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货币、技术和银行业:中国能带给其他国家哪些经验?

在过去十年中,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行业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这一趋势在中国最为显著,有两家大型科技公司已经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尤其是在支付服务领域。本文研究了推动这一发展趋势的因素,以及中国的经验是否适用于其他地区,并由此得出了几点经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对报告核心部分进行了编译。

摘要

在过去十年中,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行业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这一趋势在中国最为显著,有两家大型科技公司已经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尤其是在支付服务领域。本文研究了推动这一发展趋势的因素,以及中国的经验是否适用于其他地区,并由此得出了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与互联网行业中的情况相似,建立并维持一个庞大的用户群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大型科技公司向金融行业扩张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这些大型科技公司可以被公众视作"偶然的金融家",而非"激进的侵略者"。

其次,由于投资损失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所以这些公司在提供高风险金融服务时非常谨慎。

Web3风投机构Coinsilium 2022年部署57.5万美元的加密货币、元宇宙和DeFi投资:2月2日消息,英国上市Web3风投机构Coinsilium Group Ltd于2022年向DeFi、元宇宙、交易、玩赚和时尚领域几家Pre-Seed和种子阶段Web3项目注资57.5万美元,投资项目包括Yellow Network(20万美元)、Silta Finance(7.5万美元)、GGs.io(10万美元)、Metalinq Labs(20万美元)。

Coinsilium还宣布,它已被任命为时尚品牌Blvck Paris的顾问,负责其“Blvck Genesis”NFT系列的发布。(Proactive Investors)[2023/2/2 11:43:37]

其三,中国政府在早期阶段的宽松监管是一个重要的支持因素,有助于提升创新的效益。但这种监管宽松也具有一定限度,以防止大型科技公司遭受不合理增长、金融产品的违规销售以及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声音 | 道富银行高管:道富银行正研究加密货币、数字资产和证券形代币:道富银行(全球最大的托管银行之一)数字产品与开发董事总经理Jay Biancamano表示,目前,道富银行正在研究某些加密货币、数字资产和证券形代币(Security Token),但不包括实用形代币(Utility Token)。道富银行将比特币视为第一代数字资产。其认为,所有资产都将在区块链上交易。其进一步指出,目前我们的客户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投资加密货币(监管是其中原因之一),但道富银行的目标是让客户能够无缝的投资于传统资产或数字资产。道富银行目前有能力提供这些服务,并准备向数字化转型。这只是时间问题,因为目前已经看到一些客户转向数字化产品。(The Block)[2019/10/29]

其四,初始条件和政府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大型科技公司的迅速发展得益于中国庞大的人口、低成本手机的供应以及政府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而这些条件与举措可能不易被复制到其他地区。

声音 | 人民日报海外版:“数字人民币”不是虚拟货币、不是电子钱包:8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布文章《“数字人民币”初露真容》称,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既不是当下流行的电子钱包或网上支付,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取代现有的人民币体系,而是对流通现金具有一定替代性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据悉,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指出,研究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要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同时文章指出,目前,中国在数字货币方面还处于加快研发阶段。中国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透露,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处于“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他称:“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都可以。无论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电子支付或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2019/8/21]

最后,大型科技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可能需要本国和该国政府之间的政策协调,以持续跟踪新兴风险。

声音 | 美国情报部:朝鲜因遭制裁而开展挖掘加密货币、银行盗窃等网络犯罪活动:据The Block今日消息,韩国先驱报5月30日报道称,朝鲜一直在从事网络犯罪,以颠覆经济制裁。联邦调查局外联和情报部门副主任Tonya Ugoretz表示,包括2014年索尼影视娱乐公司和2016年孟加拉国银行抢劫案,发生网络攻击的原因是遭制裁。制裁正在产生经济影响,因为网络攻击是一种赚钱手段, 无论是通过加密货币采矿还是银行盗窃。[2019/5/31]

引言

自21世纪初以来,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数量几乎增长了两倍,于2020年超过9亿。在庞大用户群的支持下,一些创立于90年代的中国公司,如今已跻身世界规模最大的科技公司之列。两个典型的例子是阿里巴巴集团和腾讯控股,其市值约为5000亿美元。最初,这两家公司的核心业务都是以发达经济体率先提出的理念为范本而进行发展的,如阿里巴巴运营电子商务平台,腾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然而,自21世纪初以来,它们的业务范围已经迅速且广泛地扩展到了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其他领域。阿里巴巴旗下的金融子公司蚂蚁集团于2020年8月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募集资金约300亿美元。公司潜在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与全球规模最大的金融集团相当。

俄罗斯:正在研究加密货币、代币发行等细节,下月进行监管阶段:日前,俄罗斯财政部税务和海关政策部门负责人阿列克谢?萨扎诺夫(Alexey Sazanov)在起草的一份文件中表示:俄罗斯正在研究有关规则的最终细节,这些规则将首次明确加密货币、代币发行融资等的地位,该行业将于下月进入监管阶段。[2018/6/10]

