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部门再次将虚拟货币交易的前置环节“挖矿”作为监管重点,表达了从源头上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和决心。
虚拟货币“挖矿”属于落后工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机构测算,比特币“挖矿”每年消耗约133.68太瓦时用电量,这一数值超过2020年瑞典全国用电量,且在全球比特币算力分布中,此前我国以60%以上的算力占比位居首位,这显然与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相违背。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二审维持原判:7月1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北京三中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认定“挖矿”合同无效。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挖矿”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型、复杂,我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生产、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对其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并不断完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建立在当下对挖矿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上。[2022/7/11 2:05:29]
同时,“挖矿”衍生风险突出,一些“矿场”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旗号,取地方补贴和用电优惠政策,助推部分地方新经济产业的虚火和泡沫,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浙江湖州查处首例价值百万元的重大虚拟货币“挖矿”案件:4月28日消息,浙江湖州查处首例价值百万元的重大虚拟货币“挖矿”案件。根据通告,近日浙江省发改委通过日常监测平台监测到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存在部分异常IP地址登录情况,疑似为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并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吴兴区发改经信局。此后,该局经排查后将目标锁定在上强村南园自然村一间简陋的出租民房内,并发现上百台矿机。目前该案行政处罚告知书已送达当事人。(法制日报)[2022/4/28 2:35:48]
此前相关部门已多次发文,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大量“矿场”关停或搬迁到海外。与此同时,由于矿场转移成本高,面临国外监管政策、人力成本等诸多不确定性,加之痴迷于“挖矿造富”神话,当前仍有不少“矿场”转移至地下继续观望,寄希望于后续政策的放松和地方执行的不到位,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死灰复燃”。
动态 | 自媒体:甘孜座谈会肯定矿场价值 “挖矿示范区”呼之欲出:原本25日召开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全州比特币矿场清理工作座谈会,延期至27日举行。据吴说区块链了解,官方在会议上肯定了比特币矿场对于富余电力的使用,以及肯定了发电和用电企业的合作,并且呼吁挖矿企业积极参与“消纳示范区”,共同消化富余电力。不过会议也强调,不能打挖矿旗号做虚拟货币ICO、融资等违规行为,要求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2019/12/27]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提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同时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正是要打破这种幻想,释放出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鲜明信号。
至此,心存侥幸的企业或个人可休矣,随着虚拟货币全链条治理工作持续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将很快建立,后续监管只会更严、更全、更有力,清醒认识、放弃参与任何非法金融活动,才是明智的选择。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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