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企业能否以虚拟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朝阳法院近日作出的一纸劳动争议判决给出了答案。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因此判决企业须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奖金。
美SEC要求法院允许其以“替代方法”向币安和赵长鹏送达文件:6月9日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联邦法院允许使用“替代方法”向Binance Holding Ltd.和赵长鹏送达文件,报道指出,这位赵长鹏“出了名的”不知所踪。该机构要求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允许其在法律案件调查期间的文件副本发送给代表币安和赵长鹏的律师。报道称,币安长期以来一直声称没有总部,员工遍布世界各地。[2023/6/9 21:25:30]
沈先生为某网络科技公司产品副总裁,月薪5万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工资实际发放以人民币2574元加虚拟货币USDT的方式支付。2020年6月,沈先生提出离职,经与公司协商工作至项目完结。事后,沈先生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绩效奖金及加班费等。由于公司已注销,沈先生便将两位股东胡某、邓某诉至法院。
珠江商报:不法分子以“区块链”名义集资金额超3亿:6月22日消息,珠江商报今日刊文《“区块链”成敛财旗号集资金额超3亿》。文章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这些活动存在三大特征:
1、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2、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文章还引述深圳侦破一起“普洱币”特大集资案,数千名投资者被资金3.07亿元的“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2020/6/22]
胡某应诉时表示,公司已根据沈先生的出勤情况以USDT的形式支付了工资。经法官询问,USDT即泰达币,属于虚拟货币。沈先生要求公司用人民币形式发放拖欠的工资及奖金,但胡某坚持用虚拟货币。
YouTube以“有害内容”为由取消Cointelegraph的比特币直播节目:金色财经报道,YouTube取消了加密货币及区块链媒体Cointelegraph的包括比特币减半相关内容在内的直播节目,并将其定义为“有害内容”。对此,Cointelegraph表示,YouTube的审查漏洞很大,尤其是与加密货币主题有关的审查。[2020/5/12]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中国人民银行法》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2021年9月15日央行、最高法、中央网信办等十大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案件中涉及的USDT泰达币,作为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沈先生要求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工资、奖金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胡某、邓某支付拖欠沈先生的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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