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金色相对论 | 王风和:区块链反标准制定首先要统一共识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越加成熟,区块链所带来的风险也愈受到重视,目前区块链技术已在金融等领域率先应用起来,但其风险也因区块链逐步放大。如何防范区块链行业的风险,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

2020年9月22日,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标准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区块链分会作为主办单位协同多家机构对《区块链行业应用反一般性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最终达成下一步成立“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技术联盟”的共识。

对此,9月29日,金色财经邀请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风和做客「金色相对论」直播间,讨论分享了国家在区块链领域开展的反专项举措!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风和

直播中,王风和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所面对的挑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重点介绍了区块链行业反的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反的对象范围是什么?第二、如何进行反?第三、反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最后就区块链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做了分析。

金色相对论丨陈正昌: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及政策引导充足的地区将率先发展成具有规模的区块链产业: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星环创世拉美事务合伙人陈正昌发言指出:拉美地区加密货币流通量在全球范围内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整体的状态显示为:1.沿海地区加密生态发展普遍优于内陆地区,主要由资讯发达程度、旅游业产生的兑换需求和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的。2.互联网的便利程度决定了少部分人可以接触到关于区块链的资讯,整个拉丁美洲仍然有55%的成年人无法享受连续性网络服务,热力图也准确呈现的这一因素,基本处于科学技术有一定基础的地区。3.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较高,普通民众对避险资产的需求。

根据目前的数据及拉美的现状,我们有理由相信,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及政策引导充足的地区将率先发展成具有规模的区块链产业。[2020/7/2]

王风和表示,对区块链反标准的挑战,首要解决区块链技术在共识标准上统一的问题,对于区块链行业反,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机制,让金融客户的身份信息接入到一条主链上,可以被准确识别身份,并对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存证,形成可信的时间戳。对可疑的交易,要加码标记交易者身份并自动对区块链地址染色,进而达到对可疑交易身份的识别。另外对可疑信息建立红黄灰蓝绿等分层管理,完善建立对可疑身份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和紧急处理机制。

金色相对论 | BSN副秘书长李慧:支持区块链发展就是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针对“国家、企业、个人及如何协同促进区块链产业的健康落地”的问题,火币区块链研究院副院长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副秘书长李慧表示,这几年从美国对我国企业的技术封锁行为,相信大家都深深感受到了掌握核心技术的重要性。所以,要避免这种卡脖子的问题再现,在新兴技术领域,我们是一定要去争取技术上的领先性,区块链技术就是典型代表之一。但要知道,发展技术最终目的还是要落地到产业应用的,同时产业的发展也能更正向地推动技术的进步,有需求才有动力,他们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说,我们国家为什么要支持新基建,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支持产业落地,核心就在于要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并且推动我国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并且在数字经济新时代占据一席之地。[2020/6/3]

其次,应当考虑如何依法对区块链从业者进行法制宣传,如何建立科技从业者技术和法律的教育培养机制?区块链行业发展要创新,也需要监管,但同时还要有一个能够兼容创新和监管的系统——区块链运行的风险管理人系统。

金色相对论 | 比特耶稣:BTC,BCH和BSV都有一定的比特币价值: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针对“2017年却转向支持BCH主要原因有哪些”的问题,比特耶稣表示,不。但如果你脱离白皮书太多,我认为称它为比特币仍不公平。我认为BTC,BCH和BSV都有一定的比特币价值。我不在乎哪一个是真正的比特币。 我在乎哪个人最适合用作为世界带来更多经济自由的工具。 BTC并不在乎是否可以用作货币。 BSV有兴趣遵守政府想要的一切。 BCH希望成为全世界的无用金钱。价值储存或支付体系,这对比特币来说更重要。这两者不可分离。支付的可用性使它能够被用作价值储存。如果比特币在支付方面从未有过惊人的表现,就没有人会开始将其用作价值储存。对于任何要用作价值存储的东西,它都必须具有除价值存储之外的其他用例。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仅被用作价值储存,在这方面,比特币也不例外。[2020/4/9]

以下为直播内容详情:

王瑜琨:区块链是一项新兴的技术领域,本身具有一定的门槛认知,这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形成了哪些挑战?标准的建立要注重哪些方面的考量?

