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点了份30元的外卖,却搭进去近2000元;商家货没卖成,反而“倒贴”上万元: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浙江公布了两起利用外卖信息进行电信网络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在案件中,分子利用外卖订单中的客人信息,诱套取客人付款码信息,卷走1977元;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不法分子则冒充“客服”以检验流水为由,要求外卖平台的店铺商家交付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结果1万元“保证金”被轻松划走。
近年来,虽然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的力度,采取多种防范举措,有效遏制了案件快速上升势头,但仍有一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不断翻新形式与作案手段,让广大群众蒙受财产损失。
电诈境外窝点迅速扩张
手法不断翻新
人民日报海外版:比特币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3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当心》。文章表示,比特币并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对于比特币的性质,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2013年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过,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居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商品或理财产品,需要高度关注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为监管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比特币的价格走势。此外,有关方面也提醒投资者,要防范一些不法分子借比特币行或非法集资,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2021/3/24 19:11:54]
目前,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冒充领导熟人、婚恋交友等10种类型已经成为最常见的高发案件,占发案的80%左右;其中刷单返利类发案率最高,占发案的1/3左右;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造成损失的金额最大,占损失金额的1/3左右。
声音 | 人民日报:以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11月21日,人民日报刊文《以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文章提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这一要求,将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社会治理,区块链大有可为。区块链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可以助推社会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也要看到,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最新科技成果,在应用初期难免出现不成熟、不规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专门法规,为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供指引。完善与电子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厘清开放共享的边界,明确数据产生、使用、流转、存储等环节和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进而促进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2019/11/21]
侦查中发现,分子大量使用境外通联工具,开发涉诈APP、云语音、虚拟币转账等新技术手段实施,逃避中国打击。
声音 | 人民日报: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应用 生产方式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日报》今日发表题为“狂风骤雨不能掀翻大海(人民要论)——美方一些人挑起经贸摩擦阻挡不了中国发展的步伐”的评论文章。文章中提到,中国经济发展强劲势头具有内生性,不会因经贸摩擦而改变。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应用,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生产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促进我国产业加速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2019/9/6]
“犯罪分子不断加快技术更新,伪装行为,诱使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部刑侦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处处长张军说,一些犯罪分子使用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操作更简单的新型“简易组网GOIP”设备,在境外操控境内手机拨打电话,具有很强的伪装性,老百姓很难分辨。
金色财经独家消息 中伦文德陈云峰谈《人民日报·三问区块链(经济热点)》:应当真正了解技术特性和应用模式:金色财经独家消息,中伦文德陈云峰律师针对《人民日报·三问区块链(经济热点)》的内容作出回复,陈云峰表示:“不论是对区块链行业的投资、代币投资,都应当理性参与。一方面,从法院的判例分析,大部分虚拟货币的交易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多数法院认为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对于投资区块链技术行业的机构或个人,应当真正了解技术特性和应用模式,而不是盲目相信概念。”[2018/2/26]
随着国内打击的力度不断加大,电诈境外窝点迅速扩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诈园区,其中很多被包装成“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然后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从事电诈、网络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些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被“机票报销”“稳赚不赔”“月入十万”等“优厚条件”诱惑,身陷窝点。
“在选择出国务工时,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劳务公司,签订规范合同,不要被‘高薪招聘’蒙蔽双眼。”部刑侦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处长张硕提醒。
强化源头管控,斩断违法犯罪资金链
挤压涉诈犯罪生存空间
只需要从不同银行取现,就可以轻轻松松赚取佣金,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4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局鼓楼分局水部派出所接到某银行通报,一名取现人员账户流水异常,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民警迅速赶往银行,经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老乡介绍到福州,为他人在不同银行间反复取现,以赚取诱人佣金。
“在相关案件中,一些人因贪图小利和侥幸心理,用自己的银行卡替犯罪分子取现,成为电诈帮凶。”水部派出所副所长施文旭说。
近年来,多地机关与当地银行建立警银联动机制。银行网点筑牢资金“第一道防线”,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对银行账户风险和可疑信息早识别、早发现,积极与合作,力争从源头斩断违法犯罪资金链。
一张电话卡,可能导致数十人接到电话上当;一张银行卡,可以让数百人遭受财产损失;一个聊天账号,会给上千人发送信息。“电诈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必须严厉打击涉诈‘两卡’违法犯罪,深入排查各类线索,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张硕说。
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将打击重点瞄准卡贩、卡商,力争打掉源头、切断渠道、铲除土壤。同时,部结合反电信网络法,联合最高法、最高检进一步完善“两卡”犯罪法律适用标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全面提升打击质效。
依法严打严惩战果丰硕,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全国逐渐构建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生态系统。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涉诈风险和管理漏洞,做到风险隐患清零。工信部开通“一证通查”服务和启动“断卡行动2.0”以来,组织集中排查处置涉诈高危电话卡近亿张,清理关联互联网账号近亿个,有力挤压了涉诈犯罪生存空间。
机关创新事前预防方式手段
最大限度减少电诈案件发生
电诈是可防性犯罪,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为了进一步树牢全民反诈意识、防自觉,各地机关创新电诈事前预防方式手段,提升群众识防意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电诈案件发生。
“您好,我是上海市反诈中心民警,您刚刚接到疑似电信网络电话,现在对您进行预警提示……”在上海市反电信网络中心指挥室,民警们正根据实时数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电诈案件进行预警劝阻。
“我们通过搭建预警数据模型等工作措施,分析发现潜在的受害群众,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实现精准预警、有效防范。”上海市局刑事侦查总队九支队支队长徐瑜介绍。
“在反诈工作中,小小微信派上了大用场。”浙江省诸暨市局陶朱派出所所长王泽介绍,“去年12月,我所创建了企业微信号,对于放贷前要求缴纳解冻金、认证金、手续费等行为,及时发出微信提醒。微信号现已添加辖区群众7万多名,阻止了200余起电诈案件的发生。”
“上海机关各警种密切联动,形成全链条打击犯罪、全覆盖防范宣传、全天候上门劝阻的强有力工作格局,力争做到‘找得到人、破得了案、追得回款’。”徐瑜认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持久较量,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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