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探讨链上争议解决方案:如何在“网络国家”实现程序正义?

原文:《ReimagineOn-chainDisputeResolution》

作者:LJHuang、HeatherZhou、XinYan,Ethsign

如果链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同样需要社区建立类似法院的机构来协调和评判。那么,区块链和网络国家是否能够寻求智能合约或者更高效的系统来解决链上争议?

2022年7月,Vitalik在博客中分享了前a16z合伙人BalajiSrinivasan在新书《TheNetworkState》中提出的“网络国家”的概念,这是一种不受先前社会惯例或现有法律的限制,而旨在拥有最有效、成员满意度较高的“共同生活”准则的集体。区块链和网络国家具有共同的属性,都试图“创建一个新的基石”,这就意味着这个“网络国家”同样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社会规则和司法体系。

此外,长期以来,区块链社区代表着开放、自由、抗审查和中立。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就是法外之地,如果链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同样需要社区建立类似法院的机构来协调和评判。那么,区块链和网络国家是否能够寻求智能合约或者更高效的系统来解决链上争议?

或许我们可以先尝试从司法程序建立的原始逻辑中寻求解决思路。

V神以RAI系统为例探讨使用预言机实现共同质押的三个解决方案:1月30日消息,以太坊创始人V神(Vitalik Buterin)近日发布题为《预言机是否可实现共同质押,类RAI系统如何安全地支持质押的ETH》的提案。V神称其强烈倾向于尝试找到使用质押ETH作为抵押品的方法,以避免围绕单一主导流动性质押衍生品形成网络效应,RAI可以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为此,V神提出了三个方案:1.预言机作为质押者;2.预言机作为2-of-2质押者;3.分级安全的半可信预言。这三个方案均在实施难易程度、防止坏预言机、对不良CDP持有者的保护以及预言机运行意愿等方面各有利弊。不过,V神表示,方案1似乎在短期内更易于实施,并且将成为“同时赚取其他质押收益”空间的有趣补充。但是方案2和方案3似乎更无需信任,也更持久,对预言机的信任度较低,并且更好地维护了质押去中心化,因此从长远来看,V神更倾向于选择后两个方案。[2023/1/30 11:36:48]

76年前的一场思想实验:司法程序的逻辑如何从无到有?

在1946年发表于《哈佛法律评论》一篇经典法律学术论文中,富勒用一个思想实验论述了司法程序中几个重要论点。其中,他让读者们想象“一群遇难者被隔离在地球的某个角落",所有人都遗忘了他们"以往的社会存在及他们曾经遵守的规则和法律"。

美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召开加密货币听证会,探讨加密货币是否波及金融体系: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周二召开了一场名为“加密货币有什么好处?”的听证会,除几位议员展现积极态度外,多数议员仍有疑虑。他们主要关心两个问题:加密货币去中心化的本质到底如何,以及加密市场的系统风险会不会波及传统金融体系。参与听证会的圣玛丽大学法学院教授Angela Walch表示:通过现实镜头审视加密货币,可以看出,它并非一张神奇的脱离金融系统的自由卡。我们要承认其中的权力集中问题,并制定深思熟虑的应对政策和风险决策。Walch认为不能对加密系统集中的“权力口袋”视而不见,包括核心软件开发人员和矿工可利用他们的权力地位,对系统用户施加影响。民主党参议员Elizabeth Warren表示:金融系统受到一些在暗中不露面的超级程序员和矿工的影响。Warren还在周二去信财长耶伦,呼吁联邦机构统一制定针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她在信中写道:”随着对加密货币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些资产越来越深地嵌入我们的金融体系,消费者、环境及金融体系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威胁。”研究和倡导组织Coin Center的执行董事Jerry Brito表示,虽然加密货币发展中的问题可能对传统金融系统造成风险,但美国不应回避加密货币,而应为对冲基金和其他市场参与方设置护栏。他认为加密货币终究是一种大宗商品,任何大宗商品都会带来类似威胁。展现积极态度的参议员包括共和党参议员Cynthia Lummis,他称开源金融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有助于促进金融包容性。民主党参议员Sherrod Brown则称区块链技术也有许多有用的非金融应用。(CNBC)[2021/7/28 1:19:40]

