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一则消息出现在人民银行官网《人民银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记者老友催稿,要求飒姐抓紧写些个人观点。哭,到底谁才是新闻工作者,俺只是个业余普法小青年。这几天在思考国内的虚拟币钱包行业如何生存,结合这一“小切口”谈一谈。
一、虚拟币炒作的治理逻辑
曾几何时,国内出新政策对于国际币价的影响可谓“打个喷嚏震天响”。如今,交易所出海,ICO落户新加坡,矿机迁至加拿大等事件后,国内涉币政策和监管风向对于国际数字币价影响逐渐趋缓。用币圈人的说法就是:习惯了,“狼来了”喊了N遍,该撤的撤了,撤不走的转入地下继续进行。
上海检察:虚拟币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9月14日消息,日前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利为6000个USDT(即“泰达币”),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最终以获利的虚拟币价值计算出公益损害赔偿数额,实现了公共利益最大限度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虚拟币在我国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但是其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公益诉讼检察官雷瑶介绍,泰达币与美元基本是1:1的比例,参考交易当天相关交易平台交易价格及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检察机关认定张某违法所得约人民币38760元。(上海检察公众号)[2022/9/15 6:56:50]
本次央行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也是在三协会公告、各银行公告、地方红头文件、金融安全政策之后,重申了监管机关对于虚拟货币“炒作”问题的严厉态度。但飒姐认为,有几个共识值得关注:
黑龙江侦破区块链虚拟币特大网络案:2020年9月,黑龙江鹤岗市局向阳分局在市局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等多警种部门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以虚拟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案件。抓获以一号头目赵某、二号头目苏某为首的团伙组织成员28人,冻结涉案资金2.8亿余元,豪华车辆14台及部分房产,总价值人民币近3亿元。[2020/11/23 21:45:02]
中国人持有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没有变;
虚拟币交易确实带来资金外逃和反难度增加等问题;
虚拟币炒作确实影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
监管治理逻辑正如那句经典的鲨鱼和鱼翅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交易环节治理涉众金融风险,不失为有效之法。只要断开法币与虚拟币的交易“桥梁”即银行、支付机构的服务,国内涉币交易的“增量”就起不来。一个进水管,一个出水管,只要先把增量控制住,问题就有解决的机会。同时,使用“组织领导活动罪”“帮信罪”“非法集资类犯罪”“矿场关停”等多重施压,将国内新玩家和“造币机器“的路径堵死,把存量业务逐渐压缩,降低中国玩家在交易所的活跃度等,最终,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秩序。
声音 | 腾讯回应:已完成使用商户号进行虚拟币交易的清理:据新京报报道,关于虚拟货币交易问题腾讯回应称,在支付渠道上,针对违规行为,腾讯采取的措施包括:1、限制平台收款账号的收款功能,禁止其使用微信支付进行虚拟币交易收款;2、限制个人卖家账号的收款额度,仅满足日常社交业务使用,限制虚拟币相关交易收款。目前已完成所有使用商户号进行虚拟币交易的清理。3、对日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对命中的交易进行风险严重程度评估,或将采取直接拦截。
此外,腾讯方面还表示,“我们呼吁广大用户认清境内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风险,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2018/8/24]
二、钱包怎么活下来?
Nozuo,nodie.对于钱包而言,最重要的是活下来,就飒姐的观察“劣币驱逐良币”是钱包行业的通行法则。玩得野的,赚到钱;胆子小的,穷光蛋。如果说前几年各国对于虚拟币的真相还没有看清楚,让子弹飞一会儿是对待新事物的第一反应,那么,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已经得出“要新技术,不要虚拟币炒作”的结论。今年的一系列涉币操作,也表明了严肃态度,飒姐认为,以往涉币犯罪中较少使用的非法经营罪、罪,甚至外汇类犯罪都会站上历史舞台。
在这种条件下,钱包未来可以做哪些业务?
飒姐个人观点,仅供读者批评指正:
1、非金融化的联盟链积分存储、流通;
2、NFT的保存、展示;
3、DCEP相关业务的对接;
4、Q币等传统虚拟财产的保存、流通;
5、文创产品的宣发和引流;
6、区块链技术基础上的税费发票存储、记账;
7、供应链、物流等行业的通证存储、转换等。
同时建议钱包公司进行刑事合规,注意以下负面清单:
1.理财功能,不得开放给中国居民;
2.不得宣传收益率、历史收益等;
3.不得推广带有金融性质的服务;
4.海外持牌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宣传未经国内监管批准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5.号称服务全球客户的钱包,请勿使用人民币计价或简体中文进行金融产品描述;
6.不提供猜涨跌服务;
7.不提供交易所导流链接;
8.不提供币价分析策略报告。
如果猜测没有错,未来检察院对钱包公司审查是否提起公诉,也许也会参考如上要点,请老友们自查自纠,防止出现刑事风险,后悔莫及。
写在最后
关于数字代币到底有没有积极意义,也许是个社会学问题,也许历史会告诉我们答案。但是,作为法律之下的我们,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趋势还是要有了解。飒姐曾经在短视频中怼过巴菲特的BTC观点,当时认为这是oldmoney对新钱的羡慕嫉妒恨,这段日子在反思,数字代币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以现在飒姐的信息量和认知水平还是没有看得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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