金色沙龙上,ABIT交易所市场总监Alvin Tor表示,个人认为,平台币的主要属性还是一种权益资产,它的使用价值是第一位的。通过平台币,我们可以润滑交易所的各个环节。不能简单的就把平台币和证券直接画上等号。加密货币交易市场是在不断进化的,如果把整个发展史拿来看,会发现它和股票市场的发展其实是很类似的。专业的币圈券商、期货资产管理公司很快就会一一出现。随着整个交易体系向传统金融的不断学习,市场角色的不断完善,平台币在创造需求端也会出现更多的玩法,这是必然会出现的一个现象。[2020/4/2]

3月22日,根据一头部交易所的自选交易区展示的信息,不同商户在收款渠道、交易额度以及交易价格方面各有不同。其中,出售USDT的价格主要集中在6.32元-6.34元区间,而购买USDT的价格多为6.33元-6.36元。

现场 | 黑马量化孙冠男:传统金融与币圈量化的区别在于发展阶段及生命周期不同:金色财经1月11日现场报道,今日,在由三链资本和金色财经联合主办的“给你3个亿”全球量化大赛线下见面会上,金色财经合伙人&CoinTime COO佟扬主持了“数字资产量化的特色与创新性”的圆桌讨论。黑马量化创始人孙冠男表示:币圈量化不谈基本面,传统金融和币圈量化唯一的区别就是发展阶段及生命周期不同。币圈的量化现在主要是正规军没进来,一旦正规军进来,量化收益率会直线下跌。目前所谓的流动性的问题是散户的币没有参与到市场交易中,我相信随着一些币圈理财产品的出现,这个问题将会得到很好的解决。[2019/1/11]

图片来源:受访用户提供

“这样一枚USDT至少可以赚1-4分钱,在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时,这一差价会更大。对于一些想追赶行情的玩家来说,卖到6.5元也会有人要。USDT的价格也会有变化,但持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本金不会发生亏损。”王力指出。但对于这一交易模式的单月获利情况,王力始终三缄其口。

金色相对论 | 链播联合创始人柏晓俊:STO红利与99.9%的币圈项目无关:本期金色相对论中,美国纽约州与中国律师,链播北美联合创始人柏晓俊表示,“STO红利与99.9%的币圈项目无关。”首先,所谓的全球流动性是一个美丽的梦,在一级市场流动性的显著增长并不容易因为涉及到东道国法律的遵循,而二级市场又要遵循传统股票交易市场规则;第二,投资者不再是“韭菜”,市场将属于占有更多资源和资金的参与者,传统金融旧势力也将阻碍新兴融资方式的发展;第三,STO促进了“脱虚向实”的实体资产配置,同时也更需要后续的海外合规运营与维护费用,对项目国际化运营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第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风险。如果项目的发起人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与律师团队,在美国发行STO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一些在中国常见的市场营销手段,如夸大公司的融资金额都可能构成美国证券法项下的欺诈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一个近期的案例就是特斯拉的CEO艾伦马斯克在推特上发表说计划将特斯拉私有化而被SEC起诉误导投资者(Misleading? Investors),进而和解并赔偿2000万美元以及卸任公司的董事长一职。[2018/11/8]

在沟通过程中,王力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若有兴趣做这一行,需要尽量准备更多银行卡和流动资金,并称只需向其缴纳1万元便可以毫无保留地教授操作技巧。同时,王力还提醒称:“有部分商户提出收费2万-3万元,千万别被了。”

现场 | 相里朋:STO可能是币圈最后的挣扎:金色财经独家现场报道,金色沙龙?破茧系列“STO能否成为区块链行业强心剂”在四分之三区域全球商业中心举办,工信部高级工程师相里朋表示,STO既满足政府监管需求,又能满足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便利融资。然而在国外这条途径或许有可能,但在中国目前这就是非法融资,就是集资。所以如果在法律法规合规的情况下,STO或许是币圈突围的方式。但是如果没有这些,STO可能是币圈最后的挣扎。金色沙龙系列活动由金色财经主办,贝壳公关承办,节点资本联合主办。[2018/10/27]