这个群体中的一人被选出作为仲裁人或法官,来解决这个处于“空白”状态的社会所出现的一切纠纷。富勒认为,假设这名荒岛法官是理智的、聪明的,并希望促进群体繁荣,他就不会仅根据个人偏好做出判断,因为法官知道他的决定将被视为先例,他对单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催生出一套社区将遵循的规则体系。

李小加:港交所正在探讨利用区块链技术为港股通交易活动向內地传送报告: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于11月3日出席香港金融科技周论坛上表示,港交所正在探讨利用区块链技术,为港股通交易活动向內地传送的报告,以区块链形式发送。而区块链技术亦有助降低交易成本,例如內地的商品交易所活动,便有利用区块链与供应商连繫,让商户取得便捷融资;同时商品交易所地位没见受到影响,因为交易所的监管角色获得市场信任,这并非区块链技术可以取代。(金融界)[2020/11/3 11:31:25]

因此,这位法官将从为群体谋福利的角度出发,努力从现实生活中发现人们口头遵循的规则。也就是说,他将研究和思考法律背后的逻辑。但同时,他也会意识到,不可能仅凭逻辑为所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做出回答,有些法律必须由他个人的权威来决定,即作为社区成员选出,代表公平正义的仲裁身份来制定规则。因此,社区里的人们会遵守这些规则,既是因为它们是"正确的",也同样是因为它们是由法官制定的。

所以,富勒断言,司法程序是理性和法权的结合。

声音 | 刘福学: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将有不少企业探讨区块链等技术:据澎湃新闻消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副局长、国家会展中心副总裁刘福学透露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筹备情况时表示,为适应国内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今年将增设高端消费品专区、增加AR/VR、养老等题材,增设室外大型机械和车辆展场等,不少企业将携带全新首发产品参展,多家企业将首发全球最新技术,探讨物联网、区块链等“黑科技”及前沿技术的应用。同时还将设立“无人驾驶”、烘培等区域,增强体验感和互动感,另外还将进一步完善通关便利化和政策支持措施。[2019/4/14]

来源:MikeLynchCartoons

这个有着76年历史的思想实验不仅调和了自然法和实定法之间的敌对关系,而且还揭示了应该如何诠释链上争议解决系统。在某种意义上,Web3社区和网络国家的愿景非常类似于富勒的荒岛社区想象。

Web3争议解决方案的现状

事实上,已经有协议在尝试建立起一套链上争议解决系统,但其逻辑并不完善。

目前,类似Kleros和Aragon这样的Web3领域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模拟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随机选择一些仲裁员,并要求他们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裁决。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火币全球商务副总裁霍力:期待共同探讨多中心化交易所发展未来: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全球区块链精英峰会上,进行以《数字资产交易所的生态架构与发展趋势》为题的圆桌谈论,火币全球商务副总裁霍力指出:火币作为一个中心化的交易所,也在多中心化的层面进行尝试,我们可以共同探讨多中心化交易所的未来。我们也希望通过超级节点等做一些事情,将中心化的东西分出去一些。[2018/4/28]

为解决陪审员可能滥用权力的问题,被选中的陪审员在做判断时,难以完全基于他们认为对的方向选择,而需要考虑其他人及大多数陪审员的判断。陪审员参与这种谢林博弈论类型的是有金钱激励的:他们在每次判断案件时都要下注,如果他们对多数人的裁决结果预测正确,他们将会得到奖励,反之,则会失去他们的份额。

来源:Kleros白皮书

在富勒的理论框架下,这种基于博弈论的体系过于依赖"理性",而过于轻视"法权",系统设计存在一定缺陷

首先,这种方式的基本假设是,在去中心化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会努力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不仅每个陪审员的行为是理性的,他们还必须假设所有其他陪审员都是类似的理性。但正如许多行为经济学研究表明,这样的假设并不成立。这种方法还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很多时候,对于一个复杂案件,唯一正确的答案不一定存在,而且,由于某些社区独有的价值观,判决结果是有待商榷的。