金色相对论 | 360安全研究员彭峙酿:区块链游戏在安全层面最大的问题是区块链项目编程和传统软件编程特性不太一样:在本期金色相对论之“Dapp游戏”中,针对金色财经内容合伙人佟扬“区块链游戏落地在安全层面最大的困难是什么”的提问,360核心安全事业部安全研究员彭峙酿博士表示,区块链游戏在安全层面最大的问题,是区块链项目本身编程模型的一些特性和传统软件编程特性不太一样。在传统安全模型中,一个协议,一个事件,是顺序发生的。而在区块链中,因为可能有 回滚、分叉的可能性,所以很多原本安全的方案和协议,不能直接放到区块链上使用。

另外一点就是,区块链因为去中心化的特性。 所以会导致性能上可能有一定缺陷。? ? 这个时候一些方案为了更好的体验,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忽略安全性,从而导致问题。[2018/12/3]

王风和:区块链是一项新兴的技术,本身有一定的技术门槛,这个行业对区块链反标准的建立有哪些挑战呢?我认为首先有一个挑战就是如何让大家形成区块链的技术共识,比如对数字资产的概念、数字钱包的界定等。目前技术行业和法律界对区块链技术存在着不同认识,因此区块链的监管就需要在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以及技术层面达成共识,这个共识要有共同的标准,也希望这个区块链标准能够尽快出台。

金色相对论 | 张非常:链改是以牺牲公司权益为主的:本期金色相对论中,在关于“ 链改,为什么?改什么?”这一问题上,洛杉矶区块链经济协会会长张非常表示:链改、币改,要想一下是为了什么,区块链解决了什么?在我看来,区块链解决的是一个利益中心化的问题。我们不可以对区块链进行过度的解读,区块链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账本,之所以用区块链的账本,而不是中心化的账本,一定是解决许许多多人在一起的事情。所以进行链改,首先我们定位于流量经济才是最合适的。我觉得,链改是很难的。区块链要重塑流量经济。

区块链经济是什么样的呢?

个人觉得区块链经济需要包括三个部门:1、价值投资者。2、价值创造者。3、价值消费者。

价值投资者在token代币价值为0的时候前期投资,获得代币。

价值消费者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参与度贡献度,获得代币。

由于大量用户的参与给项目带来了价值,价值消费者将代币的价值以法币表现出来。

而链改是以牺牲公司权益为主的。就像奴隶制改革一样。一个农场主,一开始是免费让奴隶工作,改革的话,就必须要给奴隶发工资。这个改革,是很困难的。[2018/8/10]

关于建立区块链反标准的挑战,我认为是区块链监管应该如何进行?换句话说,它首先要依法进行,不能乱了章法。

中国的区块链反标准要符合中国的《反法》。我们国内的《反法》是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它是我国目前统领所有反任务、技术、规则、国际反合作和法律责任的基本大法,其次,法律层级上还有金融机构反的具体规定,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可疑性的行业管理规定等这些反的规定,组成了国内反的法律体系。

我们现在谈的区块链,在国家层面把它定位为一个技术范畴来看待,而社会上对这种技术规范的属性很不敏感,比如近几年不断发生的互联网犯罪案件,很多是由技术原因导致的。所以,区块链反标准建立的另一个挑战就是如何对区块链技术从业者进行有效的社会宣传,尤其是网络技术工程师等技术大拿,让他们认识到在互联网上不是进入无人区,网络上也有法律禁区。

王瑜琨:此前,就是否执行韩国政府的新“KYC及反”法令,在韩国加密交易所方面引发了混乱局面。尽管许多交易所已经建立了合规基础设施,以让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但交易所仍不确定其在这方面的法律义务。区块链反标准建立的法律意义有哪些?对于交易所交易行为的界定有哪些?哪些区块链交易有望合规化?

