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肖飒:NFT或成新宠,相关项目经营者需要注意什么?

原标题:《飒姐团队:?NFT或成新宠》

自NFT出圈以来,因其价格透明、真伪明确、易“运输”等特征,其拍品的溢价令圈内外咋舌。由于NFT拍品的交易多通过虚拟货币进行,飒姐团队以为,在未来各类NFT拍卖中,将有不法分子利用其高溢价的现状作为渠道。本文旨在对此作出分析,供各位读者参考。

NFT拍品的价格

NFT艺术品《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最终成交价为6934万美元,此价格刷新了虚拟艺术品拍卖成交价记录。拍卖平台接受了以太币支付,并很快将其转换成了现金。同月,推特CEO将其首条推特作为NFT以250美元的价格成功出售,林肯公园联合主唱将其制作的一段音乐以3万美元的价格成功出售。

声音 | 律师肖飒:把币还原成其本来的令牌功能等 也许还有一丝机会可以好好做下去:肖飒在新浪发表专栏文章《币圈为啥还是那样红?》,文章表示,币圈如果只是那个“炒作”和“割韭菜”的币圈就一定会死的很难看。把币还原成其本来的令牌功能,让贡献工作量的极客拿到未来技术使用的“预先授权”或者在一个商业王国将token当做宣传、促销的手段和方法,也许,还有一丝机会可以好好做下去。[2019/7/24]

不难发现,在艺术品NFT之后,其价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且短期内该等溢价将持续存在。如有需求的行为人将赃款转化为虚拟货币,并将其用以购买NFT艺术品,会为侦查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声音 | 肖飒:发改委发文意图是向市场释放信号:据星球日报消息,对于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发改委此举的意图是向市场释放信号,让广大从业人员和参与者了解“虚拟币”挖矿行为并非我国政府所鼓励的行为,而是被“淘汰”的产能。鉴于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 ICO 及变相 ICO 的态度是“非法公开募集资金”,可以判断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律并不会给予发行、买卖数字货币以“合法身份”,反而会更坚定地认为是非法行为。[2019/4/9]

NFT反的难点与分析

飒姐团队认为,因NFT拍品流转而引发的反问题,主要有如下难点需要克服:

01虚拟货币的特点

由于NFT的拍品多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购买,故而虚拟货币的问题同样在本文谈论之列。之所以赃款购买虚拟货币后难以查实,飒姐团队认为主要由两方面原因:

声音 | 律师肖飒:互联网法院认可区块链技术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电子送达凭证:律师肖飒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在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也就是说,互联网法院对于“哈希值校验”“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取证是认可的。关于如何送达的问题,肖飒指出,完成有效送达的,互联网法院应当制作电子送达凭证。这个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我们相信,适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让电子送达凭证更“可信”。[2018/12/24]

其一,虚拟货币具有去中介化、去国界化、非当面性、匿名性以及交易的快捷性等特征,造成了虚拟货币注资来源难以识别。虚拟货币及虚拟账户之间的转账和交易,并不要求交易者必须进行实名交易,也无需核对交易者身份,因此存在大量的虚拟货币匿名转账和交易。

声音 | 肖飒:类“”的币圈游戏涉嫌开设罪:据新浪科技消息,肖飒律师发文指出,类“”的币圈游戏如果直接搬到我国进行操作,已经涉嫌刑法303条第二款开设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18/11/26]

其二,虚拟货币交易商并未强制要求实名制开立虚拟货币账户,也未限制每个用户能开立的账户数量,这就导致了虚拟货币复杂的交易模式,使其更加难以被识别和追踪。用户可以随意开立虚拟货币账户,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大量的、频繁的交易;还可以购买他人身份信息开立账户,隐藏资金来源和走向;虚拟货币的全球流通性可能会产生大量的跨国、跨境交易,还可能涉及不同虚拟货币、不同国家的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易、兑换。

大成律师肖飒: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今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发文《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文中指出去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有些细节值得回顾:1.代币发行的本质;2.代币融资交易平台地位尴尬;3.社会公众警惕风险[2018/4/3]

02NFT的高溢价

在传统金融机构反的工作中,打击行为的关键之一是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合理。而正如所述,由于NFT的兴起时间不长且市场对其前景的估值很高,目前NFT艺术品的拍出价格远超各方心理预期,所以,我们很难通过其交易价格的规律找到涉嫌的线索。监管人员或侦查人员追踪该等交易链条将非常困难。

但是,NFT的另一优势在于其交易过程、权利人、创作人等信息均被记录在链上,如监管与司法机关能够利用好这一点,缩小并相对确定嫌疑人的范围将变得较为容易。

03监管的不明确

从传统金融来看,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反问题做出阐释,金融机构也出台了相应办法来管控行为,并且在法律条文和办法规定中列明了反的义务主体和他们所要承担的职责,因此相关人员对行为的管控是有义务来源的,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可能构成罪的不作为犯。

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对一般的虚拟货币风险防范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一般虚拟货币交易商没有反法定义务来源。这就为虚拟货币领域的问题埋下隐患。至于NFT艺术品流转的交易平台,更是不存在针对性的规定,虽然目前该等平台多架设于海外,飒姐团队以为有必要未雨绸缪。

进一步来说,由于监管层面未授予客观存在的虚拟货币领域以经营牌照,自然更不会有对实名的要求和对自然人开户的限制,这也为行为创设了更大的空间。

对经营者的建议

虽然监管体系存在滞后,但根据飒姐团队对近年打击行为风向的研判,为避免事后追责,我们为NFT或虚拟货币的相关经营者给出三点建议,供参考:

1.充分了解自己的用户情况,做好KYC,但同时需要确保数据合规,不得侵犯个人权利;

2.购买反的监测系统,拒绝为有高风险的客户提供服务;

3.参照国内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的反法律规定自我规范,未雨绸缪。

写在最后

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致使监管与司法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后,问题势必成为去中心化技术带来的主要负外部性之一。飒姐团队希望监管部门既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措施,也不要忽略实然层面存在的经营领域,而是尽快为虚拟货币、NFT以及其他区块链延伸业务设立条框,规范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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