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香港:无牌进行受规管虚拟资产活动可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七年

5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有关修订《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工作已完成。

政府今日发表的文件显示,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打击条例》附表2所订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在规管要求下,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须实施严格准则,以决定哪些虚拟资产可在其平台上进行买卖。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推动允许通港股通南向交易的股票以人民币计价:10月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分论坛上,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将提高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争取完善和扩大各项互联互通安排,为离岸和在岸市场之间的人民币资金提供有效双向的流通管道。陈茂波表示,香港证监会、交易所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推动允许通港股通南向交易的股票以人民币计价,并正尽快把研究成果制定详细的建议措施。(上证报)[2021/10/21 20:46:06]

此外,文件还指出,虚拟资产业务在虚拟世界运作有较高的潜在风险,建议针对无牌虚拟资产活动和不遵守规管要求的情况订立有效和相称的罚则。无牌进行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可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七年;以及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在与申请牌照相关的情况下,就任何要项作出虚假、具性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可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两年。违反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要求,可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两年。为诱使他人购入或出售虚拟资产而作出有欺诈成分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可处罚款100万元和监禁两年。

香港金管局:与内地的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研究双方连接的可行性:11月4日,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刘应彬表示,当局推动12间主要银行组成联盟,于2018年9月起开始营运贸易融资平台贸易联动,并与内地的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研究双方连接的可行性。他指,第二阶段测试范围将扩大至更多类别的贸易活动和融资产品,为中小企提供全面的融资服务,该阶段将于明年初启动,并预计明年底前完成。(格隆汇)[2020/11/4 11:37:17]

动态 | 香港交易所采用区块链技术:据btcmanager消息,港交所首席执行官Charles Li暗示,港交所正寻求将区块链技术整合到其系统中,以改善目前的股票交易系统,使国际投资者更容易进行交易。港交所正在创建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系统,将整合到“沪港通”(Stock Connect)中。“沪港通”是国际投资者直接交易中国股票的唯一方式。[2018/11/2]

实际上,去年以来,香港金融服务和财政局一直在就加密交易规则的变化向市场咨询。该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打算在即将举行的2021-22届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

去年11月3日,香港证监会SFC.HK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Alder发言称,香港证监会公布全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所有于香港营运、或以香港投资者为目标客户的虚拟平台,都必须申请牌照,受当局监管,无论其是否交易证券型通证,并称“此前证监会曾为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制定一套可选择的监管框架,但这些框架使某些交易平台可以脱离监管范围运作”。

显然,香港对于在港运营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有明确的要去,香港此举也是因为要符合由FATF制定的反规则,并以此来全面规管虚拟交易所。

对于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一事,此前也有提及,根据香港证监会的牌照规则,合规的机构只能服务于专业投资者(ProfessionalInvestorPI)。在香港,专业投资者的定义是必须要有$800万港币的流通资产,并且在过去一年有丰富的投资经验。

此前有业内分析指出,圈内90%的投资人都是非专业投资客户Non-PI。因此,如果交易所申请了这一牌照,有可能会失去很多非专业投资客户,转手送给其他平台,鉴于此,有些交易所可能会离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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