王风和:关于韩国政府新的反法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我从个人角度试着解读一下。

首先我说一下反在一个主权国家监管的法律层级,第一层是政府监管,如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令;第二层是行业的自律,如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等,每一个行业都有行业协会,在行业协会出台的行业自律的规范性文件,也会成为监管的主要法源;第三层面就是机构监管,我们中国的《反法》实际上重点执行机构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这也符合全球的潮流。除了这三方面,其他的层面就比较辅助了,比如说通过社会监管等等。

《反法》的监管主要讨论三个问题,第一是反的对象是什么?第二是如何进行反?第三是反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

第一,反的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反体系来看,反主要是针对通过隐蔽方式运作的犯罪,包括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行动、走私、跨国贪污贿赂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破坏金融监管秩序一类犯罪,包括金融等。这些都是反必须要遏制的重点,重点是打击国际犯罪、防止对主权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全球都是这样。

第二,是如何进行反?首先是能够做到预防,如何做到预防呢?

首先要有一套预防体系,现在国际犯罪的方法不断演进,技术方法多样,越来越隐蔽,传统方式不易察觉,甚至在区块链项下进行反,根据最新的跨境监管思路,要以技术监管技术,所以就要建立一个基于区块链的主网或主链,预留接口或节点,将这些节点接入到金融机构、国家外汇监管部门、有关司法部门等,这个非常有必要。

其次是监控,对于国际跨境的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行为,非常具有隐蔽性,但这种犯罪活动大多伴随着大量的资金流动,这些资金在国与国之间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大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流转的,对于这种行为需要在网上密切监控。在搭建区块链的系统下,监管部门需要建立相关机制,使金融客户的身份信息从链上可以被异地或异国准确识别,并对交易数据进行存证,每一次交易都自动形成可信的时间戳。对可疑的交易,要加码标记交易者身份,如对其区块链地址染色,进而达到对可疑交易身份的识别。另外,还可以建立红黄灰蓝绿等分层等级预警,完善建立对可疑身份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和紧急处理机制。

总结来说,反首先要有预防措施,其次要进行监控,对可疑身份进行准确识别,可以对交易记录的存证和可疑交易检查,最后对可能发生的行为进行处理。

最后,关于韩国的反法令简称“特金法”,全称叫《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它的出现使得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加密货币在韩国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它界定了虚拟资产的范围。韩国《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定义了虚拟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是可以用电子交易的方式转移的资产,而代金券、游戏币以及公司股票、电子票据等这些都不属于虚拟资产的范围。

王瑜琨:您如何看待区块链创新与监管的关系?针对区块链创新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您认为后续会重点关注区块链的发展有哪些期望?

王风和:区块链的创新与监管像是一对孪生兄弟,如何看待这一对孪生兄弟,是摆在金融监管机构和国家技术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社会上对于区块链的创新和监管有着高度的关注,尤其是涉及到一个新兴行业,新兴行业的创新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另一方面又必须进行监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需要在技术创新和监管中寻求一种平衡,这种平衡非常难以实现,经常会失衡。

区块链的监管和区块链生态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

首先,对区块链行业的监管要有正确的认识。因为不论是什么高精尖的技术还是创新型的技术,都不能没有监管。如果把区块链创新的事业比作高速行驶的轿车,创新就是轿车的动力系统,而监管就是轿车的刹车系统,只有创新而没有监管,就相当于轿车只有动力系统而没有刹车系统,一旦前方遇到险沟,就会车毁人亡。网络空间的技术领域也不能任意自由,虚拟空间里也应该存在红区。

除此之外,区块链生态中还要有动力平衡系统。同样以轿车为例,一辆车除了动力系统和刹车系统,还要有一个能够兼容动力和刹车的系统,即动力平衡系统,这套系统在一个科技公司里就是一个风险管理系统,即能保证公司能够健康运作,也能保证他的安全不出事故。

现在的中国比较缺少的就是法律监管和区块链创新中间的“动力平衡系统”,我也希望有人组织区块链行业长期研究的学者专家,能够在中国建立一套这样的系统,让法律监管和创新科技二者相融共生、相互滋养,让区块链科技在中国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实现科技与制度的公序良俗、绿色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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