对于这类币圈商户的货币模式,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指出,开展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行为均属于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C2C的交易模式下,用户需要先行向商户账户进行转款,商户再在平台上进行“放币”操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刘峰表示,这一模式下,不排除部分人采用的方式收钱不“放币”,让买家遭受资金损失。

声音 | 90后投资人朱潘:永久退出币圈:最近因为终极账本(ZJLT)的投资人维权风波,币圈新生代投资人朱潘陷入巨大舆论风波,被指拉盘操纵市场、挪用私募资金等。维权者在朱潘公司门口拉横幅围堵。今天下午六点左右,朱潘在朋友圈发布声明称:将永久退出币圈。他也成为第一个公开宣布退出币圈的投资人。[2018/8/8]

02资金来源无保障易卷入风波

早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

沉浸币圈多年的用户刘雨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央行发布上述规定前,各虚拟货币交易所采用的业务模式是平台作为中央对手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向平台账户充值资金后获得相应虚拟货币。

2017年底,三大头部交易所陆续上线C2C交易模式,各国用户可以通过本地法币购买或出售虚拟货币,平台不再触碰用户资金。而C2C本质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价格、交易形式均由用户自行选择,C2C也成为用户进场持币和出币兑现的必经环节。

依靠这一模式,币圈商户的生意真的好做吗?北京商报记者也向多位币圈商户、用户以及虚拟货币交易所从业人员了解了这一情况。在持续呈现高压态势的监管环境下,币圈商户仍然风险重重,首当其冲的便是容易卷入风波中。

“大额资金沉淀没有超过7天,我是真不敢接啊,最近能明显感觉到,有一批进来‘洗’的”“不谨慎点没有办法,我名下能用的银行卡基本都被冻结了,现在就怕钱不干净”……3月22日,多名币圈商户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

C2C交易环节中,法币资金的转账主要依靠于银行等渠道,而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这一交易活动也实行了严格的风控措施,对于有风险的交易账户采取冻结、封禁。

据王力介绍,此前,商户通常会要求查看客户资金流水,要保证大额进账资金超过24小时,但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相关支付渠道的审核更为严格,币圈对于客户资金来源也要求更为严格。

“现在基本是至少沉淀7天的资金,还要查看平台交易流水和信用等级,确定真实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王力指出。

同时,有虚拟货币交易所从业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C2C模式下交易相关要求多是由交易双方磋商决定,平台方会提供风险控制策略,例如T+n限制资金转出、智能识别高风险客户等。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在大量、案件中,犯罪分子会将非法所得资金分散至多个账户,再通过各个手段“洗白”资金。

刘峰指出,在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只要涉及到境内转账,交易双方都将面临资金流安全的问题。一旦某些买家的资金涉及到非法交易,商户账户作为资金流中的一环必然也会被以涉嫌非法的名义遭到冻结。

而除了冻结账户资金外,更为严重的是卷入到非法犯罪中。李亚表示,如果商户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掩饰、隐瞒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可能会构成罪。此类商户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03交易活动不受保护自身权益易受损

此前,北京商报记者调查报道了《币圈幻影|“带单老师”一对一指导、交易所返佣日入10万,隐秘的币圈,还有何猫腻?》,揭露了当前虚拟货币领域仍在开展的炒币行为,其中还穿插着带单指导、拉新返佣等高风险情况。

监管重压之下,币圈的交易活动更为隐密,C2C交易模式也因为没有被监管明确叫停而处于灰色地带,为炒币活动提供便利。但根据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多家银行、支付机构也曾明确禁止账户用于虚拟货币交易。2021年5月,便有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该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该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在我国境内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持反对态度,虚拟货币C2C交易采用的是直接向个人用户转账,虽然极易绕开监管,但是同样面临两方面问题,”李亚指出,第一,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一方出现违约等行为,另一方无法适用中国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只能是直面损失。第二,虚拟货币C2C交易如果涉及到兑换和中介方,就会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面临的是遭到取缔和涉嫌犯罪问题。

刘峰同样建议,虚拟货币的交易目前我国法律明确不予保护,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应该会持续高压监管态势。对此一些投资者应该提高认知,一方面避免被、造成财产损失,另一方面也要清楚法律现状,注意法律风险。

文/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瑜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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