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在第10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针对数字人民币助力金融普惠问题进行了分享。
他表示目前在支付普惠领域还存在着“数字鸿沟”,而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为国内零售支付市场提供的公共产品,其初心就是推动金融普惠的发展。
如今,普惠金融被视为涵盖广泛的综合性的政策目标,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人民银行数研所所长穆长春: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要坚持开放和开源:金色财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撰文《智能合约与数字人民币》,其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要按四个方向和原则来建设: 一是坚持中心化管理和双层运营架构。二是保证合约模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开放和开源。四是持续进行技术升级,防范技术风险。[2023/3/27 13:28:27]
穆长春认为,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服务可得性。就是消费者能够以机会均等的方式接入各类服务设施并获取服务产品,这样人们就可以便捷地挑选和获得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成本可负担。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要让服务对象负担得起。同时,金融机构的各项运营管理及风险成本也应该可承担,确保自身能可持续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三是可使用、高效率。为有障碍人群、老年人、非居民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人群提供可使用、高效率的产品线,让他们切身感受到这些产品不仅能用,而且好用、爱用。四是竞争环境公平。“守正创新”的数字技术应为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金融产品合法合规和安全有效,不能打着“数字”、“普惠”的名义去做监管套利的事情。
声音 | 穆长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不具有炒作特性:2019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曁中国金融论坛年会21日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人民银行研发的数字人民币,并不是大家理解的加密资产,而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币花不炒,人民币是用来花的,不是用来炒作的,既不具有比特币的炒作特性,也不具有像稳定币一样需要货币篮子资产进行币值支撑的要求,也不具有像稳定币威胁到IMF生存的特性。
他表示,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既不是比特币等加密资产形态,也不是Libra等的稳定币形态。目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DC/EP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上证报)[2019/12/21]
目前,支付普惠领域的“数字鸿沟”主要表现在,在一些偏远山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较弱的地方,一些人群难以享受到数字金融技术带来的好处。另外,全球约有15亿人因无法认证身份而在经济活动中被边缘化。
声音 | 央行数研所所长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影响微信、支付宝:央行数研所所长穆长春在得到App课程中表示,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影响微信、支付宝,原因如下:1. 首先从法权上,央行数字货币的效力和安全性是最好的。微信和支付宝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没有达到和央行数字货币同样的水平。2. 央行比微信、支付宝更能应付极端情况,不需要网络就能支付。收款、付款双方都在离线情况下使用。只要手机有电,哪怕整个网络都断了也可以实现支付。3. 央行数字货币对微信、支付宝的位置不会产生影响。因为目前支付宝、微信也是使用人民币支付,其实也就是用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进行支付。央行数字货币推出后,只是换成了数字人民币,也就是用央行的存款货币,虽然支付工具变了,功能也增加了,但渠道和场景都没有变化。(火星财经)[2019/9/9]
他表示,数字人民币在试点过程中,一直努力落实金融普惠的理念。
声音 | 央行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表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是可以加载智能合约的。在此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具有无限法偿特性的货币,它是对M0的替代。它所具有的货币职能(交易媒介、价值储藏、计账单位)决定其如果加载了超出其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就会使其退化成有价票证,降低可使用程度,会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但对于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还是会保持比较审慎的态度。[2019/8/10]
一是在数字人民币设计上增强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
数字人民币的账户松耦合设计,可方便偏远地区民众可在不持有传统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我们联合运营机构,进行无障碍设计,优化了数字人民币APP屏幕阅读器、语音助手、对比度增强和内容放大功能,提升可访问性,提供友好的前端交互体验,满足有障碍人士的需要。为缓解老年人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的不会用、不敢用电子产品的困境,我们还推出了数字人民币可视卡硬件产品,短期来华的非居民如果不习惯使用手机APP软钱包,也可以使用可视卡。另外,对于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场景,公众可以依托双离线功能,实现随时随地的便捷支付。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数字人民币的可得性,构建分布式数字身份认证体系,为更广泛的群体提供数字金融身份识别与认证服务。
二是在数字人民币设计上致力降低支付成本,提高可负担性。
人民银行不向发行层收取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换服务费,有助于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降低支付信息保护成本方面,针对公众使用移动支付所付出的隐私成本过高的问题,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可控匿名原则,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以满足公众对小额匿名支付服务需求,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缓解“隐私悖论”及社会焦虑。
三是在数字人民币设计上提升支付产品使用效率。
结合数字人民币的银行账户松耦合和价值特征,实现“支付即结算”,提高支付体系运转效率,提升商户资金周转效率;数字人民币具备可编程属性,可以加载智能合约用于条件支付、担保支付等较为复杂的支付功能,为“三农”、“支微支小”等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创新赋能。比如,数字人民币加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智能合约,有助于发卡机构提高效率、更好服务客户,也有助于解决预付卡领域存在的挪用资金,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业痼疾。今后,数字人民币将积极对外赋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竞争选优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满足最广泛用户群体和最丰富场景的金融服务产品需求。
四是在数字人民币试点中维护支付市场的公平竞争。
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将为不同支付服务机构的创新发展提供公平的准入机会和统一基础设施,促进市场竞争择优;另一方面,利用数字人民币的法偿地位打破支付市场中的机构壁垒、工具壁垒和平台壁垒,实现数字人民币的全场景支付,提升零售支付服务的可达性和社会总福利水平。同时,根据不同的维度划分,数字人民币钱包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比如分级限额的不同等级钱包、不同主体开立的个人和对公钱包、不同载体的软硬件钱包、不同权属划分的子母钱包等等。通过这些钱包组合,形成了数字人民币的钱包矩阵体系,为各类市场机构设计多样化、个性化的支付产品带来更大的创新空间,满足市场主体多场景、差异化、特色化金融创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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