其次,在一组陪审员仲裁完一个案件后,没有产出任何原则。当类似的案件下次出现时,将由一个新的随机陪审员小组进行仲裁,该小组不受第一个陪审团决定的任何约束。他们将从头开始,并希望得出类似的结论——不过,这绝对没有保证。

此外,货币激励可以说是剥夺了系统的合法性——每个决定都是由赚钱欲望驱使的,并且是基于对其他人判决的猜测,而不是试着得到一个可以以帮助社区提高效率的结果。

替代建议

一个能更能地体现富勒"理性和法权"概念的争议解决系统可以通过DAO及其原则来实现。

DAO可以成为一个“法院”,它可以为组织内外的成员提供一套争议解决系统。Nation3法院的提议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其运用智能合约作为仲裁员能够实现某些"默认争议解决逻辑",不过他们的解决方案与我们提出的基于原则的陪审团系统不尽相同。

在我们的提议中,建立DAO之前,DAO成员就要首先共同提出一些在审理案件时要遵守的原则,并且基于这些决定达成共识。这些原则一开始可以是非常基本的,甚至是抽象的——如"当事人无论如何都应履行合同"。随着DAO审理越来越多的案件,这些原则将被进一步发展、完善和限制。这样一来,DAO便体现了"法权",而这些原则则作为法律推论的基础。

因为每个争议解决DAO都有自己的原则,人们可以通过协商,在签订合同时预先指定某个DAO来解决争议。理论上,这将导致拥有最有效规则的DAO成为最受欢迎的“管辖区”,或者,针对具体问题的DAO法庭将会诞生,专门审理某类案件。

关键基础设施

在我们提议的争议解决系统中,一个案件的生命周期和必要的技术基础设施可以总结如下。

当事人的押注:为了确保争议解决DAO的判决执行,双方在共同同意将案件提交给某DAO时,首先需要押注相当于争议金额的代币。注将被放在一个托管账户中,并在最终判决后分配给获胜方。

陪审员的选择:陪审员将随机选择,但完全从DAO成员中挑选。对于新成立的DAO,可以限制新的或第一次的陪审员的占比,以确保陪审员的合法性。陪审员需要通过人类证明测试,并得到其他合格成员的背书,以获得担任陪审员的资格。这些措施可以防止女巫攻击,即创建多个账号作为虚假身份来操纵陪审团的选择和决定过程。

陪审员的判决、上诉和弹劾。陪审员将根据商定的及不断更新的原则对他们被分配到的案件进行审理。每位陪审员将对他们的投票做出简要解释。获得陪审团简单多数票的一方赢得该案。该决定可以向新的随机选择的陪审员库提出上诉,次数有限。如果能够表明陪审员没有根据商定的原则判断案件,各方也可以弹劾陪审员。如果弹劾成功,陪审员将被取消资格。

证据提交。应制定关于证据提交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各方提交的证据是相关和真实的。应优先考虑通过EthSignSignatures等产品签署和正确核实的合同和协议,该产品可以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文件历史清单,包括签名生成、签名人的地址和其他相关信息。

来源:EthSign团队

陪审团酬劳和先例。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无论他们如何投票,陪审员都将为他们审理的每个案件获得固定的酬劳。此外,每个案件的最终判决应该是公开的,可以作为未来案件的参考。随着越来越多的案件来到检察院,应该建立一个系统,选择检察院以前裁决的事实相似的案件,决定当前案件的陪审员可以把这些案件作为有用的先例。

展望未来

正如Vitalik在他的文章中所建议的那样,少数DAO需要承担主权国家的某些责任,如法院系统。在未来几年,如同实体世界中广受Web3初创公司青睐的新加坡和迪拜管辖区一样,少数以DAO引领的法院可能开始获得社区的信任,并作为具体问题的链上争议解决中心,如资产代币化、DeFi、NFT所有权、保险等。假设发生纠纷,项目将可以预先确定一个DAO作为争议解决场所。这种去中心化的、链上的、由DAO运营的争议解决系统,在未来几年将非常利于大量Web3社区和网络国家的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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