图1大型科技公司和金融集团的市值

科技公司金融业务的快速增长对央行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新挑战。一方面,这些新兴技术可以通过降低服务成本,提升金融系统的效率。它们还可以通过向广泛的受众提供支付与资产管理服务,并向不具备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从而提高金融普惠性。但另一方面,科技公司可能带来新兴风险,因为它们往往没有受到“适当”的监管,而且现有的金融法规对于它们的新产品而言是过时的。因此,政府必须在提升金融创新效益与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本文研究了影响阿里巴巴和腾讯向金融业扩张的因素。这两家公司的崛起主要体现了它们充分利用“网络外部性”的能力。在考虑网络外部性的情况下,当某一用户加入时,选择该公司产品的用户的价值均会受到正向影响。因此,本文首先回顾了网络外部性的重要概念,及其在推动这两家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行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它们从提供支付服务开始,然后陆续涉足其他领域,包括资产管理、小额贷款、银行和保险等。

此外,在运营其核心业务与金融业务时,大型科技公司收集并分析了大量、多样的数据,这使得它们能够通过向金融及非金融客户提供云计算和信用评分信息,从而实现数据服务的货币化。在记录这一演变过程的同时,本文还关注了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与法律法规如何在支持业务增长和防止业务造成金融稳定风险等方面发挥着作用。最后,本文总结了对其他经济体可能具有借鉴意义的中国经验。

结论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蚂蚁金服和腾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迅速扩张,是中国的一个显著现象。这带来了许多益处,包括提升了支付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效率,以及金融普惠性。一系列的初始条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中国拥有14亿的人口规模,为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庞大的国内市场。第二,经过几十年迅猛的经济增长,大量中等收入阶层和小微企业的出现,促进了人们对一些先前不太发达的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第三,中国政府通过发展现代数字基础设施,以及促使移动信号覆盖全国各地的长期计划,促进了高速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

在最初的扩张阶段,大型科技公司可以被视作"偶然的金融家"。与在互联网行业的情况相似,一旦某家公司获得了庞大的安装用户群,就会形成赢者通吃的趋势。在这种意义上,阿里巴巴和腾讯最初从其核心业务扩展到支付服务,主要目的在于争夺生存权。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两家公司在提供高风险金融服务方面持谨慎态度。因为在公司较为脆弱的阶段,投资的损失可能会导致客户的流失。当新开拓的金融服务与他们的核心业务相比利润较高时,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会转变为激进的侵略者,与现有金融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将给其客户和金融系统带来风险。

在这种背景下,当出现不合理增长的迹象时,监管部门必须在宽松与严厉的监管之间取得平衡。传统的法律法规在很多情况下都能够较好地服务于监管部门。例如,严格的资本流动性规定可以抑制MMF的增长,以防止其对整个行业和其他行业构成重大的流动性风险。同样,关于杠杆限制和资产负债表处理的规定也抑制了通过证券化融资的小额贷款的迅猛增长。但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密切关注金融产品的创新。特别是一些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利用现有法规的某些灰色地带寻求更高的利润,其中部分活动可能需要颁布新法规以防范新兴风险。

除竞争之外,大型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挑战。大型科技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通常情况下,这些新服务需要强大的计算技术和充足的IT投资。在订购这些服务时,银行可以利用高性能的计算和数据收集速度,大大改善其对客户的服务。然而,金融机构对少数云计算供应商的日益依赖也带来了数据安全和隐私等方面的风险。

虽然大型科技公司通过革新支付服务,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但同时也对监管提出了新挑战。首先,大型科技公司凭借大客户在其电子钱包中的浮动资金,具备足以影响银行批发融资价格的市场力量。而大型科技公司与许多脱离央行监管下的银行之间的巨额交易,可能会被犯罪分子视为的机会。引入新清算系统,并强制支付运营商将客户的浮动资金存入央行,可能可以缓解这些担忧。但这可能不被央行的章程所允许,也可能在其他辖区面临强烈的反对。

最后,大型科技公司大规模参与跨境转账与支付服务的发展前景,将需要各国央行的特别关注与共同协调。目前,我国的一个通常做法是,大型科技公司在国外寻找相应的代理机构来处理支付结算业务。在某些情况下,金融科技公司将负责处理货币的交换,而对这些交易的监管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发生欺诈行为,谁将负责解决问题?此外,当一家大型科技公司在许多国家的支付行业中逐渐成为主导力量时,这是否会引起全球监管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数据日益成为一种具有价值的商品,当所有交易都通过相对封闭的支付渠道进行结算时,我们如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来源|?BIS,?MonetaryandEconomicDepartment

作者|?MichaelC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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